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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青阳     书名:忠犬纪事
    忠犬纪事 作者:青阳

    分卷阅读45

    的喃喃,“阿九。”

    “唔…”顾识久被顶到敏感点全身都抽搐了下,扛不住的一口咬在顾子权的肩膀上。

    顾子权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把自己抽了出来,将顾识久翻转过去压住重又插了进去。

    整个脊柱线深深的凹进去,两片蝴蝶骨微微凸起,腰身劲瘦,一直到紧紧贴住自己小腹的臀部。

    “喜欢阿九。”顾子权弯下`身去,嘴唇覆在顾识久的的脊背上,密密麻麻的吮吻着。

    “你轻点…啊…唔…”

    “喜欢阿九。”顾子权喃喃着,“喜欢的要疯了。”

    顾子权的手从顾识久的腋下穿过,抚上胸前的两点轻轻搓揉。

    顾识久紧紧闭上眼睛,努力忍耐着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阿九,声音。”顾子权不停的戳刺着顾识久体内的那一点,逼迫着身下的人,又有些撒娇的意味,“我想听。”

    顾识久咬紧的唇松开了,唇间轻轻吸了一口气,克制不住的呻吟就溢出了口。

    人都给他了,这么点羞耻心又算什么。

    顾识久一睁眼,就觉得全身疼痛,尤其是某个地方。

    “阿九。”顾子权抱着他蹭了蹭,笑得一脸满足,弯眼白牙晃得他眼睛疼。

    “舒服?”

    “舒服。”顾子权紧紧的搂着顾识久,唇舌又覆上顾识久的脖子。

    这里是他的。

    这个人都是他的。

    从里到外都染上了他的味道,都是他的。

    这种感觉真好。

    “学会没?”顾识久声音有些哑。

    “会了。”顾子权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他,“你要吗?”

    “蠢狗。”顾识久笑着敲了敲他的脑袋,顾子权却直接压上来吻他。

    顾识久想推,却全身无力,“不能再做了,阿九疼。”

    “不做,亲亲阿九。”青年朝他笑了笑,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唇瓣。

    啧,活了大半辈子,却栽在这么一个愣头青身上。

    对叶卿,我燃尽了所有的热情。

    于是这世上许多的好奇心感、探究心、新鲜与期待,统统都离我远去。

    就好像将鲜艳的世界抹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对顾子权,我穷尽了我所有的耐心。

    于是他将我的温柔变得更加绵软,将我的温暖变得更加广袤。

    就好像日光一点一点包裹暗沉的夜色,再全然点亮。

    叶卿曾经问过我,如果她离开这个世界,我会思念她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坚定回答。

    我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无疑在其中占了很大的分量。

    我会思念她,但我不知道会思念多长,多久,多深,多重。

    虽然这种思念已经只是带着一种单纯的对过去的缅怀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若是顾子权问我,如果他离开这个世界,我会思念他吗。

    我也可以很简单明了的告诉他,不会。

    因为我会跟着他。

    我怕要是没有我在他身边,连怎么去往那个世界的路他都不会走。

    他无法离开我,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不愿意离开我,当然事到如今,我也没法想象我们不曾认识的生活。

    而我的生活里若是剔除掉这么一个人,或许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但是所有的风景,不过是黑白的而已。

    他曾说过找不到我,他不会活下去。

    何其有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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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这里正文就算是完结啦。

    最多也就是稍微修一修,有可能会更一更番外。

    这个文文算是冷文啦( ˇ?ˇ )看不见留言的我每晚都缩在被子里默默的哭呢~所以很感谢能看到最后的姑娘,能和你分享这么一个小故事很开心。

    写这个文文的初衷前面也说过,是想要纪念一下姐姐家被车撞挂了的那只吃货狗狗╮(╯_╰)╭…真的好萌啊它…有这个梗的大概去年这个时候就差不多有了(笑,但是一直都犯懒不想写。

    真正开始动笔写是今年1月份的时候,写的时候老是遇到瓶颈啊,有的时候卡好久写不动啊,然后还是那样磕磕巴巴的写完了它,然后就边修边发上来了,(修文多修出来30多k,本来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连续发了三天都没有人看,我就去申删,让它一辈子呆在硬盘里睡觉╮(╯_╰)╭,但是偏偏突然就有了回复,然后就继续发了下去,后来又冷了下去呐,但是怎么说已经发了这么多,不发完感觉又不舒服,所以就一口气尽快改完发上来,也算是让自己少一个牵挂吧,就这样。

    最后再携毛毛及大顾感谢那些关注过这篇文文的人们~阿里嘎多~番外可能有,也可能就…╮(╯_╰)╭有缘再见~mua~

    何泽番外——原罪

    很多人经常都会说,如果你早一点遇见的是我,就好了。

    我和识久相遇绝对算是早的了,至少比他和那个人早,如果那个算是人的话。

    我们大学的时候是一个宿舍的,四人间,有个人可能江湖闯荡去了,办了退学手续根本就没来过,整间寝室就只有我,文修,还有就是识久。

    文修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个二缺的性子从始至终就没有变过,不过他个动物医学的可能从根本上就比较忠于本能和天性,尿性和我们不一样。

    我和识久的床是挨着的,就算不是同床共枕起码也是在一个水平面上。

    那个时候的识久,怎么说呢,很有韵味,啊,这还是说的太抽象了。

    这小子天生自带惊艳感,瞅完第一眼一般情况都会再去瞟个两三眼,但你第二眼要再望过去,他就会拽一拽身边的人,要么快速走开,要么侧头避开视线,脸上还会微微的泛个红。

    他肤色甚白,那飘红染在脸上看得人心痒痒。

    喜欢上识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容易到我回溯过去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关注他。

    但真正没法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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