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

类别:高辣文       作者:花里     书名:归巢(NP高H)
    学院开学第四天,陈从辛的行程结束,当天午后飞机返程。
    “尹却住你隔壁,有急事可以找他。”陈从辛简单叮嘱,“至于交学费,涉及到钱的问题,找emily。”
    emily是陈从辛过去的特助之一,一个完全忠于陈从辛的下属,此次调任陈氏集团北美地区做大区高管,常驻n市,留在林染身边。
    “……可是那个人,我和他不熟哎。”林染实在对那个开车送他们到公寓的男人无甚好感。
    陈从辛知道她指什么。
    吸引力——林染对人,尤其对异性的吸引力超乎寻常,他也好,顾澈也好,若不在她身边倒还说得过去,一接近她,理智往往就要让道。
    比如他不是乐意分享的人,顾澈也不是乐意从他人手中分食的人,但他们的原则都在她面前打折扣。
    若放在遇到她之前,告诉他:你将有这样一位恋人,她不完全排他地属于你。陈从辛绝不会信。
    如今陈从辛觉得自己什么都能信了。
    “不想找他就不找。”他回答林染。
    就算尹却是个奇葩,压根没被林染吸引到,他这样的奇葩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不差他一个。
    且更可能的情况还有另一种,陈从辛不愿细想,也暂时不想告诉林染。
    尹却是戏剧的大师。换言之,他会演,极度会,演得骗过观众,骗过老天,骗过自己。
    喜欢的他可以演作不喜欢,无心的也可以演作有意;他对林染是否感兴趣是一回事,这层兴趣他想不想让陈从辛发现,又是另一回事。
    陈从辛觉得这并不是他应当挂心的事。此刻,他只要能确认尹却能担得起他们两人多年交情,在需要的时刻出现,保证一切决策出发点站在林染的利益上,这就够了;而这一点他十分确定。
    所以陈从辛换了个说法:“不知道该找谁的时候可以找他。他不会害你。”
    林染点点头,像个懂事的小孩:“好。你要早点飞来找我哦。”
    陈从辛点点头,没说话。
    林染没多问,因为这的确不是她最挂心的事。本周有两件事占据着她全部注意力,一是周四陈从辛要走,二是周五的会演。
    ——具体而言,那是一场面向全新生的乐团会演。新生以班级为底,自由分成不同小组,就地组起乐队,人数随意,拿得出作品能按时上台演奏即可。
    然而由于快闪舞台设在校园中心的草地上,面对面双舞台模式,往来学生人流不限,加上学校里卧虎藏龙,导致这个活动说是会演,实际称为battle更合适:
    届时客座大拿教授和业内音乐导演经济都有可能邻访,能在这一场battle脱颖而出无疑是名不见经传的新生最期待的事。
    当然,林染并不担心能不能脱颖而出。
    林染的问题是在分组时根本没人要。
    主唱,吉他,贝斯,鼓,其他乐器手;后面几位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没多点技能傍身的混子试试音也做个伴唱,然而林染无甚拿得出手的履历,试音也不成,一张嘴,发声位置不对,伴奏老师就露出一种暖场性质的微笑。
    林染这下知道她之前拒绝陈从辛给她排的课真是太任性了。他怎么就不逼她学一学呢?
    等教室人走得七七八了,剩她和另外三个同样不知道怎么拿到offer的白板同学,四人操着乱七八糟的口音面面相觑。
    除林染以外,还有一黄种人小哥,和一男一女两白人。四人组的共性是穿得都贵,名牌加身而百无一用。
    华人男:“我可以贝斯,整点低音律动铺垫。”只不过三脚猫功夫,在别队试音时和弦给错,被涮。
    白人男:“我可以吉他,识谱没问题,会旋律。”只不过节奏感差,导致弹出的旋律凌乱毫不抓人,被别的队伍剩下。
    白人女:“我可以主唱,不跑调的。”只不过没有音感,一张嘴就知道没有演唱呼吸,外行。
    三人看向林染,问:你准备干啥。
    林染不想拿这事问emily,更不愿拿这事问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隔壁男人,帮不帮忙先不说吧,指不定他还要怎么锐评。
    她有点怕看到他的眼神,似笑非笑的,轻易就看穿她目的的,不加掩饰的探寻意味,好像她的予求师出无名,她理亏似的。
    这一晃神,那边三人已经给出建议:你打鼓吧,不会也行,我们仨也不咋样,你拿着棍棍往那一堆鼓面最大的一个上面敲,只要哒哒哒哒打出基本节拍就行,简单无脑易操作。
    林染没有拒绝的余地。
    ———
    张炽月路过草坪快闪舞台时,就是被林染那段“简单无脑易操作”的鼓声吸引过去的。
    确切来说不是路过,彼时他的经纪人已经从西海岸回来,叫他去一趟学生中心咖啡区聊事,他正顺着操场跑道往过走,老远就听见那阵上气不接下气的鼓声——
    其节奏之差、体量之单调,远超他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水平,他不明白这种学校怎么会招来底子这么烂的新生。
    待他走近时,台下已经散得差不多。大都是懂行的学生,听了差劲的表演纷纷龇牙咧嘴开溜,有的还要狠狠冲台上比踩。
    他也跟着抬头往台上看。
    目光在某一瞬间停住。
    这时约莫周五晚七点半,已过傍晚,快闪舞台简陋,灯光不足,站在台上边缘架子鼓后面小小的身影几乎叫人看不清。
    他却看到了,认出来了,那个轮廓,从远处看原来是这样的。
    视觉,听觉,甚至嗅觉,感官在一瞬间敏锐,他的耳尖都微微动了,感到热。
    还有地方也动了。几乎是本能一样被唤起了,好像那部位压根不由他管,他不明白为什么。
    那个女人。那个……
    他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说过吗?
    没有。她上来就对他那样,居然走的时候也没说名字,真够可笑。
    渣。不,是烂。不,该有更坏的词……
    他一时想不出,只觉得脑袋懵了,心跳很快,血流奔涌,往某一处,他控制不住。
    “炽月,hey!在这儿看什么?快点走了,别糟蹋耳朵!”有人拉他。
    他转过头,是王祈,他的经纪人,找过来了。
    经纪人拉他一把,没拉动,有点诧异地瞪眼睛:“看什么呢?还没回神?”
    少年转过头。新垂的夜幕里,他耳尖可疑地发红。
    他迟疑几秒,压低声解释:“在台上,那个借我衬衫的人。”
    ————
    林染即便没有表演经验和舞台常识,看到原本集聚的观众四散的场面也是沮丧的。
    一曲未尽,台上另外三个白板也不大乐意继续了,主唱忘词一样停了停,台下散开的人群都兴致寥寥,甚至没人愿意回头看一眼台上怎样。
    音响里的伴奏乐未停,所以林染没听到身后脚步声。
    直到她的手被人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