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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高辣文       作者:顾奈     书名:英年早婚
    花白大笑不止的爷爷,扪心自问:我学习差也不是没来由的……
    要说起来,家里这个“把奈奈叫出来玩儿”的传统,还是从得珍那传来的。
    得珍第一次驯服她的马,狂喜之下,竟一路策马狂奔至顾奈学校,在教室外大叫顾奈的名字,好好炫耀了一番。
    在老师们出面喝止她的狂妄之际,她干脆把顾奈拐到了马上,扬鞭踏过青葱平坦的大草坪,在顾奈的尖叫中骑马越过小河,那个宁静而寻常的下午,漫山遍野都是她们姐妹放肆的笑声。
    纪修听完笑话她:“你这不是‘圆沙洲女版契诃夫’又是什么?”
    顾奈不解。
    纪修说:1900年9月4日,高尔基,波谢,蒲宁,苏列尔任斯基等作家在莫斯科艺术剧院看《白雪公主》一剧的排演,其间谈起契诃夫,一时兴起便给他发了份电报——我们喜欢你。
    于是,契诃夫就成了俄罗斯文坛公认的著名小甜饼。
    顾奈赧然,看来,她真的得少干一点园艺农活,多读几本书才行。
    不然纪修夸她了,她都听不出来。
    纪修却不介意,叠着一双大长腿逗肚子上的猫玩,在北京待久了,说话口音难免染上当地人特有的邪气:“不要紧,你读你那些地摊文学也挺好,上回你看的那本就挺有趣。”
    顾奈一阵回想,然后就红了脸。
    上次被他抓包的那本《野人小娘子》是她偷偷下到手机里的,应该是她捧着手机频繁地吃吃笑引起了他的注意,没收她的手机后他接着往后看,发现作者花了十四页详细描述了俊美小将军被女野人抢去啪啪啪的各种大和谐画面,他嗤笑:“原来是我冤枉你了,你真的有在‘学习’。”
    当晚,他就照着书上的动作和她玩了一次《野人小娘子》cosplay……
    阿刻戎河边的赫尔墨斯
    纪修取了满满一盘吃的回来,见她坐在窗前两眼发直,不由问:“发什么呆?”
    “没有。”顾奈回神,擦擦汗涔涔的手心,见他要吃蛋糕,本能地提醒,“你换一块,这个里面是朗姆夹心。”
    他不喝酒。
    纪修低头嗅了嗅,果然闻到清幽的酒精味。
    怀孕会让嗅觉变得这么灵敏吗?
    他歪头琢磨,听话地将蛋糕放回原处,换了块培根卷。
    顾奈低头吃了口自己的茉莉蛋糕,温吞地问:“猫猫们都好吗?”
    “嗯,整天打架。我爸我妈都管不了它们,每天眼巴巴等我哥下班回家劝架。”
    顾奈低笑,挖了块奶油,但并不吃。
    “那你呢,你最近在忙什么?”
    “我?”
    他忙着让卫扬把两只猫送到思明州,又去春光镇接了奶奶。
    当然,答辩还在准备着。
    但最主要的,还是抽空画了一幅画。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看着顾奈说道:“这时候你姐姐差不多应该收到我的画了。”
    顾立训是在马特洪峰上出的事故,这是他第六次攀登马特洪峰,出发前他异常胸有成竹,却没想到一时大意摔断了一条腿。
    为了安心养病,受伤后他并没有返回英国救治,而是去了邻近的德国做手术。
    为他实施手术的是他旧友,养病期间他异常安心,整天去码头钓鱼喂鹅,要不然就是在家和老婆女儿打扑克。
    但即便如此,依旧架不住家人关心,这不,侄子顾蘸白大老远探病来了。
    叙完旧,短期内已经做了三次手术的顾立训有些体力不支,只留下太太陪护,让女儿得珍招待侄子。
    蘸白走到窗前,看着别墅外的大片湖水不禁感叹道:“还是叔叔会享受。”
    青山绿水,真适合养老。
    得珍笑笑,去泡咖啡给他。
    蘸白四处转了一圈,才终于在沙发上坐下,端着咖啡浅饮一口,他用下巴点了点墙上的挂画,说道:“你爱捡东西的毛病怎么还没改?这又是你从哪里捡的?”
    蘸白一说起自己两个妹妹就十分头疼,别家女孩只需稍漂亮点都整日不着家,光在外面招蜂引蝶了。
    他妹妹呢?
    大的这个整天宅家,把自己养得比吸血鬼还白。
    小的那个一回家就换上花裤子,到地里种菜除草。
    白白把她们生得这么美丽。
    得珍尤其不让人放心,吓人的家世摆在那儿,狂蜂浪蝶也怕她。
    再者,她性子洒脱随意,凡事只讲眼缘,还稍稍有些恋物癖。
    世人都说她收尽了世上最美的扇子,却不知,路边的石头她也爱捡回家。
    得珍六岁时,顾立训在日本工作,赶上太太生日,就同当地手工作坊里的师傅做了个首饰盒。
    太太有礼物,女儿的也不能缺,于是得珍就收到了父亲用细木条做的一只小木盒。
    那盒子说不上多精美,但胜在雅致,得珍以为拿来装鸟羽最好。从今往后,但凡看见漂亮羽毛,她就会收起来带回家。
    大抵是家里总出建筑师的关系,顾家的孩子天生就拥有审美的天赋——对美和不美,有着绝对的自信和非常武断的认知。
    而得珍有世间一切华美之物,她不拿小盒子装珠宝,却拿来装鸟语,便让众人感到了一种十分天真的浪漫。
    这浪漫让大家更迷恋她。
    等长大了,她顺理成章地接手了她母亲的画廊,她喜欢的风格很多,但偏向现代艺术,鲜少涉猎神话题材。
    譬如蘸白眼前这幅画,就绝对不是她会喜欢的。
    得珍拂去花瓶下落着的芍药花瓣,回望墙上新挂上的画,但笑不语。
    客厅颜色偏浅,但这幅画的底色却是黑,挂在墙上,任谁都会觉得不衬。
    但这是得珍的客厅,这种格格不入反倒会让观者暗自猜测这画的其他用意。
    蘸白也不例外。
    “你看了这么久,看明白了吗?”
    得珍问。
    蘸白双手抱胸,像颗土豆一样蹙眉陷在沙发里,问:“这画的是阿刻戎河?”
    阿刻戎河是希腊神话里地狱的五条主要河流之一。
    得珍点点头:“没错,中间的就是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穿带有飞翅的凉鞋,手持魔杖,经常陪同冥后出入冥土,护送死者的幽灵去往冥界。
    对于那些刚到阴间的灵魂,赫尔墨斯就是他们的最后一盏灯,灵魂拼命想要接近他,深怕掉进永恒的黑暗。
    卡尔·荣格认为赫尔墨斯是神圣的使者,在日常世界的光明和无意识的黑暗之间交流。
    是梦、疯狂和死亡。
    这幅画里的赫尔墨斯大步走在幽灵中间,阴影们恳求他放松脚步,他却不顾一切地走着,带着上帝的冷静无情,在孩子们平静而无畏的注目中,穿过那渴望的人群。
    虽然画技有些粗糙,但神性却让人心头一震。
    “不是捡的。”得珍说。
    蘸白不解看她:“嗯?”
    “我说,这幅画不是我捡的,是有人送给我的。”
    蘸白暗笑:“哪个家伙这么老土,这年头可不流行送画追女孩子。”
    得珍闲适地看着不修边幅的哥哥,语气却异常慎重:“那家伙不是追我的,是追我们奈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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