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灯胆_分节阅读_17

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关风月     书名:电灯胆
    第二天,风高气爽,天气晴朗,游一鸣睡了个懒觉,楚青云给他盖好毯子,哼着歌儿刮胡子,换衣服,通身潇洒却又不至喧宾夺主,一路平安地到达了婚礼会场。
    他的请柬是顾夫人亲手给的,还迟疑着说他若实在不想来也能理解,但楚总不会放过这样好的机会。花园里冷餐摆了长排,他和简维攀谈,和许多人攀谈,十分充实,几乎要敲定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顾大少的两位前任,没有一位有芥蒂,他也真是奇男子。
    泛着玫瑰粉的淡紫花束柔软绽放在洁白蕾丝上,一头银发的神父满面和蔼走上前来,宾客们在缀着纱幕的鲜花桥下依次入座,听神父朗声念到:“你是否愿意——”
    楚青云含笑在台下随众人鼓掌或欢笑,顾则钧复杂的眼神不停投来,好像他是个光源,可天上太阳明明那么晃眼。方才顾则钧没有抓到和他单独聊天的机会,今天的造型师又太负责,顾大少浑身上下一点颓唐都看不出,想做怨男也没人理会。
    简维坐在较后的位子,早和新情人咬起耳朵,一会儿夸新娘漂亮,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会儿说以后自己结婚绝不用基佬紫的花朵云云。
    新情人问他:“那你结婚想用什么样的?”
    简维脸上绽出一个古灵精怪却又通达的笑容:“不,我这辈子再也不结婚啦。”
    芸芸众生看得热闹,主演却悲愤得不想再做木偶,神父一手按在书上,一手握着胸前十字架,狐疑地看着迟迟不点头的新郎。以新娘为半径,扫射到的一圈娘家人脸色都僵了又僵。
    顾则钧连连摇头,像是世道不公亏待了他,可他又不能毅然说出我不愿意,他只得踉跄着倒退、倒退——直到回头看见了楚青云,他像是见了救世主一般直奔而去,眼看着就要扯下领结拉住楚青云的手,口中酝酿着“我爱你”。
    捧戒指的伴郎都忍不住要摔了戒指追他,人人瞠目结舌,楚青云却率先站起身来,满面笑容举起手,顾则钧以为他要拥抱自己,更加感动,不想楚青云却大声鼓起掌来!
    简维也赶紧站起来跟着鼓掌,一排排宾客虽不拥挤,却也个个机灵地站起身来筑成人墙,转瞬便淹没了楚青云,打头阵的还是顾父顾母。
    掌声轰烈,莫名其妙,但听着热闹,人人便也接受了,伴郎更是红着面庞喊哑了嗓子,生怕还不够欲盖弥彰:“从来只听说新娘害羞,怎么今天我们新郎也害羞上了!大家快给他壮壮胆!”
    鼓掌的人群就像上好了发条,又像一出绝世名著的笔墨,草蛇灰线,乱中有序,一团欢声笑语把顾则钧推了回去,楚青云踏着稳健的步伐没少出力。神父没经过中式婚礼闹洞房的阵仗,当下心里有点发慌,反倒是新娘见新郎没种跑不掉,放了心,笑吟吟摇晃着捧花来劝慰神父,趁乱还靠在台边狠狠挠了挠痒,总算不用顾及形象。
    顾则钧则觉得自己落入了一出荒诞剧,每一双瞳孔都是摄像机,满怀笑意,长枪短炮,把他又推回了礼台上。台下两家长辈奋力鼓掌,憋得面孔通红,恨不得直接冲上来喊一声礼成,而他一直在找的那个人,不知何时已悄然离座——
    他看不到楚青云了,他们没有成为传奇的缘分,便只得沦为谈资。
    他神情恍惚表情麻木舌苔发苦,新娘借着裙摆宽大毫不客气用高跟鞋碾他脚面,痛得他高叫一声,伴郎趁机补上:“愿意,愿意,十万个愿意!”
    掌声更加轰烈,悬在头顶的青绿小花也被震动,旋转着笑闹,顾则钧眼中的世界忽然炸裂开来——
    像个死无全尸的电灯泡。
    楚青云乱中脱身,到底还是犹疑了一步,险些露了行迹走不出来。顾则钧满怀期盼地为他奔下礼台,他确是前所未有地震动,可也前所未有地害怕。
    他害怕顾则钧轻巧地走下来了,最后却是他下不来台。他再没有勇气为顾则钧付出一切,《再生缘》里那倒霉女人说:“我们回不去了”,免得往日情分最后变作怨侣。
    太晚,太早,一切来不及,可世上又哪有那么凑巧。
    尽人事,知天命而已。
    他在酒店花园里寻了一隅,铁雕长凳,足够他扮潦倒,可他其实只是迷茫。
    等了不知多久,面前停住一双运动鞋,连鞋带孔都在抛媚眼。
    游一鸣坐在他身边,打了个没睡醒的哈欠,递给他一罐啤酒:“我不放心你,混进来看看。”
    楚青云接过那罐啤酒,感情就像拉开了易拉罐的碳酸饮料,热情化作气泡,可还是要鼓起勇气一饮到底的,哪怕散尽了气泡后,细水长流的滋味不算太美好。
    游一鸣对他还有欲望,还会不放心他,或者是不放心他又跟着顾则钧跑了,有这一点心思,足够了。
    游一鸣又开口:“我记得我还没管你要庆功礼物。”
    年轻人站起身来,眼神灼灼:“我要你。”
    楚青云老皮老脸,却丝毫没有感动:“我早知道你小子要这么说,你要我干什么?是做朋友还是炮友,要我怎么对待你?这次我们都一一说清楚,还有,上司不可能次次给你奖励,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可要选好。”
    其实他也同样,只有一次坦白的时机。
    游一鸣难得嗫喏了片刻,半晌含蓄道:“那就先从朋友做起——”
    从朋友到恋人,比起炮友到恋人,要少好多狗血的步骤。
    楚青云颔首,三分故作矜持七分爱怜,眼神中是遮不住的喜悦:“总算能说了,你活干得漂亮,这是赏你的,以后好好干!”
    他把自己喝过的啤酒递给游一鸣,上司拿得出手,属下也不嫌寒酸,还怪叫道,呀,间接接吻。
    两人一同分担,纵泡沫疲软了,也终是喝到酒干。
    隔着一瓶啤酒,十指相扣。
    楚青云微笑着眯起眼,太阳这样大,他也终于能摘掉多年来做人家电灯泡的负担,日光之下,谁还要去开灯——
    又或许在黑夜中,人人都愿做电灯胆,自恋又自怜地照亮旁人,被自己感动,也希冀着有人被灯芯光芒吸引。
    ——无论如何,天终是亮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