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超级学霸 作者:高月
波光浩渺的海面上,一支由八十艘万石大船组成的船队正劈波斩浪航行,船队已经在海面上航行了近三十天,在吕宋城和犀角城分别补给了焦炭和淡水,现在即将抵达第三处补给点,努阿美岛。
这支船队除了搭载范宁的家人和行李外,还搭载了一千匹鲲州马,以及一千三百户大宋各地前往北岛落户的百姓,共计六千人左右。
另外在吕宋府还采办了五万担木绵和一万桶糖浆。
范宁出海的时间正好是风暴平息期,海面上比较平静,但这种平静也只是相对狂风巨浪而言,海面上依旧波浪起伏,颠簸让很多体质较差的人吐得昏天黑地。
范宁负手站在二层甲板上,目光注视着前方,他的坐船是一艘两万石巨船,装了两台蒸汽机,两只螺旋桨,经过近一个月的航行,他清晰地感受到了螺旋桨的优缺点。
螺旋桨最大的优点当然是节省能源,比明轮几乎可以节省一半的焦炭,极大降低远航成本,这对商船至关重要,速度倒提升不大,这不是螺旋桨的问题,而是蒸汽机功率不够。
不过对于乘客来说,最大的优点却是轰隆隆的噪音没有了,明轮的转动就像打雷一样,令乘客们难以忍受,没有了这种噪音,旅途也变得轻松起来。
这时,朱佩走到范宁身边,和他并肩而立,范宁看了她一眼,问道:“欧阳大哥一家怎么样?”
范宁说的欧阳大哥就是欧阳修长子欧阳华,他已辞去官职,带着家人跟随范宁去北岛,范宁决定任命他为楚王府长史,总领北岛政务。
这个职务本来是留给苏亮,但苏亮现在是正五品平江知府,他的家族坚决反对他辞职跟随范宁去海外,范宁也只得罢了,另外一个好友李大寿出任河西路安抚使,已经是从四品高官,前途无量,他们留在大宋,对范宁还是有好处。
朱佩道:“欧阳大哥有点晕船,妻儿还好,孩子们都在一起读书写字呢!”
说到晕船,范宁忽然想到了曹秀,连忙问道:“阿秀好点了吗?”
曹秀严重晕船,被起伏的海浪折磨得痛不欲生,范宁本想让她在吕宋府修养一段时间,但曹秀坚决不肯,只得让她随船继续南下。
朱佩点点头,“从昨天开始,她就有点适应了,喝了点米汤,已经不再呕吐,只是脸色还是很苍白。”
“到北岛后,至少要调养半个月才能恢复。”
朱佩又笑道:“孩子们倒很开心,一路说说笑笑,一点事都没有,我兄长也很安静,但最让我惊讶是母亲,居然还能坐在窗前穿针引线,我最初还很担心她。”
范宁哑然失笑道:“我爹爹就是太湖渔夫,她怎么可能晕船,像我祖母,快八十岁了还能乘船出海,别看她后背都佝偻了,但她年轻时是渔娘,早已习惯了太湖上的风浪,孩子的适应能力也快,不用担心,所有人中,我最担心就是倩姐和阿秀。”
“倩姐还好,只是刚开始有点晕船,到吕宋休息两天后就好了,阿秀先天体质稍弱,容易晕船,以后恐怕她不能再长途奔波了。”
范宁淡淡道:“那她以后就在北岛生活下去吧!”
“夫君,我们以后真的不回大宋了?”朱佩低声问道。
范宁轻轻揽住妻子削瘦的肩膀,笑道:“怎么说呢?如果不怕旅途颠簸,每年都可以去大宋度假,我们在泉州、吴县和京城都有宅子,还有钱铺产业,另外,我还想等楚儿十六岁时去投奔纯仁堂祖,跟他读书并参加科举,我必须要在大宋本土留一条根脉。”
朱佩当然知道长子范景是要继承父业的,她没有问,但其他两个儿子呢?
“琦儿和周儿你怎么考虑?”
“琦儿跟随明仁大伯经商,也会常返大宋,京城钱铺就由他负责打理,周儿我打算让他习武,将来执掌水军,他是曹家的外孙,会和南岛关系密切一点。”
“说不定夫君还会有儿子。”朱佩略有点羞涩地笑道。
范宁一怔,一脸惊喜地注视妻子,“你是说,你怀身孕了......”
“嘘!小声点,会被别人听见的。”
范宁大喜,连忙将妻子搂得紧一点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刚刚有感觉,反应很小,而且我口味清淡,怕油腻,恐怕又会是个小娘子。”
“呵呵!小娘子好啊,我最喜欢。”
朱佩白了他一眼,“家里两个已经被宠上天了,再生一个,恐怕家里都要翻天了。”
“女儿可以宠一点没关系,但儿子要严管,走吧!外面风大,我们回舱去。”
朱佩点点头,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起回了船舱。
..........
次日中午,船队抵达了努阿美岛,停泊在最南端的朱雀城,朱雀城便是北岛在努阿美建造的一座补给军城,有驻军两百人,军城不大,周长十里,城内建有军营和数十座大仓库,还有七八名来自日本国和三佛国的营妓。
另外还有一座驿馆,可以同时住百余人,能吃饭洗澡,还能舒舒服服睡一晚,总之,是一处设施比较齐全的中转补给站。
北岛拥有的土地方圆约四百里,长满了椰子树,还有两条溪河从山上流下,成为军城的淡水资源。
离城数百步外便是码头,这里是一处海湾,风平浪静,大船便在海湾内下锚。
军城指挥使正是范宁从前的贴身侍卫朱鹰,他听说主公到来,连忙奔到码头来拜见。
范宁见到朱鹰,心中十分高兴,询问其他几个手下的情况。
“我们几个都很受重用,虎哥目前是都指挥使,岛上的一千五百名士兵都由他统帅,老二是宋城指挥使,老三是越城指挥使,我去年来这里担任指挥使,城内有三百弟兄。”
北岛军队情况范宁是知道的,宋军已经撤到南大陆,他们成立了一千五百人的北岛民兵,装备极其精良,拥有蒸汽战船、铁火雷、精钢弩炮等最先进的武器,分为水军和骑兵两大兵种,而且训练有素,待遇也很高,战斗力十分强悍。
这支军队听令于范宁,但范宁不在北岛,便由范明仁代管,军队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个是保卫北岛,一个便是随船护卫。
“和努阿美族人相处还不错吧!”
“还算不错,他们岛上盛产椰子和檀香木,他们就用椰子和檀香木和我们换粮食和生铁,北岛的椰油都是从他们的椰子中炼出来的。”
“他们还和周围部落作战吗?”
朱鹰点点头,“我们得到我们的皮甲、战刀和弓箭后,战斗力很强,几乎横扫周围岛屿,短短两年时间就灭掉了一半部落。”
“那棚子里是什么?”
范宁指着码头上一座巨大的棚子问道。
“启禀主公,里面是白铜矿石。”
白铜矿就是镍矿,努阿美岛的镍矿储量在后世是世界第一,白铜现在还是一种贵金属,欧洲人尤其看重,价值堪比白银,北岛在这里开采白铜,主要就是用来和欧洲人贸易。
“为什么不就地冶炼,把粗锭运回北岛?”范宁不解地问道。
“是贸易行的意思,可能是怕当地土人学会冶炼,以后不好处理吧!”
范宁摇了摇头,这种思想不对,永远让土人处于原始状态,那他们永远是威胁,要把他们慢慢融入汉民,进化成农耕民族,这才是正道,这件事他以后要和明仁好好谈一谈。
范宁让家人进城去休息,并让其他百姓也上岸休息,他对朱鹰道:“带我去他们部落看看。”
朱鹰带着五十名士兵和范宁一起,骑马来到了百里外的努阿美族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