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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渐蒙     书名:青衡的故事
    青衡的故事 作者: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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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衡的故事 作者: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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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地迷上薰衣草的味道,但是又对这种精油多少有些过敏……而郑泽似乎从那之後就用了多年的薰衣草,用得那麽习惯成自然,甚至直到昨天,我都误认为喜欢那种紫色香花的人其实是他。

    这麽想著就眼睛发热,清清喉咙,认真问:“我们在一起有十年了吧?”。

    “不到”,他愣一下把手从我耳侧收回去,端起酒杯端详,侧头幽幽道:“如果说认识,那是有十年……但是在一起,我是说,从你接受我开始,还差一点时间”。

    “呃,我接受你……”

    “嗯,是你的十九岁生日那天,你有点中暑,还吃坏肚子。当时在卢旺达那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我开车出去四小时才找到医院。”,郑泽微微眯眼,把酒含在嘴里半天:“後来你醒过来,我就跟你说……”。

    “我爱你”。

    我打断他,也举起酒杯,垂眼看著杯上那红蓝八卦花纹,被烧烤的热气蒸得有点头晕:“你说我爱你”。

    郑泽愣住,随即回过神,低笑道:“对,我跟你说了那句话。”,他揉一下脸给自己再续上一杯:“之後我们就在一起了”。

    “嗯,所以到现在,我们在一起……”,呃,我一向文科好过理科,这时候喝了酒有点脑筋转不过来:“三千六百五十减去……嗯,多少天?”。

    “……小衡,你喝多了”,郑泽侧头皱眉,将烤鱼捡出刺摆到我面前:“先吃些东西吧。”。

    他一直这麽体贴,九年零三百多天,没有一刻不为我操心。但是我并不是因为他对我好才喜欢他,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是他,许多年前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跟他过一辈子。

    可是面前这个男人,他跟我十年前认识的那个,也已经变得完全不同,那时郑泽还没有少白头得这麽厉害,笑的时候会露出牙齿,喝起酒来也不会先皱眉端详酒杯。

    到底是我们变了,还是什麽别的变了呢?

    “在想什麽”,他一手伸到我唇边,把沾料抹掉:“你知道彬麒的事情了”。

    我愣一下,唇边还有他手指温热干燥的触感,不知为何那种感觉就传到小腹去,呃,老金的人参酒,果然非常壮阳哈……,忙揉一下脸打点精神,微笑著分散注意力:“嗯,我知道彬麒的事情了”。

    “……你确定你知道我在说什麽?”。

    “……”,脸上有点发烧,我每次用下半身思考的时候都会随口重复别人问的问题,果然郑泽明白我在想什麽:“嗯,咳,呃,不过就是被他当成叶屋的替身呗,你说这剧情是不是够狗血?其实我根本无所谓我只是觉得比较好笑都过去了这些根本不算什麽”。

    “你不难受吗?”,郑泽扬眉微笑。

    “……昨天看到你跟markus洗鸳鸯浴我才难受”。

    “……”,他居然脸红,点了烟又不抽,只是低头喝酒不语,一根手指在筷子上磨梭,似乎满肚子的话没法说出口的样子。

    “嗯,郑泽”,我老下脸皮,谄媚地借著酒意靠过去:“其实,我爹死的时候,跟我说过,要好好对你的”。

    “……魏老也跟我说过,要我好好照顾你”,他闻言坐直,虽然还是满面红晕,却不再看我,径直给自己斟一杯酒,垂下眼帘:“我答应他的时候,没有想过会变成现在这样”。

    呃,嗯,这话说得的确够份量,我讪讪坐直:“我不会再跟周彬麒在一起”。

    “那是你的事,不是吗?”,郑泽停了筷子,挑著眼角看我。

    嗯,他果然不肯原谅我。

    但是不原谅就说明我在他心里还有地位,大家都说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不关心嘛,嘿哈嘿哈。

    我暗地给自己打气,默默地吃了饭,抢著结帐,又一步迈到郑泽椅後,非常狗腿地给他张开外套,拉直袖子:“外面冷,先穿好衣服再出去”。

    男人并不道谢,其实从刚才起他基本都没开口,低著头任由我服侍,穿好外套又顺著我给他戴上围巾。两人靠得非常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春心荡漾还是喝多了人参酒,这麽贴上去的时候,突然就浑身发软,拼了命地希望郑泽能精虫上脑,伸手抱我一下。

    可惜没有,他只是微微扬起一边眉毛低头问我:“有什麽不对吗?”。

    “呃,没有,没有……”,我讪笑,在他胸前拍两下:“你这围巾也很好看……我改天也去买一条……呃,其实我已经买了哈,哈哈哈哈”。

    “嗯,颜色不太一样,猛一看的确不像同一款”,他善解人意地为我解围,转身推门:“走吧,我送你”。

    外面空气湿润而寒冷,就像过去每一个郑泽的生日一样。出了巷子沿著皇後大道一前一後地往街尽头走,人行道上积雪被铲开,有工人穿了荧光背心在路中央撒盐,免得明晨道上结冰。

    我抬头呼出白气,看著前面男人的背影,不知为什麽喉咙就满当当地。他肩膀那麽宽……多少次做爱,我都紧紧扳住他胳膊,把脸贴近他後颈……郑泽里面敏感的地方比较靠前,得从後面进入,上半身尽量贴紧他後背,才能刺激得到。如果不断按摩里面某个地方,他就会带著哭腔呻吟著叫我名字,射精的时候总是不停地说“我爱你”。

    十年时间原来真的只是一眨眼,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昨天,然而又好象什麽都不曾发生过。一定是有什麽出了错,搞得现在我们之间那种距离居然已经这麽大。

    渐渐又有零星的雪花飘散下来,我忍不住吸一下鼻子放慢脚步:“郑泽……”。

    “啊”,他停下来等我赶过去并肩在他身旁:“怎麽了?”,路灯暗黄的光线衬得他脸上线条格外柔和:“是冷吗?”。

    “嗯,还好……啊,呃”,我急急改口:“的确是冷”。

    随即我的手就被他握住,十指交缠地插进他自己外套口袋:“你总是手脚冰凉”,男人侧头笑一下迈步:“你哥说是你话太多,把肚子里的热气都给吹出去了”。

    “呃,其实我大哥自己话也不少哈”,我心里砰砰乱跳,呃,郑泽的手实在是热,他,呃,嗯,当然,我们过去这麽手握著手走过的路接起来说不定能绕德国一周也有余……但这个时候突如其来主动这麽做,是回心转意呢还是被老金的人参酒催化了?

    呃,在暗示我什麽呢……嗯,我不在意做bottom的啦,不过皮夹子里面的套套不是他的size……呃,其实不用套子,我也无所谓哈。

    胡思乱想著随郑泽走一段,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专门挑没人踩过的新雪去趟,弄得两人裤腿都湿了半条。到了路口他颇具绅士风度地笑:“你是要回彬麒那里吧,我就送你到这里好了”。

    “不,不不,我当然不去他那里!”,我闻言一愣,随即几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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