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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吉鱼     书名:将你散装接回家
    将你散装接回家 作者: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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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你散装接回家 作者: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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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下去...”又是一声睡昏了的胡话。

    这胡话确使医生举在半空的手颤抖了起来,浅色的头发有点长,遮住了眼睛,不知是一副什么神情。

    他们都很不幸,出生在城外的贫民窟,厄尔斯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

    贫民窟的孩子很多都没有父母,厄尔斯就是一个这样的孩子。不幸地从□□中诞生,不幸地被丢弃,又不幸地活了下来,然而只是暂时的活着,幼小的孩子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能否见到明天的太阳。

    在那里,这种不知哪里来的野小孩和野狗也没什么两样,大家都忙于自己的生存,弱肉强食的非法地带中,每天都有人死去,一个小孩饿死在垃圾堆上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

    小孩知道,饿死也是死,被人打死也是死,都会变得和墙边散发着腐臭味的野狗一样。

    他冒险溜进一个地下酒馆偷面包,很不幸被人逮个正着,他知道后果是什么,却没有畏惧的感觉,反而... ...松了口气。

    他没跑,也没有力气跑。

    小孩也只是觉得饿才会渴望吃东西,等饿到了极致,其实便没什么饥饿感了。他的胃似乎已经忘记消化食物是什么感觉,也就没那么想吃东西了。反而若是有幸能弄到吃的,他将再次经历从地狱般的饥饿到麻木的过程。

    关于他为什么要来偷面包,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生存的本能,也许... ...是潜意识驱使他去解脱自己。

    一个身上纹着夸张花纹的男人用一只手将他从地上一把抓起,另一只手握着一个啤酒瓶的长颈,往墙上一碰,啤酒爆了一地,半个尖锐的玻璃瓶子转眼变成了一件凶器。

    这些喝得烂醉的野兽再怎么穷也不会在意那么一两个面包的,这个闯进来的野孩子只是他们的酒后助兴罢了。

    反正世界上少一只野崽子也不会怎样。

    双手无力地垂下,面包掉在了地上,男孩闭上眼睛,碎啤酒瓶锋利的玻璃正想整个扎进小孩脏兮兮的小脸,小孩又听见了啤酒瓶碎裂的声音,旋即自己被摔下地面。

    “跑!”一个清亮的声音。

    孩子一个机灵,反应过来,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往外撒腿就跑,跑之前还没忘记拿走地板上的面包。

    不知怎么地,竟又被自己活了下来。

    一路跑回自己用硬纸板做成的“栖息之所”,将面包啃完,肚里难受极了,他的胃正在适应消化食物的工作。

    孩子将自己小小的一团蜷缩在硬纸板上过夜,

    然而那个清亮的声音,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医生一笑,不知怎么地,回忆起了十分远久的事,偏偏还是初次见到哥哥的时候。

    这里很黑,很脏。

    酒馆边上一个幽暗的角落里,除了野狗尸体,又多出来了一个满身是血的少年,他身下溢出的温热的血,仿佛将他全身的力量都剥离了出来。

    狄克的意识逐渐模糊,心想这次作死得挺彻底,终于真的要去见上帝了吗。

    只记得恍惚间听见“沙沙沙”的声音。

    中间有几次模糊的意识,只记得有一个大脑袋在边上晃,头很昏沉,睁不开眼,还是睡过去了。

    最终他能奇迹般地清醒过来,也是多亏了那个“大脑袋”把自己带过来,并没日没夜地照顾。

    当然,狄克天生的命大也功不可没。

    归根结底,他能伤成这样,也是拜这个“大脑袋”所赐。(虽然是自己自愿作死)

    这里是个用纸板搭起来的简易窝棚,小到只容得下两个人躺下的位置,顶上铺了一层破烂塑料纸,算是能档点儿小雨。

    据说搭起这个窝的还是一个对“大脑袋”比较好的老头儿,老头不久前去见上帝了,大脑袋说这是他的“家”。

    哼,可笑,这种地方还能有“家”?

    儿童营养不良,自然会身体瘦小,显得脑袋大,于是厄尔斯的小名就成了“大脑袋”。

    虽然老爷爷给他取过名字来着。

    等他长到7岁,狄克才改口,此是后话。

    狄克从来不肯让他叫自己的名字,一叫就炸毛,因为他讨厌自己的名字,所以“大脑袋”只能叫他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怎么还没人。。。

    不定时更新,闲的话和之前一样一天一更。。。看心情。。。

    第4章 崩坏

    作为家庭医生,来到卡洛利特家已经有半年了,哥哥的头竟然真的奇迹般地和这个安维少爷“和平相处”了。

    从目前的医学来看,这还是第一个换头成功的案例。

    纵使年轻,厄尔斯在医学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他却不得不佩服完成这个手术的人——他的老师。

    换头手术是厄尔斯和老师一同研究的,“自然而然”地,后期恢复工作就交给了厄尔斯,哦,不,是“梵徳医生”。

    “梵徳”是那个女人给自己起的名字。

    安维能在半年内恢复到能够和正常人一样交流,已经算是身体与这个外来的头部十分匹配了,这个手术能够成功也有这个因素。

    然而他竟能在昏迷中叫出“厄尔斯”。

    这个世上只有贫民窟早已死去的老爷爷和哥哥才知道的名字。

    这就使得我们这位精通神经医学的梵徳医生十分吃惊了。

    居然会有残留记忆吗?

    吃惊转而狂喜,最后是足以自焚的怒火。

    假设他做出了完美的躯体,假设所有内脏,头部都保存得很好,并成功移植进那个躯体,厄尔斯也不对会有记忆能留存下来抱太大希望。

    不管医术有多发达,保存技术有多先进,当人脑从身体分离时,因为暂时的供能不足,总会有一定的损伤。

    像哥哥这颗头颅,保存完好到能够移植的程度,已经是很惊人了。

    据厄尔斯所知,要能获得完好到可以移植的程度,方法只有把头部浸入营养药水中,在人最清醒的时候... ...

    活体切割。

    就算用这个办法,残留下记忆的可能性也很小。

    人脑本身极为聪明的,为了存活,它总是选择保护最重要的脑根,既然一定要损伤,一定会从对于存活无足轻重的大脑记忆开始。

    我们知道,普通失忆的人是可以正常生活的。所以,身首分离的瞬间,人脑为了将所剩不多的能量供给给最重要的部分,往往会忽略相对最不重要的掌管记忆的区域。

    因此,直到现在,杀死一个人后,想从还未死亡的脑中搜集到情报,从理论上讲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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