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4

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阿赦     书名:一九七六
    一九七六 作者:阿赦

    分卷阅读64

    是我的衣服嘛?还有——银簪子?”

    我又是一通激动,他办事儿这麽利索?真是跟我心有灵犀一点通。看来他一开始就没有想和我分道扬镳,而是做了更长久的打算。李言笑笑嘻嘻地说道:“我还回家把我的钱和戏服都偷出来了,这样我们就财大气粗了!”

    他说着就喘了几声粗气,装成是“财大气粗”的样子,我哈哈地笑了两声,嗓子里还有些不适。

    他又接着说:“哼,早晚我得把钢琴大卸八块偷回来。”

    我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李言笑在身边真是好。昨天我是犯了甚麽病,要我们分手呢?

    李言笑把我轻放在床上,说:“你渴不渴?”

    我摇摇头,他说:“乖,我去整饭了!”

    我们吃了晚饭,就感觉到非常疲惫,李言笑一天一夜没合眼,我也几乎没睡觉,我的神经一直紧张着,期间还爱了别人的一通打。

    我们早早地就睡下了,以后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李言笑躺在我旁边,我听着他熟悉的微弱的呼吸声,心里无比踏实,还有些激动。他拉过我的手指,在戒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觉得有些痒痒,就抽回了手:“你别逗我笑!”

    他一个翻身压到我的身上,微笑着对我说:“你看,不如再……”

    我呆呆地看着他,脸有些微烫,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天上很黑,不时有一两颗星星坠入了银河,或刺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坚硬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有时一两颗星,有时好几颗星,同时飞落,使静寂的天空颤动,使星星一时迷|乱起来。

    有时一个单独的流星刺入天空,拖着极长的尾巴,红色、渐黄,在最后的挺进,忽然把天空照亮了一角,好像拉开光明的序幕,透进一些乳白色的光。余光散尽,黑暗晃动了几下,又包合起来……

    三十

    于是,我们又恢复了以前的安逸生活,或许,比以前还要好一些——李言笑从家里拿来的钱,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终于可以买一些稍贵的菜了,也不用饿肚子了。前一段时间,过得真是不堪。不过,再怎麽不堪,都比不上没有李言笑的痛苦。

    我在学校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上课考试来都如鱼得水。

    我已经升入了中专的三年级,我十六岁了,李言笑二十一,他已经陪同我过了十个生日。明年,我的人生画卷也将徐徐展开——我将以十七岁的年龄成为一名年轻的机械工程师,去工作。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好,我就可以帮李言笑操持家事了。

    有时候我照着镜子,就会觉得很陌生。我是个不爱照镜子的人,也许一个月都照不了一次。因此,我再次站到镜子前面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孩,一个开始踮着脚尖迈向成人世界的男孩,他很自信,也很英气。

    或许李言笑比我更熟悉我自己。

    王钩得儿还是那副老样子,吊儿郎当的,不学好。他也快十七岁了,但是我们的道路完全不同。妞儿在两年前就搬走了,我猜他可能是失意的,可能也淡忘了。他读完初中就辍学了,因为——他根本不想上学。

    我一直觉得他不想家,即使上次我会连云港,他也没有表示出羡慕。我不知道王姨和王叔在他的心里究竟是甚麽样的分量,我也不想知道。

    一九六九年的那场事故,已经让我对他的感觉降到了冰点以下。

    现在他不学习,似乎也没甚麽工作。据说我叔叔婶婶对他一点儿也不好。

    据说,只是据说,前一阵子我叔叔婶婶大吵了一架,原因是我婶婶依旧受到革|命的影响,神神叨叨的。有一次她看见叔叔用报纸擦玻璃,拿过来一看,那个报纸上印有毛|主|席的画像,于是立即向上头举报。

    叔叔也不是傻子,他把报纸烧了,一口咬定是他们吵架了,婶婶公报私仇,用这件事诬蔑他。这种事儿也没法调查,于是上头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这件事不明不白地过去了。

    那个年代真是疯狂,夫妻两人互相举报的案例有的是,哪对夫妻不是同床异梦?

    他们三个人相互嫌弃。相比之下,我真是个幸运的人。

    说来,我已经不太想家了。想家的感情,自从那次从连云港回来,就变得越来越淡,好似一壶被冲了一次又一次的茶。

    只是偶尔——偶尔——在梦里仍会回到那个破败的林家老宅,掏出铜镜,提醒自己——你是林家人,不要忘了,林家在这几年间就被毁灭了。

    可是啊,青岛不是已经成为我的故乡了麽?

    十六年间,六年在连云港,十年在青岛。青岛养我,比连云港还多四年。关于连云港的记忆已经变得如此淡薄,它们偶尔在我发呆的时候掠过我的脑海,轻轻悄悄地,不带走一点东西,只是在我的心头荡起极其微小的涟漪。

    只是,每年清明节,我都会去大桥头上香——母亲、爷爷、奶奶。我不敢给我父亲上香,因为他生死两茫茫。即使他也不在这个人世,我也不会给他上香。我觉得,他一定还活着。

    我已经完全适应了青岛的气候,这里的风俗人情,适应了这里的大馒头蘸酱——一开始我很讨厌大馒头。

    说来也是,李言笑在这里,他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他是土生土长的青岛人,那麽这里也就成为了我的故土。

    我和李言笑依旧亲密无间,我们越来越“心有灵犀一点通”,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传达许多话语。我们两个男孩能走到一起,真的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我们在一起太不容易了。

    我本来以为任何事情就这样了解了,我们可以一直过着幸福安逸的日子,没想到一场绝无仅有的灾难席卷了我们。

    如果跟这个事故相比的话,之前的事情都不叫事情,只能叫哄小孩玩的把戏。

    因为这场灾难,给了我们致命的打击。

    一九七六年。

    这时已经是一九七六年了,全国运动的高|潮都已经过去了,一部分人都从疯狂中醒悟过来了,眼看着政治狂|潮就要过去,批|斗|会甚麽的也少多了。

    李言笑是个很敏感的人,他立即感受到了这种压迫后的放松,似乎是在一个冬天的禁锢后死而复苏的春天。

    眼看着前方的路越来越宽阔,我还差几个月就要毕业了,站上自己朝思暮想的岗位。我们的心情都越来越好,李言笑也在这个时候晋升为医院的专家级大夫。

    和他一起晋升的,还有五名老大夫,李言笑是年龄最年轻的,还没到二十二岁。医院为了奖励这批晋升的大夫,就举办了筵席来庆贺。

    变故就由

    分卷阅读64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