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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单色鱼     书名:鬼哥,我是男的
    鬼哥,我是男的 作者:单色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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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氛围中,让他的感官无限的放大,只要一点点风吹或草地,他都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可是看不到却让他更加没有安全感。

    “啊——”突然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他听到衣服布料被撕碎的声音,以及一道皮肉分离的嘎吱声,这疼痛来得太快,他只能抱着手臂蹲在了地上,温柔的液体是他手掌最先的触感,而那手臂的地方实在太疼,他的心开始慌张。自己手臂上的肉没有了?

    这样的想法诞生,让他更加没有勇气去探索一番,还有一点就是太疼太疼,他根本就不敢去触碰那伤口,这生生被撤下一块人的疼痛是他这辈子都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让他真实的体会一把,让他如何不害怕,不恐惧。

    就在他疼痛夹杂着高频率的心跳时,自己的后背突然遭袭,又是布料碎裂的声音以及疼痛。吕向阳这回再也受不了,他的力气如同被瞬间抽光,连他的人都没办法支撑,就此趴在了地上。

    而刚刚的两下才只是为了开胃,真正的大餐宴才开始,吕向阳感觉有东西趴在了他的身上,吮吸着他的血,也有东西在拽着他的腿啃咬,疼痛,浑身都在痛,痛得他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让那越来越多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啃食着他,腿上、手臂、身上,就连脸都不放过,吕向阳渐渐的在疼痛中失去了知觉........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又换了地方,这次是在一间封闭的石室里,周围除了一口石头棺,就什么都没有了,啊不,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此刻吊着他的铁链,铁链从石壁中延生出来,将他呈大字形绑着。

    这次他一醒过来就无比的虚弱,并且胸口那绞痛让他无法忽略,他垂着眼前看去,发现这里少了一块肉,白森森的胸骨参杂着零星的血和肉,看起来格外的狰狞可怖。吕向阳知道自己是被啃食血肉,可是那漆黑的情况下,他根本看不见自己的惨状,现在看见了,自己也被吓了一跳,那视线便再也不敢朝着胸口看去。

    疼痛占了主导地位,并且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开始在脑海中重组,让他在梳理这些画面的时候,能够降低对疼痛的注意力。事情的经过就是,这具身体所在的村庄连连死人,而且死的还是青壮年,死状极惨,每一个死的人都是先消失一段时间,随后出现的时候就只剩下残破不堪的身体,大部分肉都被啃食。村子里的人都以为是野兽啃食的,所以根本就不让家里的人上山,生怕发生危险。

    而他倒霉的就是现在里面消失的人之一,通过这记忆,他知道这些人包括自己这身上的肉都不是被野兽啃食的,因为从现在自己被绑着的样子来看,哪只野兽会这样吃.人啊。

    果然他的猜测是正确的,就在吕向阳醒来的时候,没过多久,这石室正中央的那口石棺就发出磨合的声音。吕向阳心头一紧,同时感觉胸口更痛了。

    从石棺里伸出一只枯黑的手,随后是同样枯瘦黝黑的身体,等那东西全部离开石棺之后,吕向阳发现它的长度只这石棺的三分之一,还不到他的腰长。这东西全身漆黑一片,远远的根本就看不清楚长了什么样子,等走进了。

    吕向阳才发现这东西根本就没有脸,那所谓的脸平缓漆黑一片,唯独长了张占据这那脸三分之一的嘴,嘴巴里的舌头和牙齿皆是如墨的黑。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怪物,吕向阳瞪大了双眼等待着这东西过来,他想逃,但是根本就逃不了。等那东西完全来到了他的跟前之后,吕向阳更是不敢眨眼,他害怕得忘了这个动作如何做了。

    怪物虽然只有他的腿高,但是动作却很灵活,他顺着吕向阳的腿,一点点的往上爬,最后吸附在了他的胸口,那血肉模糊的地方,张开了奇大的最,狠狠拽了快肉下来。

    “噗——”吕向阳倒吸了口凉气,冷汗开始刷刷的下,刚开始这怪物在他身上爬的时候,他只感觉到冰冷刺骨,可是现在疼痛感袭来,让他浑身火辣辣的疼。

    怪物像是特别钟爱他胸口的肉,这本来就残缺的地方,这回已经完全只剩下白骨,等它吃饱之后,就又顺着来是时的方向爬回了石棺之中,此刻吕向阳已经痛得意识模糊。这样被慢慢啃食的折磨比他第一次经历集体啃食还要痛苦千万倍。因为每次吕向阳痛昏过去再醒来的时候,迎接他的除了痛,就是那怪物的下一次啃食,这样的折磨持续了三天,最后他终于得到解脱。

    之后昏过去,又是另一场折磨,痛心痛身,他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这样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他已经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阳光,很阳光,阳光,光......

    ☆、第48章

    与阎修埔相处了一段时间,何明承这本来就够粗的神经现在算是发挥了充分的作用,因为他在面对阎修埔这张冰冷冷的阎王脸时,那是一点都不会觉得不自在,反倒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没有房子里多了一个人的违和感。

    何明承撞了阎修埔,并且将人撞得失忆了,他也就很自觉的将人带回来负责了,并且管饭管住,但是生活不能没有票票吧,所以他还是照常的找了份工作,白天他上班,就将阎修埔自各放在家里,并且准备了一天的伙食,晚上回来给他做饭吃,准时准点,这样也就相安无事的生活了挺久。

    虽然家里多了个人,但是阎修埔给他的存在感太低了,并且半天蹦不出个字来,大多数时候,都是他问很多句,而阎修埔则很难回一句,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不习惯,可是相处久了,也就不自觉的就忽略了有这么个人。

    这天公司聚会,何明承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是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才融进去的集体,他就拒接不了,刚想给阎修埔打个电话让他自己解决了晚餐呢,可是他这才想起来,阎修埔根本就没有手机,想着他这么大个人了,不可能没了他就不能生存了吧!

    将掏出来的手机,有揣回了兜里,跟着公司里的同事朝着酒吧去了,这场聚会,大伙玩得都比较疯,何明承算是有些傻眼,因为他根本就没想到那些平时在公司里斯斯文文的男男女女,出了公司的门竟然是这样的。

    就比如这淘乐乐,她长着一张娃娃脸,这扮相也是可爱型的,可是没想到喝起酒,一菠萝杯的啤酒是一口干,而且划拳也是豪气万丈,何明祥感觉自己有些傻眼,而且再次感觉他与这些人显得格格不入,他属于那种一杯倒的类型,酒喝点就上脸,再多点就醉了。

    可是显然出来乐的众人,秉承着不醉不归的原则,即便喝不了,那也得喝,何明承强迫着自己,也喝了不少,这人说喝酒壮胆子,也确实对,何明承这本还觉得束手束脚的呢!几杯马尿下肚,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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