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生辰的时候曾经意外从那金鱼暖台上落水,且那暖台也有些年了,因而他们启程去岭南之前,金鱼台就开始动工重建了,墨耽的伤势好转之后便不再躺着,但因为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还不能像其他下人一样在乡下别府耕农,便在云府中暂且留了下来,在金鱼台帮着监工。
朝歌本是回府第一天便急着要看望墨耽,但入宫的事着实让朝歌困扰了好些天,直到回府第三天才想起要见墨耽,听说墨耽在金鱼台那帮着监工,金鱼台离得朝歌住处急近,贵妈妈也就由得朝歌去了。
经过翻修,金鱼台焕然一新,因为地底下引了一股细细的温泉,因而金鱼台四季如春,就是寒冬那鱼池也不结冰,只是一年四起皆有湿气,那暖台的木材极易受损,每隔几年都要翻修一次,这回贵妈妈说那墨耽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说是暖台再也不会受水气所扰,旁人听了都不信,但怀之却毫不吝啬地夸赞了墨耽一番,大公子必不会无缘无故夸赞那奴隶,众人才信了那奴隶确实有几分本事。
朝歌去暖台的时候,工事基本已经完成,只留了些工匠修饰细节,一道清瘦的身影站在金鱼台前,他所站的位置恰恰就是当初朝歌滚落池中的地方,那人身形虽清瘦,但却背脊挺拔,他的墨发束起,不知是不是劳累了一个上午,因而额前有几缕头发垂了下来,他身上穿着灰色布衣短打,是寻常家奴打扮,但却莫名的有一股少年英气。
朝歌呆了一呆,一时还认不出他,只觉得少年的侧面极好看,他眉峰俊气,眉眼深邃,鼻梁俊挺,紧抿的唇有些冷傲固执,不易亲近,但他肤色白皙,是常人所没有的苍白,这不可亲近的傲气与他所穿的灰衣短打似乎格格不入,气质出众得很,让朝歌想起了一个词……公子如玉,二哥时常这么夸耀他自己,而朝歌如今才觉得,眼前的人比二哥更适合这个词。
少年似乎察觉到了朝歌**裸的端详目光,他转过了头来,眉眼间的冷傲和难以亲近犹在,却在对上朝歌那毫不避讳的痴痴欣赏的目光时,蓦地一愣,原本就比常人要苍白的肤色以更加明显的速度爬上了不自在的红。
朝歌也跟着愣了一愣,方才她只觉得少年好看得很,那张俊朗的面庞在转过来看她的一瞬,她才看清了他右边脸颊从眼尾直延伸到嘴角的一道疤痕,分明狰狞得很,却出现在这一张几乎毫无瑕疵的少年面容之上,竟让人无端的生不出半点恐惧,唯有不尽的惋惜和心疼,朝歌也借由着这一道伤疤,确信了眼前之人就是那奴隶少年,朝歌的眼中有欣喜:“墨耽,你的伤好了?”
她看人的目光那样**裸,一点也不知这样打量着一个男子有多羞耻,但她的目光又那样干净,纯粹得反倒让被她看的人不自在地红了脸,墨耽本以为自己这模样会吓坏了她,可朝歌眼底没有半点恐惧,那毫不掩饰的欣喜让墨耽愣了一愣,最终还是面对着朝歌,脸却别扭地别了过去:“小姐。”
少年的口气是那样骄傲,但却像别的下人一样在朝歌面前低下了骄傲的头。
朝歌哪里会想那么多,她欣喜地凑了上去,那双小手毫不避讳地在墨耽身上东摸西摸,又在他原先受伤的胸腹下方仔仔细细地摸了一番,确信墨耽真的好了,朝歌方才扬起大大的笑脸:“墨耽,你真的好了!”
“你,你的手老实些!”墨耽被朝歌这双小手上上下下地摸了一通,那张本就泛红的俊气脸盘上似乎越发别扭地红了一些,可却丝毫不敢再像上回一样推开朝歌,他虽瘦弱,却毕竟曾是能徒手杀死猛兽的奴隶,在黑暗中他的身手比刀刃还锋利,便是轻轻的一个动作都能伤了细皮嫩肉的朝歌,因此墨耽此时在她面前,是半点阻拦她的法子也没有。
这才是他,气急败坏的语气,骄傲别扭的性子,朝歌忍不住笑了,又痴痴的说了一句:“墨耽,你真好看。”
朝歌哪里懂得作弄调戏是什么意思,她的目光坦荡澄澈得很,看到墨耽的脸色更红了一些,朝歌似还诧异得很,不解地关心了一句:“墨耽,你怎么了?为什么脸色红红的,是不是发烧了?”
就好像她生病的时候,也总是发热,脸色也是红红的。
墨耽抬头扫了周遭忙碌的工匠一眼,自然有人正在偷偷地笑话,墨耽往后退了一步,连猛兽都不怕的他,此时竟好像被一个小小的朝歌吃得死死的,别过了脸,连看都不敢看朝歌:“你来做什么。”
“我来看你啊。”朝歌笑着弯起了眼睛,想起贵妈妈在来的路上不断地夸墨耽聪明,朝歌也夸道:“贵妈妈说金鱼台的翻修就要完工了,真漂亮,都是墨耽的功劳!”
离得朝歌远了一些,墨耽的脸上的那一阵不自然的红方才慢慢地褪了下来,恢复了一贯的冷清和拒人一千里之外的傲气:“你若喜欢这里,以后可以常来,不会再掉下池中,这台子也不需要经常翻修,永远可以看到最好的景致。”
永远……
不知怎的,朝歌竟变了脸色,情绪低落了下来,小脸看着有点委屈,尤其那小嘴一嘟,直让人心疼:“歌儿想要永远待在这,不想走……”
想到宫中没有金鱼台子,却有那可怕的噩梦,朝歌便有些伤心。
墨耽愣了一愣,看着朝歌脸上灿烂澄澈的笑颜不在,墨耽只觉得心中一沉,那薄唇复又紧抿了起来,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攥起,半晌,才低低地重复了昔日曾在朝歌面前说过的话:“墨族之诺,无论如何都会护你一生……”
她不愿意的事,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会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