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子今晚号召大家去花千万府烧烤,响应者凑银一百文。
一毛不拔的妙音道姑,也忍痛给出了一百文,虽然给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但是生命不止,八卦不息。
八卦是一门技术。
八卦需要无孔不入,无洞不钻,脸皮更要无坚不摧。
所以,纵然白小洛三令五申不烧烤,但是大家轮番上前劝说,纵然被严词拒绝,也绝不后退。
白小洛被他们弄得没办法,只得……把阿衰放出来,追着他们满屋跑。
阿衰的杀伤力是很惊人的,但是,可见八卦做到以上的还不行,还能跑得比狗快。
最后,他们胜利了。
烧烤篝火晚会,顺利进行。
但是,要开烧烤晚会,白小洛有一个条件,就是先拿下僵尸。
什么时候拿下僵尸,就什么时候烧烤。
白子大手一挥,一声令下,“今晚加班!”
说完,发现抢了花千万的台词,随即躬身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道:“可好?”
花千万很满意他的态度。
奇案门的人,等到晚上雄赳赳出发,两人一组。
白小洛和花千万一组。
用最强的保护最弱的,没毛病。
今晚月亮黯淡,月亮黯淡,僵尸的活跃度就偏低。
“这僵尸,你说是男的还是女的?”一路上,花千万觉得气氛有些寂静,便寻了个话题。
“女的。”白小洛道。
“你肯定?”
白小洛一边走一边道:“哪里有男人会让一个男人趴在自己的大腿根上?”
花千万听得这话,脸色竟红了。
白小洛只是寻常分析案情的口吻,没有多想,因此,也一边走路并没特意去看他。
“不知道我们今晚谁会遇到僵尸呢?”花千万转移了话题。
“不知道,兴许都没遇上。”白小洛道。
“若是我们遇上了,你一个人能对付僵尸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诧异地看着他,“我哪里是一个人?”
花千万站定脚步,很严肃地道:“本王不会对付僵尸,你别指望本王。”
“那怎么办?我一个人可对付不了僵尸。”白小洛道。
花千万啊了一声,诧异地看着她,“那我们回去吧,别回头连我们都叫僵尸吸血了。”
白小洛扑哧一声笑了,“今晚我们不会见到僵尸的。”
“为什么啊?”花千万见她笑意促狭,不由得白了她一眼。
“抬头看!’白小洛道。
花千万抬起头,只见月亮都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了,一会儿应该有雨。
“下雨僵尸不出来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科普道:“僵尸除了吸血之外,还要吸食月亮精华,如今京中出了那么多事,僵尸也知道危险的,他今晚不会出来,便是出来,我们也不知道,僵尸是跳出三界不在五行的生物,若不打算吸血的时候,压根不能分辨。”
“啊?那我们出来做什么?”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悠长地呼吸一口,“散步!”
花千万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似有些郁结,“你最近不开心是吗?因为五哥?”
白小洛看着他,摇摇头。
“不是因为五哥,那是因为什么?”
白小洛道:“我摇头,是不说。”
花千万微愠道:“本王什么都告诉你,你却对本王这么不坦白。”
“我又没让你告诉我,是你自己没地方吐,找我做垃圾桶。”白小洛笑着往前走。
花千万咬咬牙,“你这个狡猾的狐狸精!”
“狐狸精?”白小洛意味淡淡地笑了,“我还真不是。”
那个狐狸精……马上就是摄政王妃了。
哪怕是互相利用,可到底人家也成了姻缘。
今日白天见他的时候,气色还算可以,应该暂时能熬住。
她心里对摄政王有一份愧疚。
当初太过武断,叫他自己内斗恶魂,却没想到恶魂联盟这一点。
当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最大的原因,是他如今不肯服用那些用魂魄炼成的丹药,恶魂没有魂魄投喂,自然不会安分。
“既然出来了,不如找个地方喝酒?”花千万建议道,这样好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行走,傻得很。
白小洛道:“不,现在上班时间,不能喝酒,继续走吧。”
“走也不能见到僵尸,有什么好走的?”花千万道。
“虽然不能见到僵尸,但是我可以感知僵尸去过哪里,出没什么地方多。”白小洛道。
花千万看着她,“你这人说话真矛盾,你方才还说如果他吸血,是无法分辨身份,你如今又说能感知?”
白小洛道:“我刚才说的是,他若没打算吸血,是不能感知,可若他起了吸血的念头,血腥之气就会散发,而我刚好能感受到这股血腥之气,通过感知这种血腥之气,就知道她在哪里活动多,或者说,在哪里见到那些人会起了吸血的念头。”
“不是饿肚子就吸血吗?还挑人?”花千万诧异地问道。
“对她来说,要不动声色找个人吸血填饱肚子一点高难度都没有,但是她竟然跟着一个富商回家,再到床榻之上去吸大腿根的动脉,那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一般僵尸吸血,都是直取颈部大动脉,她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
花千万目瞪口呆,“你分析案情头头是道啊。”
“失礼!”
“白小洛,你真是叫人……又惊又喜啊!”花千万忽然很复杂地道。
“惊喜是有的,惊吓也有,谁没藏起几道谋生的板斧?花千万也不是我所见的那么简单啊?”
其实,这话她说反了。
花千万是比她刚刚见的时候更简单了。
当时他算计王府的女人,算计得很尽,利用梁妃来杀她,最后逼疯了梁妃,也合他的心思。
但是,自从他娶了白莲花刘佳音之后,智商大大减退,可见,爱情是真的会使一个人弱智愚蠢。
“对了,你这么晚不回去,你的佳音妹妹会不会生气啊?”白小洛问道。
花千万义正辞严地道:“公事为重!”
白小洛又笑了,促狭地看着他,“是的!”
花千万心里很憋屈,都不知道为什么日子会过得这么憋屈。
他分明已经如愿娶得他一直都想娶的人回来了,按理说,他现在应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才对啊。
可他,现在是春风先生得意他失蹄!
即将天亮,众人集合在奇案门。
有个小插曲,便是奇案门口一直等着刘佳音的丫鬟,且是来了两次,第一次衙门的人告诉她王爷办案去了,她回去复命之后没多久又来,就一直蹲守在这里等着。
可见怜儿的,这大晚上冷得这丫头瑟瑟发抖,白小洛等人回来的时候,她嘴唇都给冻青了。
“你怎么在这里?”花千万有些生气,问道。
丫头连忙便福身下去,“回王爷的话,您一宿不归,刘妃担心您出事,便着奴婢来这里等着。”
白小洛淡淡地抬眸,又慢慢地垂了下去。
“衙门的人没说本王去办案了吗?”花千万看着一众围观着的熊猫眼,压低声音恨恨地道。
丫头小声地道:“回王爷的话,说了,但是……王……刘妃娘娘说,还是怕王爷出事,叫奴婢来守着。”
“那如今你可以回去复命了!”花千万说完,拂袖进去。
大家也跟着走进去。
白子和白小洛走在后头,白子用手肘戳了白小洛的手臂一下,“听到没有?第一声是叫王妃的。”
“听到了,口误吧。”白小洛道。
“口误个蛋,第二次还想叫王妃,但是她自己机警发现了马上改口。”白子哼道。
白小洛咳嗽一声,“您老想说明什么问题?”
“这朵白莲花肯定私下叫屋中的人叫她王妃,虽然还不是,过过王妃的瘾也好啊。”
白小洛没做声,觉得刘佳音不会这么心急,也不会这么愚蠢。
王妃之位,她探手可得了。
但是,她到底也副修过心理学,知道人对一样东西渴望到了极点,就会扭曲原先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十分愚蠢的事情。
“或许花千万把她扶正了,她就没那么多幺蛾子出了。”白小洛皱着眉头道,这女人好烦。
她是男人,也会厌烦这样的女人。
再漂亮的容貌,都抵不住心灵的丑陋……
“别傻,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威胁,或许只有你嫁人了,不,嫁人也不成,会出墙,最好是你死掉了,她才会真正放心。”
白小洛啼笑皆非。
她阳寿未尽,不能因为白莲花吃醋嫉妒就去死。
回来之后,开会。
把嗅到僵尸血腥气息的,都在京中地图上圈点了出来。
“清舍,月牙楼,雅聚,四宝堂……这些都是什么地方?”白小洛问高捕头。
高捕头终于可以发挥所长了,昂声回答说:“这些都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
“噢,这僵尸还是个才女呢。”白小洛道,“那个死者,是个富商,去问问是否经常去这些地方?”
高捕头道:“不用问,这个富商是卖墨砚字画的,自然常去这种地方,他的那些妾侍,也多半是那些有两分才气,便是爱去这些地方的碧玉或者青楼姑娘,死者有钱,且才貌出众,很招女人喜欢的。”
白小洛微笑,“那就好,既然我们的目标人物是喜欢财貌出众的男子,我们便以此为饵,引诱她出来。”
她笑眯眯地看着花千万,“王爷,这法子可行吗?”
花千万一拍桌子,豪爽地道:“好计策!”
白小洛的笑意加深,“好,既然如此,就这么说定了,昨晚下过一场小雨,大家衣裳都有些湿,先回去沐浴换衣裳再来。”
除了花千万和老高之外,这里的都是一群怪兽,因此,也不需要休息的。
花千万一怔,道:“不,还有一个问题,谁作饵引诱那僵尸出来?”
众人的手指伸出来,都指向了他。
花千万倒抽一口凉气,“本王?”
“王爷是最佳人选。”白小洛也这么说。
“不,白子,白子长得好看,白子去。”花千万一身恶寒,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
白小洛道:“白子不行,白子有灵术,气场不一样,僵尸会知道的,他去反而会坏事。”
“那高天你去。”花千万指着高捕头。
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好,属下去。”
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起摇头,“才貌双全啊,王爷!”
高捕头才没有,貌没有,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也不伦不类。
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自尊心受损,掩面而去。
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但是也有樽盐的。
他的樽盐还很贵。
花千万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
白小洛拍着他的肩膀,“走,小美人,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
“滚!”花千万一脚踹过去,白小洛一跃上了桌子,花千万一脚踢到了桌子腿,疼得呲牙咧齿,遂气呼呼地走出去。
“哟,有脾气啊!”白小洛眉目开扬。
“散会!”白子一声令下,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
“跑得还挺快!”白小洛敲着桌子道。
她要回去换衣服。
但是估计花千万已经先回去了,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
于是,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
关于她座驾的问题,底下的人都提出过,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
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
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
策马扬鞭飞奔,确实是一大快事。
但是每一次白小洛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闪开闪开!”的时候,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
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
骑毛驴就不一样了。
徐徐前行,姿态悠闲,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用现代话来说,油耗低,这是马不能比的。
白小洛一路回去,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
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
一旦停下来,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
她束手无策。
有人认出了她,对着她指指点点,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耳听八方,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然后翻身做了国师。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做国师?
最多的,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
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
人群忽然轰动起来,对面有白马徐徐而来。
白小洛抬起头,是墨少卿。
一身白色衣裳,长发疏狂,面容如玉,眸子纯净得如一汪清水,腰间束金玉腰带,中间嵌着一颗碧玉,眉目淡然,却掩不住那绝世风情。
这样美丽得旷世绝伦的男子……让女子羞愧啊。
白小洛也很羞愧。
她羞愧不是貌不如人,而是她的毛驴明显矮人家好多,他策马在自己的面前,生生她就矮了一大截。
气势不如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