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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其他小说       作者:左男     书名:碧色
    碧色 作者: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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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色 作者: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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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色 作者: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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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愁白了头也没想出办法,他不算个好父亲,平时也不怎么管我,但也没穷到卖女儿的地步。”阿碧把我的手放在她的手心里,像握着一块暖玉,“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让你帮我想办法,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故意冷落你的。”

    “要是你先死心就好了。”

    我张嘴,泪水先一步落下。

    “你要我眼睁睁看着你走吗?”

    阿碧宽容地说:“今天来学校,我去办结业手续。以后不能见面了,我……不想留下遗憾。”

    为什么差不多的年纪,我还像个不知疾苦的小孩,而她已经不知不觉变得那么成熟了。

    我话语破碎,紧紧抱着她泣不成声:“阿碧,我舍不得你。又不是你的错,为什么要你来承担。”

    阿碧的吻像一场雪,纷纷扬扬落在我的额头,眼睛,嘴唇,下巴,我不管不顾回吻她,模仿她第一次在剧场那样,掠夺的,粗鲁的,蛮横的,可她完全不生气,也许因为她已经看开,我难受得喘不过气。

    第6章 第 6 章

    开学时,老师说的,陈碧同学提前结业了,跟随丈夫去了香港。说罢,深深看我一眼,肖春晓回头递来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阿碧早就和我们打过招呼,所以一直没告诉你,对不起,我们也不想让你伤心。

    老师没过多说明阿碧匆匆结婚的原因,还是肖春晓说:“她父亲站错了队,如今需要靠女儿救活自己的仕途。”

    课上什么也没听进去,我偷偷往嘴里塞了一块方糖,后来没忍住,又塞了一块,一块接一块,甜得要死,明明那么甜,我的心里却苦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张幼眉,想到了母亲,想到了阿碧。

    后来我考去燕京,又去香港,辗转打听阿碧的下落。

    阿碧那样的容色,那样的妙人,无论到哪都自带流言蜚语。

    说她好,说她不好。

    我听一耳朵,却并不全然放在心上。

    也不是没再见过她。

    中国很大,要找一个人不很容易。但阿碧的父亲依旧在升官,和我父亲一样,很轻松的,我就找到她家的住址,但她不肯见我。

    那一年中秋。

    我就在她家楼下等她,从薄暮等到掌灯,门口一辆福特里,阿碧从里面出来。

    她弯着腰,身上披着一间黄绿的军人制服,里面套着鹅黄的洋裙,夜风萧索,裙摆拂动,她光着脚踝,看着凉津津的。

    阿碧似有所感,朝我的方向望过来,她的眼神中震惊多过于久别重逢的惊喜。她张张嘴,像在和我打招呼。

    我一路分花拂柳,从绿色萝卜花下钻出,哆嗦着浸满露水的嗓子想叫住她。

    只一瞬,她的腰上便多出一条手臂,结实地揽住阿碧的腰身。

    那男人国字脸,端正威严,敏锐的目光穿透层层镂花栅栏和萝卜花望过来,那种煞气,我的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

    阿碧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进屋吧,我有点冷了。”

    男人从善如流地陪她进了大门,我眼睁睁站在大门外,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那一刻,不知为何,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阿碧看见我了。

    她看见我,但她不想见我。

    这个念头像张蛛网将我紧紧包裹。

    往后我发出的信一年年石沉大海,慢慢地我就不再给阿碧寄信了。

    那时我长大成人,性子仍然天真,盼望有一日再见她,能握着她的手,笑着告诉她:“阿碧,我有钱了,我也有自己的家,你不需要再为你父亲出力了。你可以和我住一起,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盼了很多年,一遍遍打着腹稿,又一年年更改内容。

    期望在她归来时能够给她一个坚实的屋檐。

    石月也结婚了,嫁给我一个做生意的叔叔。

    那日她擦着口红,穿白裙,蕾丝像翻腾的海沫一层层铺展开来,不管她父亲是什么样的,她此刻是美的。

    她泪眼婆娑地和家人告别,然后一桌一桌敬酒,轮到我时,她附到我耳边,悄声说:“余素,祝你生日快乐。”我手心一暖,石月把那本镜花缘塞过来。

    我有些惊讶,那天并不是我的生日。她微微笑着:“那年阿碧嘱咐在你生日时送给你,你却提前考去了燕京,一拖拖了好几年。”

    “谢谢你。”我真心祝福石月。

    我叔叔对我而言是个一年见不到几面的陌生人,但石月却是我的好友。

    我与父亲水火不容,他视我为敌,一直主张着我嫁人嫁得远些,眼不见心不烦。我即将赴香港念书,也算遂他心愿。

    肖春晓早已成家,某年来香港,到我家做客,聊天时突然讲起她。

    老同学聚会定在小城悦来酒店,我因太远便没回去,阿碧装束姿色已大不如前,手里牵一名男童。席间,听闻她离婚,再婚,到头来什么也没剩下,就连那孩子也是人家强加给她养的。

    肖春晓说,你看你,人家都结婚了,你还一个人在世上飘着,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我婉言谢绝。

    我慢慢学会定时清空自己的记忆,很多事情已不再那么熟知,很多记忆里的人慢慢消逝于记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本是落叶归根,而我自那年离开小城,便再也没有踏上过那边的一片土地。

    我今年已五十七岁。

    四十年后的我已经不再年轻,不再仗着年轻任性地活着,终日呆在废稿堆叠的书案前,打开台灯,心平气和地袒露一段段往事。有一天,我收到一份来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像是直接走到我家门口投下的一封信。

    信里只有短短两行字——

    余素,别来无恙。

    我今将离开这俗世,万般皆随流沙逝,独留相思挂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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