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

类别:其他小说       作者:弥生夏草     书名:冬绪
    冬绪 作者:弥生夏草

    完结

    一年后。

    “沈暮,我知道你能力很强,能独当一面把工作做好。我把你调去前线不是说你哪里不好。你知道的,台里最近又来了一批实习生,什么都不会,你的能力好,所以领导决定把你借过去带他们熟悉一下,想当初你刚进来的时候,不也是跟着前辈跑新闻的么,你忘记了?”主任油头垢面,吐沫横飞,眉飞色舞的。

    沈暮很想说,她实习的时候基本每次都是她单独行动。没事儿当她不存在,有事儿就拿她当宝!怎么不叫钱周去啊?主播就不用上前线了?

    这么想当然不能这么说,沈暮赔笑说:“主任,我最近做的那档节目后期除了我就只有马倩倩了,马倩倩又还是实习生,她一个人搞不定的,我总不能为了带实习生就把手头的节目搞砸吧?”

    主任大手一挥,“好说好说,你那节目不就是中午30分钟的小时报么,这个容易,我会安排别人帮你做,你就放心的帮我带三个月的实习生,上头领导还决定给你涨工资!”

    话都这么说了,沈暮也不好拂了主任的面子,假装乐意的答应了。

    这个时候,刚刚录完节目的钱周把主任叫了过去,又对沈暮笑了一下。一年里,变化最大的应属钱周了。

    她的模样明艳动人,对着谁都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样子,说话细声细语,妆容j致细腻,宛如一个受人怜爱的瓷娃娃。

    周斐然出事之后,钱周请了一个月的长假调整自己。她把孩子做掉了,之后一个人躲在学校宿舍没日没夜的昏睡,沈暮和马倩倩都以为钱周会这么一直消沉下去。可是一个月过去再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更加有活力有j气的钱周。她比以前更会打扮,更会交际谈,你跑不掉了。”

    林冬绪表情僵硬,正想对陈老师说下次再来,就被陈老师抢了先:“林先生跟沈记者认识?”

    沈暮讪讪而笑,说:“他是我男朋友,之前我惹他生气了,他一不高兴就来a市度假,我来找他他还不乐意呢,老是躲着我。”

    丁和惊讶的看着他们,心里渐渐明了,想必这个男人就是叱咤b大的林老师了吧!

    陈老师好笑的摇摇头,“林先生,有生之年两个人还能在一起,就不要为些小事生气了。真的,相守不易,还是珍惜吧。”

    林冬绪尴尬的不得了,只能对陈老师笑笑,又看了眼沈暮,厉声说:“什么事待会再说,你还要不要采访了?”

    沈暮心情忽然变得很好,对他吐了吐舌头,“要你管!”

    采访结束,丁和醒目的在沈暮耳边小声说:“师姐,我跟王大哥先走了,你跟林老师好好培养感情。”说完她收拾好东西,拉着小王便离开了。

    送走他们,陈老师说:“林先生、沈小姐,不如你们留下来吃个晚饭?反正现在都是我一个人,就当陪一陪我吧。”

    如此挽留,林冬绪不好拒绝,只好点头答应。

    沈暮抿唇笑起来,兴致勃勃的随陈老师进厨房,问东问西,问长问短,起初她们聊做什么菜,后来就变成沈暮不停问林冬绪的情况。陈老师实话实说,她对林冬绪并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好几个月前出现在学校的,之后每个月他都会来一至两次,有时候给孩子们带些吃的和学习用具,又是只是来看看他们。一来就是大半:“你别这样,你才不是废人!没了腿日子还不是照样过?没了腿你照样能当你的制作人,能发挥你的长处,你管别人怎么看你呢!”

    林冬绪紧紧抿着唇,不说话也不肯看她。

    沈暮拽着他:“你看着我啊,你不是废人,我会陪着你,一辈子都陪着你!我知道你难受,不是有我么?你难过你生气就冲我发火啊,但是你别不要我。”

    林冬绪的目光飘过来,空洞的说:“我没办法照顾你,我是个残疾人,站在你身边的时候,别人会看轻你的。因为这个,沈暮,你乖一点,放弃我吧。”

    沈暮呆住了,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

    “啪”的一声,她狠狠甩了他一巴掌,他的脸上立即红了大半边。

    他凝视着她,良久,她闭上眼睛拽着他的衣服把脸埋进他的a口,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你听着林冬绪,你再敢这么说我就去厨房拿把菜刀砍了两条腿。我比你还不堪,站都站不起来了,那个时候你还要不要我?”

    两个人争吵的太激烈,以至于忘记屋子里还有个陈老师。陈老师一听就声音就跑出来了,不好打扰就在一边呆着,看他们这样相互折磨不禁惋惜,再吵下去没准沈暮真能做出冲动的事情,女人是疯子,谁也别跟女人讲道理。陈老师适时打断他们:“姑娘,你这么讲林先生要心疼死的。别逞口舌之快,都别吵了,先吃饭吧。”

    沈暮依然靠在他怀里不肯撒手。林冬绪一步都动不了,手掌轻轻 />了 />她的头发,说:“不吵了,吃饭。”

    沈暮迟疑了一下,见他确实不再逃避她才肯放开他。

    饭桌上,沈暮时不时替林冬绪布菜,可是林冬绪要同她讲话时,她就打哈哈,岔了话题跟陈老师说话。

    陈老师见他们这样觉得好笑,心里想,这两个人再磨合磨合就能成了,都是倔x子,谁也不肯让。

    吃完饭,陈老师送他们到楼下,又笑说:“到时候结婚了,别忘了同我讲一声。我好祝福你们。”

    林冬绪没反应,沈暮倒是脸一热,微微点头,便牵着林冬绪的手往马路边走。

    难得的,林冬绪这次没再挣脱。他不是铁石心肠,他也有不坚强的时候。方才她的哭诉,每一字每一句都像一把利刃狠狠c在他的心上,那种痛甚至比他失去右腿时痛上千倍万倍。不是不动容的,但他真的没有信心,让自己不在乎这些。

    一路上,林冬绪都乖得不得了,沈暮放心了些。两个人坐在出租车上,沈暮拉起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又亲,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靠过去,把头挨在他的肩头上,环住他的手臂,觉得温暖无比,她的手指滑进他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他依然任她为所欲为。

    回到林冬绪的住处,他才开口:“采访结束明:“你先去吧,我待会跟上你。”

    “不要,我又不认识菜市场,我就跟你一起。”

    林冬绪没再说话。下到二楼,他又听她说:“车祸那。

    沈暮沉默了,从他怀里挣脱开,抱着被子背对着他睡到床边,一整夜,她都没再跟他讲过一句话。

    第二日林冬绪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他戴上假肢在屋里找了一圈没见到她人,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自己没有她的手机号,也不知道她住那间酒店。心里隐隐不安起来,后悔不已,昨夜当真不该讲那样的话,他不是不想要孩子,只是担心他目前的状况不能照顾好怀孕的她。

    一天过去了,沈暮没有回来,他在客厅做了整整一夜,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他终于明白,她是回去了。就像他说的,要是觉得不能接受大可以回去。是他自己把她赶走,现在又能怪谁?

    林冬绪拨通了记忆里一切有关她的号码,不是没人接就是不知道沈暮的行踪,他又开始担心她会不会在路上出事。两天里,他被折腾的不成人样。他找出沈暮穿过的睡衣,把它放在鼻端深深吸气,汲取衣物上沾染到的她的味道。清淡的香气带着点n味,就像她稚嫩的皮肤。他坐在那儿,手里握着衣服,又是一天过去,未眠。

    第三天早上,林冬绪的目光已经有些呆滞了,他明白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要回b城找她!可是刚刚准备站起来,门口传来钥匙声,紧接着,门就被打开了。

    他抬眼看去,先是一个粉色的行李箱被丢了进来,然后沈暮才出现在他眼睛里。因为爬楼的原因,她还在喘气,见他赫然坐在沙发上,她似乎被吓到了,顿了一下,才说:“你……这么早起啊。”

    他不说话,紧紧盯着她。

    沈暮换了鞋说:“我回了趟家。”

    林冬绪呼吸一滞,果然是这样!心里不知道在别扭什么,冷冷开口:“看得出来。”

    “是不是没睡好?你脸色很差。”

    “用不着你管。既然回去了,做什么还回来。”

    沈暮听着他酸味十足的口气,心里窃笑,这点子果然有用,一声不吭离开了,他真的还会想她,看他模样憔悴,胡子都出来了,想必这几日没有休息好。那晚他说出那种话,当时真是被他气个半死,一整夜没睡想出这么个办法,也好刚顺便回家把事情都处理完,好过来陪他。现在见他那别扭样子,心里舒服的大半。

    她不以为然的说:“不欢迎我?那我走就是了。”说着她弯腰开始装模作样的穿鞋。

    只是她没想到,林冬绪忽然服了软,有些挽求的说:“别走。”

    她一愣,险些眼泪又下来了。直起身,关了门走过去,才好好说话:“我回去把行李都收拾了,随身物品自己带过来了,不方便带的打包让人寄过来了。电视台的工作我辞了,你知道我们主任那嘴脸,我说我这个月工资不要了他都不肯放我走,帮他做完最后一个专访才放人的,累死我了。”

    她坐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腰,仰头轻轻啄了下他的脸颊,继续说:“跟我妈也说了,她没反对。其实我这次回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拿户口本。我开始以为我妈不同意呢,我都准备用偷的了,谁知道我妈大大方方的主动把户口本交给我,还跟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相濡以沫。”

    话音一落,林冬绪便掰过她的脑袋劈头盖脸吻了下来,唇齿呢喃:“这才叫相濡以沫。”

    沈暮软瘫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笑道:“今天天气不错,我户口本都拿来了,要不,咱去民政局?”

    “不去。”

    沈暮紧张问:“为什么?”

    他捏了捏她的脸:“好几天没睡,我样子太难看了。”

    她扑哧笑起来:“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不去。”

    “到底去不去!”

    “要不,先叫声老师听听?”

    她羞道:“老师,求您跟我结婚吧!”

    “我考虑考虑。”

    “林冬绪,你再敢矫情试试?我马上就回娘家!”

    他把她揉进怀里,闷笑:“媳妇儿教训的是……”

    后半句话还没来得及说,他就已经将她的双唇含住,细细品味,依依不舍。

    窗外晨曦温暖的日光透过帘子,照耀在他们身上,是金色一片。这是全新的一天,也是全新的开始。沈暮忽然想起徐志摩说过的一句话。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然,你不但给了我结果,甚至爱我如生命,我想,在我未来的年岁里,你的相伴,才是我最美的年华。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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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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