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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糖衣弹幕     书名:捉兔记
    捉兔记 作者:糖衣弹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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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兔记 作者:糖衣弹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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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道。

    “这是我的房间。”姜跳跳指指他霸占着的床铺。

    “哦,”他装模作样地要起来,“那我让你。”

    姜跳跳淡然道:“你躺着吧,我去胭扑房里睡就行。”

    一听到胭扑的名字,面前这人的眼神瞬间就黯了下来,方才那副强装的嬉笑脸面已荡然无存。

    “他还好吗?”

    姜跳跳搬了张椅子坐下,道:“胭扑回桃花谷了。”

    他实在不忍心说胭扑过得不好,也不想告诉他桃花谷里现在人人都视他为京城第一混账。

    “其实我知道的,”李认道,“我爹有派人去找过他。可是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从怀里摸出那个桃花锦囊,放在手心细细地看。

    “不怕你笑话,我爹给我找的那女孩子真的挺好,要是放在以前,我说不定也就收了心成亲算了,可是……”

    他拿受了伤的手指摩挲着锦囊上的花样,轻轻笑了笑:“实在忘不掉这小花妖。”

    姜跳跳道:“我也说不清你这样是对是错,只是,那位姑娘该怎么办?”

    “她比你我想的都聪明。”李认笑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看出我并不想娶她,这装疯卖傻的苦肉计也是她想出来的,说到底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与其勉强,不如闹这一次。”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伤口,“其实她有让我用鸡血混过去,不过我那时一狠心,就用上了真刀。你是没见着,刀□□的时候,血溅得一地都是,比我身上的喜服还要红。”

    他这话说得好似跟吃饭喝茶一般稀松平常,姜跳跳却能想象到当时的情形。

    “你们这样,会不会过分了?”

    “我知道不对,可是她说得好,宁愿丢这一时的脸,也不要赔上一辈子。”李认长吁一口气,“我爹当时那样子,我这辈子都不敢看第二眼。我娘和我姐都吓坏了,老丈人看得跟傻了似的,我就趁乱跑了出来。”

    姜跳跳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

    “事已至此,多想也无用,你还是早些休息。”他站起身刚要走,袖子却被李认拉住。

    “姜公子,你明天能带我去找胭扑吗?”

    他面色虽灰败难看,一双眼睛却是清清亮亮。

    姜跳跳心里一乱,只得先含糊道:“等你伤好了再说也不迟。”

    李认遂放心躺回床上,不一会便沉沉睡去。

    他那件绣工精致却已染满血污的喜服还抛在地上,姜跳跳将衣服收起,又在他眉间划下宁神咒,这才关上门出去。

    *        *        *

    宰相府的小公子李认正式开始了他在跃然居的寄居生活。

    事实证明,他以前往跃然居搬了那么多东西真是极其明智的做法,这会衣裳鞋子锦被枕头乃至碗筷杯盏是一样不缺。

    他看似难伺候,吃得倒也不挑,只是怕冻得很,衣服里三层外三层裹得粽子一般。

    天越来越冷,最后小岚也实在受不住了,阿菱便提出送她回去,顺路再去趟桃花谷看望胭扑。

    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等到姜跳跳成仙那天了。小岚虽歉疚,但她真身确实娇弱,若冻伤了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走后,跃然居只剩下了姜跳跳、煌采与宝秀,还有那个败家子。

    李认厚着脸皮占了胭扑的屋子,每天拼命地吃饭喝药,只盼自己的伤快点好起来,只是天实在太冷,伤口又深,迟迟不见好转。

    今年的冬天也不知怎的,已下了好几场大雪,门口的积雪都到了脚踝。

    李认又一次缠着姜跳跳问几时去桃花谷时,他正在用纸片剪人形,剪好了吹一口气,那些轻轻巧巧的纸人就化成了伶俐的少年少女,嘻嘻哈哈扛着扫帚去门口扫雪。

    “姜公子这一手,真比奚柏青还厉害!”李认赞道。

    姜跳跳只是笑笑:“终究不是活物,只能用一时而已。”

    “对于我这样的凡人来说,已是十分了不得了——冒昧再问一句,”李认又凑近了一些,“你真的能修成仙?”

    他被问得一愣,“自然是真的。”

    “那我,”李认指指自己,“能不能修仙?”

    姜跳跳道:“修仙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也并不是人人都能——”

    “那修妖呢?”他迅速地打断,问题虽可笑,脸上却是十二分诚恳。

    姜跳跳反问道:“做人不好吗?”

    “好虽好,可总是会老会死。”李认坦然道,“我想陪胭扑久一点。”

    姜跳跳心说,你有没有机会进桃花谷还是个问题。

    “你……会不会后悔?”他想了想,很认真地问面前的人,“你有爹娘,有姐姐,还有一生的荣华富贵,可是胭扑什么也没有。他非男非女,不能与你结合。他可以活几千年,你却活不过百岁,你们终究有太多不同,想在一起,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李认听后反而笑了:“我说件事情给你听,你或许就明白了。”

    他从怀里摸出那个同心结,指给姜跳跳看:“这个宝贝,是我娘当年的陪嫁之物。我从小就带在身边,从没摘下来过。我娘说,等以后找着了心上人,就把它当作信物,寓意永结同心,永不分离。”

    “我之前……不瞒你说,的确是过分了些,遇到的美人都觉喜爱,莺莺燕燕惹了无数。有一回天香坊新来个花魁,才十六岁,我觉她楚楚可怜,心生怜爱,便跟家里说要娶她进门。结果我爹大怒,派人去砸了那花魁的琴,还差点毁了她的脸。”

    李认说到这里,自己也摇头叹气:“那时真是年少不懂事,跟家里闹翻了天,结果被我爹关了一月不让出门,渐渐地那份怜爱也淡了。这之后又见着几个好的,皆是心动得很,可说到底,也没哪个人能让我将这同心结送出去。”

    “再后来,就遇到了胭扑。”

    他一说到胭扑,连语气都不自觉轻柔起来。

    “他明明是妖,胆子却比谁都小,跟他说什么都信。乖巧性情的我见多了,装出来的也好,是真的也罢,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可是他不一样。我见到他就觉欢喜,得了好看的好玩的,第一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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