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未婚妈妈。我叫周依默。
今年是我的本命年。而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想,上天对我真不错,因为它送了很好的一件礼物给我,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我和她,成为了朋友。
我的儿子今年三岁,四年前的一天,我认识了一个很酷的男子,准确的说,是我在马路上救了他。当时,他气息奄奄,一副将死之人的模样。
本来,我是不该管这样的闲事的。因为,能无缘无故弄成这样的,八成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人物。可是,从小的教育告诉我,我不能这样罔顾生命。如果因为我没有及时施救而导致了他的死亡,那么,我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心安了。
承认吧,我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
三天后,那个男子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
他是一个很冷的人,不是通常对陌生人的那种冷,而是那种……怎么说,充满死亡气息的冷。有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是不是救了一个死神。
那个男子很配合医生的话打针吃药,有时候,他一天得打三次针,但他从来都不吭一身。老实说,我崇拜他。因为我这个人平生最怕的就是打针,为了逃避打针,我曾不止一次地和医生讨价还价。虽然每次讨论的结果都是我输。
我以为,那个男子不会和我说话了,但我还是孜孜不倦的和他说话,反正,我就是想说话。
男子出院那天,他终于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一瞬间,我莫名的就想哭了,可能是因为不抱希望的努力了这么久后,柳暗花明了吧。他的声音有些低沉,舒缓得像大提琴的乐章,很是好听。不过,这并不是日后我会一头摘下去的原因。
那天,他说的话是,你真是个笨女人,真笨。
从小到大有很多人说我笨,但那个男子说我笨的时候我却没有生气,可能是,习惯了吧。只是有些伤心罢了。人家好心好意救你你还说人家笨,我就是太笨了才会救你,哼。
我从来不曾想过,有一天,我们会相爱。那几个月的时间,是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
那个男子告诉我,他叫凌望。后来,我都只叫他望。
他说,只有我一个人敢这样叫他,因此,我便问他,别人叫他什么。他说,王。
王和望,多么相近的读音,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那时候,我便知道,他的背景远远不是我能想象的,可是,我依旧爱他,义无反顾。
我早知道,他是不可能永远属于我的。可是,知道那天那些穿黑衣的人找上门来,我才不得不承认,他终归是要离开的。
他告诉我,他生活的地方太危险,让我留在这个地方,总有一天,他会回来,单纯地以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身份回来,没错,当时我已经怀孕了,刚到两个月。而他的话,我相信了。
我只告诉他,一定要活着,因为我还继续爱着你,所以你一定要活着。
临走那天,他俯身在我的耳畔,小声告诉我,你很笨,居然会救我这样的人,可是,我却爱上这样笨笨的你。他还说,这是他偷来的感情,他从来不曾奢望能得到这样一份情感,但上天却仁慈的让他遇见了自己。
其实我想说,上天对我才是仁慈的,不然,怎么会恰巧让我救了他呢!
他一走,就是三年,而淘淘,也就是我们的孩子,今年已经三岁了。我迟迟没有给孩子取一个大名,因为,我希望,这项权利能留给孩子的父亲。
因为我未婚先孕,父母一直希望我能把孩子流掉,但我不愿意,他是望的孩子,我不准任何人打他的主意。也是因此,我和家里闹翻了。父母让我在孩子和家庭里面选一个,我选了前者。
靠着望当时留下的一笔钱,我来到日本,开始了我的新生活。生活了那么多年的t市,就这么留在了身后。
八个月后,宝宝出生,我在这么个异国他乡,第一次有了家的温暖。
一年后,我在街道上开了一家蛋糕店。名字叫做,依你望你。
每年,我都会回t市一趟,但是,望一直杳无音讯。但我知道,他没有死,他还是在某个地方,好好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