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狼王骨簪

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徐小亦     书名:卿本故人
    “王妃到!”外面传来宫人的通报声,一时间,舞姬们纷纷退到一旁,飞遥身穿礼服,在秋月的搀扶下进入厅内,大臣,使臣们都纷纷低头行礼,其中不时有人抬头偷瞄,满眼震惊之色。

    夜岚坐在正中,心中一惊,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王妃单从相貌上来说,怕这泰华国中无第二人可及,倾城之貌这四个字,定然是当之无愧的,莫说是寻常男子,就是王孙贵族也定会为她倾倒。

    他正想着,转头看了看一旁的尉迟羽。

    此时,尉迟羽的目光正紧紧追随着飞遥,直到飞遥走到夜岚身边,端坐下来,他才恋恋不舍的将目光收回,看了看面前的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迟羽怎能独饮,来来,我也喝了。”(注:复姓单名可念后2个字)说罢,夜岚将自己杯中的酒也一口喝尽。

    尉迟羽见飞遥坐下,起身行礼道:“北邙国尉迟羽。”

    飞遥点了点头,“听说北邙国在极北之地,尉迟王子一路奔波,辛苦了。”二人只是寒暄两句,在一旁的夜岚听着却有些不舒服,也许这是他第一次见飞遥在她面前与其他男子寒暄。

    男人都是有占有欲的,飞遥虽然与他无夫妻之实,毕竟是他娶过门的妻子,这大半年里,二人交集不多,但每一次,夜岚心里都记得清楚。

    尤其是那一次在落玉轩过夜后见到飞遥,尽管她极力隐藏,但夜岚仍然捕捉到了她脸上的伤心与难过。

    夜岚心里清楚,不知何时,这个王妃已经在自己心里占了一定地位,让他不想再执着于过去,只愿意去珍惜她。

    也许他们二人之间,差的只是一个契机,一个放弃过去重新开始的契机。

    “今日能一睹泰华王妃的美貌,多辛苦都值得了。”尉迟羽似乎没有发现夜岚脸上的不爽。

    “本王的妃子,自然是天下无双的。”二人比肩而坐,夜岚下意识伸手把飞遥往自己怀里揽了揽。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亲密动作,飞遥先是一惊,又马上装作顺从的样子,在她看来这是做给尉迟羽看的。

    “哈哈是啊是啊。”尉迟羽也算是女人从中摸爬滚打过来的,飞遥的心思,他一眼就懂。

    “尉迟王子眼睛里怎么只看得见王妃,看不见我这个夫人。”何音仙见尉迟羽只夸飞遥,满心不满。

    “我刚在殿外不是与夫人挥过手了,夫人倒是没有理我呢。”尉迟羽从一开始就猜到这何音仙地位不高,“更何况,我这次是来朝贺王妃的,你只是个夫人,应该向本小王行礼才是。”

    “你!”何音仙本来想摆一摆夫人的架子,却反被他这么说,自然十分不高兴,虽然她心里十分清楚,夜岚不会帮她,但依然开口求助,“王上,他这么说仙儿。”

    说着说着,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

    夜岚虽然不待见她,但毕竟是自己的夫人,若是凭白让别国人这么说,面子上是过不去的。“飞遥与音仙都是本王的妻子,当受同样的礼。”

    既然夜岚说了,尉迟羽也不在意,起身对何音仙微微行了个礼。

    “此次我来泰华国是祝贺泰华王迎娶王妃,父王特地准备了一件礼物,让我献给王妃。”行过礼,尉迟羽开口。

    说着双手一拍,一个北邙国女子环佩叮当走来,手中托着一个小小的黑色锦盒,一些送给泰华国的皮毛玉器都在昨日送过了,今天这件东西是专门送给飞遥的。

    女子到了夜岚王与飞遥的面前躬身将锦盒献上。

    飞遥打开锦盒,里面是个三寸多长的灰白色簪子,弯弯的,簪头是一个小小的凤头,样子上看,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饰物。

    一旁何音仙伸着脖子看着,见里面的东西不是什么金银宝石,噗的一声笑出了声来。

    “这是个骨簪?”飞遥觉得这簪虽然是灰白色,但中间隐隐透着血红。

    “这是妖狼王牙齿做的骨簪。”尉迟羽轻描淡写的语气唤来的确是四座惊呼。

    一旁的夜曦也满脸惊讶,在这之前,他都只是顾着埋头吃饭,听见妖狼王三个字,突然站起身来要看个究竟。

    何音仙看着众人的反映,十分不解,她这样的出生,自然是没有听说过妖狼王这种动物。

    “天下也只有妖狼王的牙齿能做成簪子了。”飞遥点了点头,“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受得起。”

    这妖狼王她也听过一二,妖狼乃北地十分有名的群居动物,它们身体比一般狼大出近一倍,凶狠,残暴,牙齿尖而长,且十分有力。

    妖狼王是群狼之首,相传能活百年,比普通妖狼要大出许多,牙齿更为尖长,反映更敏锐,生活在十分隐秘的地方,虎豹见它也要惧怕三分,一般的猎弓是无法射中它的。

    “不是说妖狼王最后都会成精么?怎么可能留下牙齿?”夜曦惊呼。

    尉迟羽抬头看了看这个小男孩,突然表情变的非常奇怪,想笑又不敢笑。

    “你干什么这个表情?”夜曦涨红了脸,似乎很生气。

    “没什么,没什么。”尉迟羽捂着脸直摆手,“这个牙骨得来的十分偶然,三年前北邙王妃病危,药中需要一味非常珍贵的千年雪莲芯,凡是这种圣物,都有凶狠的野兽围着,靠它吸收灵气,得以修炼,精锐部队来到雪山深处时,看见妖狼王把手这这株雪莲,但是这只妖狼王已是暮年,被我们涂毒的剪枝射中当场死亡。”

    “看来贵国王妃真是有福之人。”飞遥不由感叹,她这有福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北邙王这种肯派精锐部队为她找药的夫君,二是这药被一只暮年的妖狼王所有。

    “嫂嫂能嫁给哥哥也是有福之人。”夜曦说这话时,感受到来自夜岚深深赞同的眼神。

    “怎么只有她有礼物。”何音仙小声嘟囔,本以为这东西不是什么值钱玩意,没想到却是千金甚至万金也买不到的东西。

    “没错,相传这妖狼王牙骨簪能保佑它的主人健康福寿。”尉迟羽忽略掉何音仙的不满,夸赞道。

    这对何音仙只是一个开始,等一下还有更让她恐惧的事情等着她。尉迟羽想到这,嘴角微微一提。

    “仙儿恭喜姐姐得此宝物,愿为姐姐献歌一首。”何音仙听说之前有次国宴,飞遥说自己不会歌舞,便想表现一番。

    “好。”夜岚知道何音仙唱歌好,却不曾听过,这次她自己提出要唱,也不好当众搏了面子。

    夜岚王说好,群臣也都拍起手来,何音仙拖着长裙走到会厅中间,开口唱了自己最拿手的如梦令。

    此曲她在涂月国时就在各种场合场过多次,每每唱完,都会唤来不绝的赞美。

    一曲毕。

    夜岚点了点头,算是称赞。

    尉迟羽也在一旁道,“音夫人的歌唱的果然不负其名。”

    一旁的群臣看两位主子都说好了,才敢拍手叫好,纷纷夸赞,“真是好听。”“余音绕梁啊。”

    见众人如此夸自己,何音仙有些飘飘然,以前在涂月国时,自己也曾唱歌被涂月王夸过两句,但与今日这种夸赞声络绎不绝相比,相差甚远。

    “确实好听。”飞遥真心夸道。

    “姐姐过奖了,要不姐姐也唱首歌吧。”何音仙笑着说,在唱歌方面,她自然是相当有自信的,她知道,比唱歌,飞遥一定比不过她。

    “我唱歌没有音夫人好听。”飞遥诚实说道,何音仙的声音好听,为她的唱歌大大加分。

    “那就跳支舞吧,一国的公主不能只会吃饭睡觉赏花喂鱼吧。”这句话是为了激怒飞遥,何音仙认定她表演不出什么像样的歌舞。

    “此事由王妃自己决定。”夜岚听出何音仙在找事,当着众人,尤其是尉迟羽的面不好发作,毕竟何音仙是涂月国的人。

    “夫君莫要怪她,既然音夫人说了,那我就跳一曲罢。”飞遥用手扶了扶夜岚,她知道如何激怒何音仙,但一直不屑于这么做,毕竟何音仙想法很简单,一猜就透。

    果然,一听飞遥叫夜岚夫君,二人又有亲密举动,何音仙眼睛就瞪了起来。

    既然何音仙唱了拿手的歌,自己也不能丢脸,飞遥年少时最喜欢一曲《桃夭》舞,那时飞遥年少,常常跳此舞给承昔看,少女怀春是人之常情,身为公主的飞遥也不例外。

    飞遥去换了身轻便的纱衣,翩翩起舞,其实她已有很久不跳这个舞了,但因为曾经跳过太多次,所以只要听见丝乐声响起,所有的舞步,以及所有的记忆就全部,涌上心来。

    飞遥伴随着隐约摆动着水袖,脚尖轻点着地面,表情时而欢喜,时而忧伤,仿佛自己还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女,对婚姻充满着希望。

    她习惯性在跳舞间歇抽出一秒看向正对着自己的人时,撞见夜岚的表情,和当年承昔的表情一样,嘴角微扬,似乎享受着这片刻的时光。

    一时精神恍惚,身体向前倒去。

    正在专注看着她的夜岚一个健步上前,将她扶住,飞遥再抬头时,看见夜岚俊美无暇的脸时,终从回忆中醒来,一下站了起来,道:“飞遥没有跳好,请王上责罚。”

    她明白,现在的她,就在自己曾经憧憬的婚姻里,没有爱她的夫君,没有盛宠,更没有夜夜相伴,有的只是初见时的刁难,每夜清冷的遥芳楼,似有似无的暧昧,和现在只有一个,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妹妹”。

    尉迟羽又默默将杯中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