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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手倦抛书     书名:这狗血淋头的身世
    这狗血淋头的身世 作者:手倦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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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了,脑子里只剩音乐和动作了。”

    宋明州一手支颐,眼帘下垂,表情忽地暗淡,喃喃道:“对是,只有跳舞的时候才能忘掉一些恶心事,流场大汗就什么都好了……”

    沈凌乔疑惑地看着忽然陷入阴暗沉郁的宋明州,对方一直是个开朗爱闹的少年,什么时候都咋咋呼呼的,他第一次见宋明州这样,好像整个人掉入阴暗潮湿的洞窟里。

    “明州?”沈凌乔趴在桌上戳戳宋明州的手臂,小心翼翼地喊道,“你怎么了?”

    “啊,没事,好着呢。”宋明州回过神来,眯起眼睛嘿然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大白牙,揪住沈凌乔的食指,上下晃荡着,这一晃不禁小声惊呼,“哇靠,你手腕柔韧度好强,皮底下真的是骨头?!让我捏捏。”

    宋明州说罢就双手握着沈凌乔的手腕,顺着手臂一路捏到肩胛窝,嘴里啧啧赞叹个不停:“简直了,简直了,有这韧度,啥动作做不来,马丹,嫉妒死大爷我了,你肯定从小就开软度,回去试试你的腰,看看有没有这么好……”

    沈凌乔被捏得很不自在,但又觉得反抗的话太大惊小怪,就微微缩着脖子让宋明州摸了个够,终于,宋明州松开了他的手臂,掠起袖子,做了个健美姿势,鼓起肱二头肌,得意道:“虽然韧度不如你,不过我肌肉比你硬,来,试试。”

    沈凌乔戳了戳又捏了捏,最后评价道:“没有我哥硬。”

    “嘿,你哥怎么会比我硬,每天拿笔杆子的怎么硬得过每天托举舞伴的?”

    “我哥练拳,”沈凌乔鼻子都翘起来了,“今年三月参加少年组拳赛还得了金腰带!他可是业余的哦,其他参赛的都是专业的呢。”

    宋明州惊悚了,“瓦擦,完全看不出来啊,穿着套西装,明明看起来跟条板儿似的,斯斯文文的,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就是穿衣君子,脱衣野兽啊。”

    “你才野兽,”沈凌乔不高兴了,“我哥一点都不野蛮。”

    “好好好,你哥那么牛,你怎么也不跟着练练,看你这身板,以后怎么托得起人?”宋明州捏捏沈凌乔可怜的薄薄的一层肌肉。

    沈凌乔也郁闷地撩起袖子捏自己的胳膊,憋闷道:“我暑假就开始锻炼体能了,每天跑一小时,等着吧,不久一定能托得了人。”

    “你每天就吃牛肉和水,其他碳水化合物都不要吃,这样效果更好。”宋明州一边建议,一边跟着捏沈凌乔的胳膊,别说,这家伙身上的皮肉滑腻得简直能吸附人的手掌,就像把玩一枚温润的美玉,越摸越带劲,根本舍不得放开。

    “好了,大家也都互相认识了,接下来要选班干部,大家踊跃积极,主动自荐。”这时辅导员姚汀拍拍手,底下嗡嗡的聊天声音小了下去,沈凌乔赶紧放下衣袖,端正坐好,宋明州也缩回手,不知怎的,感觉有点可惜。

    他看沈凌乔直挺挺地坐着,于是胳膊肘碰碰对方,问:“你要当吗?”

    沈凌乔摇摇头,说:“没空,太麻烦了。”

    “我就挺想当的,你说我自荐班长怎么样啊?”

    “好啊好啊,”沈凌乔眼睛一亮,激动地小声喊道:“你当吧,我投你。”

    沈凌乔之所以会这么支持,是因为他想到以后估计每天晚上都夜不归寝,舍友是班长完全是作弊利器啊,哪有不赶紧撺掇的。

    宋明州见沈凌乔这么拥戴自己,于是搓了下鼻尖,对着沈凌乔挑挑眉,意思是“你看着”,然后举起手来,在姚汀点头后,意气风发昂首阔步地走向讲台。

    宋明州虽然才16,但是身高已经一米七八了,在班上算高的了,人又长得阳光帅气,算是班里除了沈凌乔外貌最好的男生,口才也不错,因此很讨女生喜欢。

    最后,班长还真让他给摘了,辅导员又说了些注意事项,发了选课须知的材料,就解散了班会。

    回寝室的路上,宋明州就一直哼着小曲儿,班里年龄最大的男生和女生也竞选了班长,不过还是他赢了,又享受了把女生拥趸的风光,很有一种春风得意马蹄疾的畅快。

    “我刚才是不是特有领袖风采?”宋明州一手挂在沈凌乔的肩膀上,沈凌乔被他压得身子一歪,甩开他的胳膊后问:“新生不是第一年一定要住宿舍吗,我可以留着床位,然后每晚出去住吗?”

    宋明州摸摸下巴,说:“我好像听学长提过学校也就偶尔随便查查,怎么,你要回家住?”

    “真的吗?”沈凌乔一喜,笑得整张脸都亮了,平时不怎么笑或笑的弧度很小的人,突然笑得这么春花灿烂,真有种直刺人眼球的感觉。

    “别啊,住寝室培养感情,玩电脑也不会被爸妈管,多好啊,干嘛回去住?”宋明州皱着两条粗黑的眉毛。

    “没,我和哥住学府区。”沈凌乔想了想,有点心虚地说:“学校没有单独的练功房,所以……”

    “瓦擦,你们租的地方有单独的舞室。”

    “嗯……”沈凌乔犹豫地点点头,芙苑那栋小别墅的确也把一楼的客房装修成舞室了。

    “学府区的地价啊,竟然能有单独的练功房,我决定开始仇富……”宋明州愤愤地指天发誓道。

    他家算有些家底,但学舞开销大,况且学府这一块儿紧邻市政府,可以说是寸土寸金,竟然能找到有舞室的房子,这不是光是有财力就能办到的,还要有关系。

    沈凌乔听他这么说,决定咽下“房子是买的,不是租的”这句话。

    到了寝室后,宋明州一打开门,就看到一陌生人正坐在书桌边擦着单反,神情沉醉痴迷,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听到开门的声音,对方头也不抬,继续做着手上的事情。

    这应该就是寝室最后一个室友了,沈凌乔看了对方几眼,觉得这个人,嗯,很艺术……

    黑压压的头发有点长,发尾都扫到了领子口,额头上的刘海用黑夹子随意的别着,侧脸的线条特别的锋利,苍白到病态的皮肤让人想到吸血鬼,嘴主要的是,他穿着一身白,连袜子鞋,包括手腕上的手表都是纯白纯白的,这样一身晃眼的白,配上他苍白的肌肤和黑墨似的头发,再加上他此刻专一到变态的神情,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

    沈凌乔下意识要避开这个人,这个人就住在他对面的床位,他往鞋柜边挪了挪,一身白的人忽然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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