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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肩胛骨     书名:
    鱼 作者:肩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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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有些吃惊。

    看着《动物庄园》也被放到了儿童区,许鸢哭笑不得,很自然地想同人说说。然而他一抬起头,就注意到方默的视线,莫名的……有些情/动。

    方默与他对视了一秒,刚生出些甜蜜的滋味,就看到许鸢无声地笑了起来。

    他疑惑,压低声音问:“怎么了?”

    许鸢笑得厉害,半天才止住笑,指向他的杂志。

    方默把杂志一合上,十分尴尬地发现:那封面上正是他自己,日前接受了一家杂志的访谈,就是这家。

    方总平素稳重精干,没干过这么丢人的事。弄本杂志作掩,偷看心上人这种事情,实在酷似纯情处/男的作风。更别提那杂志上,还明晃晃挂着他的脸。

    许鸢笑着笑着也咂摸出一点调情的味道,便整理表情,但心里余温未散,他扬一扬手里的《动物庄园》,问:“许小印挺想你,我记得你那儿有好几本乔治奥威尔的书,你有空的话给他讲讲这本?”

    方默是搞金融的,纵然闲暇时也看些文学书籍,然而给小孩子讲书需要多方考虑,对他来说投入大笔时间并不明智。

    但许鸢这近乎直白的示好,简直叫方默惊喜欲狂。他急急地从对面书架上又选了好几本书,竟还有本《管锥编》,全抱在胸前,他眼睛亮闪闪的:“这些,我都给他说说吧。”

    许鸢有些头疼,方默的动机过分明显:进许鸢的家门。但他实在太过心软,最后也只好点点头,想着再另外替许小印选几本适合的。

    方默得了允许,喜不自胜,绕着书架走了好几圈。

    走着走着便看见后头有个小姑娘,举着手机偷偷在拍许鸢。

    也是。不管怎样,许鸢都是人群里引人注目的存在。其实他吸引品牌方更多的地方,正是粉丝号召力。

    虽为泳坛明星,但许鸢并非最为出色的那个,也还没有拿到最高的奖项。但他实在生得好看极了,在水里就像一条漂亮的鱼,赏心悦目,也叫人原谅了他的速度。

    方默从前从未想过这些,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许鸢也许是困扰的。

    单薄。这是方默曾经对许鸢的印象,他也爱他的单薄,觉得惹人怜爱。

    可是,许鸢那么努力地训练着,是想要不断提升自己的。

    也许那个女孩的照片会拍得十分好看,书架前的儒雅男孩子,怎么想都是非常让人舒服的画面。更何况,那个人的确帅气得很。

    她可能把照片发到网络上,发到超话里,然后会有一群人惊艳地评论、转发。许鸢穿着的休闲裤,正是代言品牌的,广告方也会情愿买买热搜,趁机宣发。

    方默联想得很远。但是,他突然觉得很心疼。

    在冰冷的屏幕上,他的许鸢被定格成一种独特的样子,却不是他想要展现给人们的样子。

    “抱歉,”方默走过去,礼貌地问,“可以借用下你的手机吗?”

    小女生愣愣的,似乎没明白怎么就被这个看上去帅气高冷的男人盯上了。

    她微微脸红:“哥哥你没带手机吗?”说着就羞涩地递过了手机。

    方默却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把那几张照片传到自己手机上,笑着说了句:“不是。”

    女孩儿瞧见他的动作,惴惴不安地问:“那个哥哥不是明星吗?不能拍照?”

    方默心一痛。原来,不认识许鸢啊。仅仅是因为他好看、像明星,所以拍他。

    他递回手机,轻轻说:“他是名游泳运动员。”

    “啊?”

    方默温柔地把视线放到许鸢身上,又将手指置于唇上:“嘘。”

    女孩子脸红得厉害。

    方默看着许鸢,深情得像是许诺:“他会拿到奥运会的金牌。以后你会认识的。”

    女孩子狂点头。

    方默笑了下,对她说:“那你藏好这些照片,别让人发现他没去训练,挤时间出来给弟弟买书。”

    这心机man,暗戳戳地给许鸢立了爱护幼弟的人设。

    女孩儿倒对这几句话极为受用,既感动又欣赏,看了许鸢好几眼,郑重地保证:“我不给别人看。”

    方默满意地转身,准备去找许鸢一起离开。

    那女孩儿像想起什么似的,抓着他的衣服,又眨着大眼睛问:“哥哥你是他什么人啊?”

    苦涩。许鸢曾经的恋人方默苦涩答道:“区区一名狂热唯粉罢了。”

    不愧是余漆的好兄弟,竟然知道唯粉一词。那小女孩又是一阵惊叹。

    许鸢选好书,付了款同方默一起离开。

    方默过了把高中生的干瘾,但这会儿也不好意思继续装嫩坐自行车后座了,推着车子和许鸢一同走路。

    兜里手机震动,许鸢拿出来一看,无奈地笑起来:“许小印要吃狼牙土豆,之前答应他一周可以吃一次的。”

    方默歪头:“狼牙……土豆是什么?”

    等到了小摊前,见到切得齐齐整整的土豆在油锅里炸着,方默还是不明白这跟狼牙有什么关系。

    许鸢心底暗笑,熟练地告诉老板:“少糖、少盐、少辣椒。谢谢您。”

    老板叫了声“好嘞!”,起锅加料拌匀再递给许鸢。

    用小叉子叉起一块土豆,许鸢好笑地问方默:“要吃吗?”

    方默犹犹豫豫地看了眼,才凑过去,小小地咬了口。

    活像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儿。

    “!”方默嚼完后惊喜地看他。

    许鸢微笑着:“好吃吗?”

    方默优雅地掏出一张纸擦着嘴,说:“我以为吃着会扎人的,所以叫狼牙土豆。没想到进了嘴里还挺乖,脆脆的。”

    许鸢笑得前仰后合。

    这时候夜色已经深了,方默看着路灯下笑得那么欢快的许鸢,心如刀割。

    他们在西餐厅吃过无数顿牛排,方默叫过厨师来家里为他们准备过最精致的烛光晚餐。他们曾经一起听音乐会、一起看比赛、一起做/爱。

    可方默自以为是地剥离了许鸢和他以前的生活,要他以“替身”为名来适应他自己所熟悉的生活模式。

    此时方默冷眼将过去回顾:只见他们那一年为期的爱情,一点烟火气也无。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说一起看比赛、听音乐会不好啦。(一个狂想听最近一场音乐会,因为没钱瑟瑟发抖的作者狂哭。)

    只是小鸢也不过是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

    这么一想,小鸢也太心软了吧,我天。

    第11章 第11章

    有一段时间方默都没有去找许鸢。

    他突然很慌张,觉得自己在消费许鸢对他的感情。

    在分开之后,方默甚至没有哪怕一次认认真真地跟许鸢交流过。他像个孩子,凭着直觉和冲动行事。

    替身这件事,本质上他没有将许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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