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异界版‘飙车党’(爆更5/5)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流星陨光刀     书名:神弃哥布林
    “这位客人说的很对,一听就是见识不凡走南闯北过的,王都不同于地方贵族领,这里可是能有机会见到许多大贵族和强大骑士的,甚至咱们店门口这条街上,如今都有不少贵族在。”
    侍从听了孟庆的话连连点头,兰雅舒了一口气,最终还是做出决定:“要不然,我们再看看吧,要是不行,我们再来?”
    “客人请便,小店大门随时为客人敞开。”
    侍从的脸上有着失望,不过态度也没就此变化,他一个普通人能在面对骑士的时候保持平常心也就是在王都这种地方才能见到。
    换成在地方贵族领,哪怕不要钱让骑士住下的旅店也多不胜数,毕竟有骑士入住,可是能招揽到许多客人的。
    “哈哈,那个伙计肯定很郁闷,和你说了这么多都没打动你的想法。”
    走出了旅店,孟庆并没有因为兰雅浪费时间的行为而不满,反而因为之前的见闻而发出笑声。
    “本来就是很贵么,住一晚就要五个银币,这比我以前一个月的薪酬还要高。”
    兰雅一本正经的和孟庆讲述着,她在回忆以往的时候已经不会让心中隐隐作痛了,如今有孟庆陪伴在上身边,兰雅的每一天都很快乐,这些快乐,早就冲散了那些心中的不愉快。
    “确实,不过高消费高薪酬也是理所当然的,你要是在王都找一份合理的工作,肯定要比曾经赚的要多。”
    “我可没兴趣,从你这赚到的钱还有很多呢。”
    兰雅连连摇头,现在的她哪里还有为了钱给别人卖命的想法,陪伴在孟庆身边还嫌时间不够用呢。
    “让开!
    都给我让开!”
    就在孟庆还要在说什么的时候,后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还有皮鞭抽打空气的爆鸣以及毫不掩饰嚣张的催促。
    刚离开旅馆不远,驱动战马缓步行走在街道右侧供马匹行走的道路上和兰雅边走边说话,孟庆的心情本来因为来到王都见到新的景与人而感到不错,碰到当街纵马狂飙的人,心情自然就没那么好了。
    敢在王都嚣张的人,不是贵族就是贵族子弟,或者家里的长辈是实力强大的骑士,否则这样嚣张的人根本不用其他人惩治,光是被冲击到的骑士就能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像孟庆与兰雅一样骑在马上悠哉悠哉行走在黄昏将至的王都街道上的骑士有很多,但此刻却是纷纷忙不迭的让出位置,有的甚至不得不挪到供给马车前进或者供行人前进的道路上,引来小范围的混乱。
    “又是哪位贵族的子弟?”
    “好像是哪位公侯家的吧,看,他和随从的胸口上都有郁金香徽章。”
    “这些家伙这段时间越发嚣张了,以前可老实的从来不敢在王都纵马狂飙,现在成群结队的比试较量,前天听说就有人被马踩死的,据说脑袋都开花了也没个下文。”
    “嘘,还是离远点吧,这样的贵族子弟,不是咱们能招惹起的。”
    街边的路人中有许多骑士,来王都比较早的人都知道近段时间王都的变化,对此虽然心焦但也无能为力,毕竟这种局面下,除非王国的主人鲜花女王现身才能改变这一切,否则任何人都是没办法将局面拨回正轨的。
    孟庆与兰雅早早的让出位置,他并不想在刚来王都就惹出来事端,毕竟他对王都的了解几近于无,这可是那位鲜花女王的地盘,他孟庆可得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才是。
    并没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策马狂奔的一众人马离孟庆与兰雅老远就是狂飙而过,没有因为孟庆的注视而放缓速度,也没有因为兰雅的存在而被吸引。
    书里写的主角每到一个地方就必然会挑起争端,那只不过是笔者在故意为之罢了,或者主角太不成熟反派太过无聊,不然走在街上只要没有冲突,谁会对路旁的背景人物多看哪怕一眼呢?
    一直到一众骑士狂飙远去且人马溅起的烟尘消退,街道才恢复原本的模样,不过这一所见让孟庆对鲜花王国的王都有了新的认识,这些类似于他原本所在时空飙车党的存在,让孟庆知道鲜花王国的王都并不太平。
    “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家伙。”
    兰雅一直以来对贵族的态度都不怎么样,当初的那位野蔷薇男爵之侄子就不招兰雅待见,她出身平民家庭,从小就承受了普通平民儿女没有承受的苦难,对高高在上的贵族难有好感,在她看来贵族都是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存在,除了其中的少数,其余的所有全部杀掉对这个世界的影响也不会多大,好处远远多于坏处。
    “跑呗,人家骑着马还能不让他跑么,反正别折了马蹄摔断胳膊腿和脖子啥的就尽管跑。”
    孟庆耸耸肩,他在地球上看到飙车党的时候也是冷眼旁观,内心吐槽这群人迟早会有一天死在自己的冲动上,来到异界也没改变他的这一想法,任何出格的行为都有可能遭来必然的命运,有获得必然要付出代价,只是或早或晚而已,哪怕这一辈子都没能得到报应,但迟早会让后代偿还。
    “走吧,看一看华灯初上的王都夜景,还有咱们真得找一个地方先住下再说。”
    路旁开始有萤石灯的光亮出现,价值不菲的萤石灯在王都街道两旁到处都是,而且灯架与萤石的大小都是非常相似的,一看就是统一放置的,能有这样手笔的唯有王室这样的存在。
    走走停停,在夜幕已经降临好一会后,兰雅才在来到王都遇到三五处旅馆后,确定了要留宿的旅馆。
    这处旅馆的住宿费相对低一些,但一个晚上也需要四枚银币,代价就是环境要比第一家差一些,总体上相差不会太多,毕竟这里都是王都,都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两侧。
    “你可算选好了,我迫不及待的想下马了。”
    两人自然选择的是双人间,不过晚上是不是分开睡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来到王都之前的两人,在野外过夜的时候那可真的是天为被地为床好不狂野。
    来到王都后自然不能这么做,不过有和在野外不同的环境,肯定会有不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