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猎人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吾谁与归     书名:地球回档
    秦岚写到荒原的时候,两个眼睛都在发光,她适合做一名猎人,心狠手辣。她熟悉荒原,也喜欢那里。城里的人真的是太祥和了。
    猎人的存在,对新京城存在着积极的价值,所以新京城的官方,对猎人持支持的态度。
    猎人可以带来更多的恐龙幼崽,可以获得更多的肉食性、可驯服的牲畜,也可以带来各种种子,为农科院的植物培养做出贡献。可以带回来很多信息,给先锋军团更加灵活的活动空间。
    程凡和秦岚是雇佣关系,如果秦岚坚持要做一个猎人,他是没有权利阻挠的,虽然一个漂亮的女人去做一个荒原猎人听起来有些荒唐。
    但是有钱难买人家乐意。
    “猎人是一件很危险的工作,你我都知道,那里最恐怖的不是恐龙而是那些无法无天的人类。他们拥有自由的时间太久了,已经忘记了规则。”
    程凡试着劝解,他可以提供一些建议。他很惜命,也很怕死,即使是面对安静的游泳辅导班的邀请,他都不想再次踏足荒原。即使拥有殖装,但是他的殖装缺少插件,所以他依旧不想回去。
    城市很安全,也有干净的食物,就这一点上,他更愿意留在城里,而不是死在城外,这不是胆小,只是惜命。
    “荒原已经有了新的规则,我只是担心我这张新生的脸,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在城市里,并不安全,那些恐龙。”
    秦岚写到这里的时候,停了很久很久,才继续写到:“我不确定,我得到的消息的真假,但是我见到过,那些恐龙的放牧人。恐龙只是某些生物的牲畜。”
    两个人保持了很久的静默,两个人也没有交流,程凡的手有些颤抖的看着纸上的内容。他一直以为城市是极其安全的。
    能让天地巨变的伟力,并没有让人类失去记忆,依靠着脑海中的知识,人类一步步的实现了文明成果的复现,他一直以为人类是因为材料的限制,才会局限在城内,不出城也仅仅是因为时机不成熟而已。
    他想了很多,不远处的香山,是恐龙的乐园,他的记忆里还残存着大巨变之前,广场舞的风采。近在咫尺的香山,新京城都不去清缴,让他曾经疑虑了很久很久,为什么不去清缴,以人类的实力,清缴香山上的恐龙,需要的时间很短,也不会危险。
    还有那不停修建的城墙,也是为了防止恐龙的主人,那些放牧人的手段吗?
    还有来历不明的殖装,似乎都有了答案,白垩纪存在某种未知的生物,它们的存在才是人类停止进入山林的理由。
    人类认知的白垩纪的地球,似乎恐龙是主人,但是现在想想,这些推断有些武断了!
    如果大巨变之前,人类的所有一切都变成了化石,那未来的新的智慧生命,发现了某个地质层里的都是鸡的化石,那就能证明,人类这个文明时代是鸡时代?
    程凡想到这点脑门子上都是汗,这个世界并不是恐龙的时代,恐龙是被圈养的!
    “能详细说说吗?我想知道你亲眼看到的那些放牧人是什么。”他调整了一下心绪,显然新京城的高层对这一点的了解是极其详尽的。这种大事,不是他操心的事。
    “我看到的放牧者是和小型的窃蛋龙的个头一样大,大约一米多长,前爪更长,但是很明显它们有自己的语言、文明、逻辑。它们可以交流,还可以使用武器。荒原上的幸存者叫他们恐龙人。”
    “城市并不安全,失去在荒原生存的能力,显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秦岚写好之后,放到了桌子上,让程凡自己去分辨这些信息。
    “恐龙人的活动诡秘,但是它们真的是恐龙的主人,成群结队的隙龙一眼望不到头的在荒原上行进,进食。所过之地寸草不生。等一场暴雨,草木再次丛生。而那些恐龙人,就坐在那些隙龙的骨冠上,它们拥有各种各样的武器。”
    “它们拥有殖装。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关于恐龙人的信息了。”
    “隙龙好吃吗?听起来那个骨冠味道应该不错。不好意思,有些跑题了。你为什么要成为荒原猎人呢?城市在恐龙人的威胁下,确实不安全。但是我认为人类最强大的就是群集的力量。而不是单打独斗。”
    “我有我必须要做的事情。有个土匪窝,抢了我三瓶水。我必须进行报复。”秦岚的理由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是在程凡看来,理所应当。
    她就是这样一个锱铢必较的人,对任何事斤斤计较,即使她已经拥有无数瓶的水,但是对抢夺她水的那些人,依然怀恨在心。
    “你可以在我的店铺里工作,利用得到的工资武装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只是你的老板,不能阻碍你做你想做的事。但是如果在城里闹得过分,我会开除你,让你自谋生路。”
    秦岚点了点头,去厨房帮刘琳做饭去了。在荒原上,没有参与到烹饪是不能享受现成的食物的,因为不劳而获是小孩的权利,也因为不安全。
    程凡看着秦岚的纸条知道这是秦岚遵循另外一条荒原上的生存法则,等价交换,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价值的代价。
    秦岚从程凡这里得到了工作,这是当初她在荒原上照顾只有十岁的程凡应得的报酬。而那颗可以帮助她重塑青春的殖装,让她不知道如何回报。
    自己的残风败柳之躯,以身相许的报答,在刘琳这个明艳漂亮的女人面前,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吸引力。稍微熟悉了环境之后,她就将自己知道的一条消息告诉了程凡。
    看城里人生百态,就知道多数人并不知道恐龙人的存在,这条消息的价值可大可小,很明显从程凡的态度上来看,这条消息价值不菲。
    城里有城里的好处,也有坏处,那就是消息被一撮人封锁,不想让普通人知道,就很难传递开来。
    “妈妈,我要吃爪爪!不给萌萌吃!她今天凶我!”齐橙早就坐到了餐桌之前,坐在小板凳前,等待着开饭。
    秦萌萌嘟着嘴生气的说道:“你也凶我了!我们扯平了,我也要吃爪爪!而且要吃最大的那个!”
    “程凡,吃饭了。”刘琳喊了一声,对着两个小丫头说道:“都有都有,如果谁不听话就没有爪爪吃!”
    “妈妈,今天萌萌凶我,说我再看她的书她就让叔叔跟我打架!”
    “叔叔跟你打架?”刘琳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俩丫头口中的打架是什么意思!脸色瞬间变得冷了起来。
    俩小丫头本来兴奋的面孔和准备拿恐龙爪的手定格在了空中。
    “以后再让我听到你们讨论这些事,就不许你们吃龙爪!还要打屁屁,你听到了没有?妈妈长着顺风耳,随时可以听到你们俩说的什么话,只要被我发现,就要打屁屁!”
    刘琳板着脸训斥着俩小孩,如果只有程凡倒是无所谓了,现在家里还有个秦岚,这些话是不能见人的,她和程凡的关系只能是情人,见不得光。
    “听见了没!”
    “听到了。”
    “吃饭吧。”
    程凡看着这一幕十分有趣,他并不知道如何对付小孩,他也不会这样板着脸佯装愤怒的训斥。两个小丫头在不捣乱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
    秦岚也笑的十分开心,这种天伦之乐在荒原上是看不见的,那里的小孩在这个岁数已经开始了训练,开始学着自己觅食。
    而且进餐的速度较慢,有说有笑的平和,与荒原上的朝不保夕焦急的氛围完全不同。她很羡慕。
    “刘琳,明天开始我可能要去上游泳培训班了,安静报的暑假班,上次我跟你说起过。所以明天起,我可能要回我自己那里住了。”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又没有拴着你,我知道了。不就是城北那家游泳馆吗?我知道。去吧去吧。”刘琳满不在乎的说着。
    程凡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刘琳虽然很大气,但说到底是个女人,上次就是去学校看个分数,她都一晚上没睡,现在这样大气,有点超过了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