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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猫爷攻受皆宜     书名:说!爱钱还是爱我?(3P)
    说!爱钱还是爱我?(3P) 作者:猫爷攻受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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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爱钱还是爱我?(3P) 作者:猫爷攻受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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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虑啊!我到现在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伯父,伯母,我来了。"未来姐夫登场,不仅准时准点,手里还拎着条大鱼,"付娴,你看这条鱼行吗?"

    "笨死了!我要你买鲢鱼你买这么大条鲭鱼做什么?"

    "不都长一个样吗?"姐夫无辜的。

    "笨!你怎么比小闲还笨!"

    很好......家里总算有人比我更笨了。

    顺便告诉大家一个小插曲。姐姐做饭时我去厨房帮忙,意外在厨房里发现一本书《抓住男人的胃》,作者:家庭主妇的福音。我火上心头,对姐姐说:"姐,你还真照着这本书做菜啊?"

    "嗯?这本书怎么啦?"当时锅里正在烹我的最爱糖醋鱼,姐姐手持锅铲满脸慈爱地扭过头。"这本书简直就是骗人的,作者不是混蛋就是白痴。"我愤愤地说。谁料姐姐骤然风云变色,操起锅铲就冲我砍:"付闲你个小兔崽子!给姑奶奶滚出去~~!!!!"

    我大惊失色狼狈而逃,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本《抓住男人的胃》是我担任美食专栏编辑的姐姐的大作......

    那天,我没敢回家吃晚饭,尽管这顿饭是为庆祝我拿到第一笔工资而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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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于姐姐的淫威,我错过了此生最具意义的一顿饭。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居然做了一次见义勇为的英雄!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不敢回家吃晚饭,我在附近的小店吃了碗盖浇饭果腹,饭后由于不敢回家索性逛街促进消化。不知不觉间已经接近年关,天一阵阵的冷,今天下午刚下过一场雪,现在街道又湿又滑。我低头看着路走得很小心,对身旁采办年货行色匆匆的大妈大姐小姑娘们无比崇敬--要知道她们几乎都蹬着高跟皮靴,却可以走得那么快!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我听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嗓音:"抢劫!!抓强盗啊--!"然后眼前就有一个黑影无比迅捷地直冲过来。前方和身旁的大姐大妈们纷纷惊呼退让(我说过她们行动很快来着),然而我反应迟钝,虽然也条件反射地侧了半边身子,但还是有一条腿来不及撤走。

    "扑通!!"

    "咣当当~~"

    "哇!"

    "哎呀!"

    ......

    一连串声响后我觉得左小腿胫骨被绊得很疼,但是被我绊倒的那位仁兄似乎更疼,由于路滑他跑得太快,被我绊倒后来不及收势,居然以漫画中才有的形态一头栽进了大半人高的垃圾箱!

    所有路人都惊呆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但见两条八字腿在垃圾箱上方像青蛙一样用力蹬着,可是怎么也无法从垃圾中挣脱出来。

    毫无疑问,这个倒霉蛋就是刚才的劫匪。我赢得了路人的掌声小朋友们崇拜的目光和警察叔叔的表扬。只不过老警长的夸奖险些没让我背过气去:"好样的,小伙子!咱们警队就缺你这种身手敏捷随机应变的人才!要不要考警察试试看?你一定行!"

    咳咳,身手敏捷随机应变......"不是的,是因为今天路滑......"

    "哈哈,多谦虚的孩子!"老警长豪爽地猛拍我的背,把我拍得东倒西歪,险些没坐地上去。

    "那个......嗯,谢谢你。"一只白皙的涂着透明指甲油的手递到我眼前,是刚才被抢了包包的女孩。我红着脸握握她的手:"不用谢,碰巧而已--may?!"

    "呃?你认识我?"

    "不、不......我说你长得好像我表妹......"

    "呵呵,那真是太巧了!我叫李美玫,英文名是may。你呢?"她笑起来,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别有一番风韵。我感叹着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回答:"我叫付闲。"

    ......

    为了表示感谢,李美玫请我去红森林喝奶茶。我忍不住打趣她:"为什么不喝咖啡呢?"美玫笑答:"呵呵,咖啡对身体不好啊!"同时伴随面部肌肉轻微地抽搐。于是我就给她讲了个笑话,就是那个关于苹果和虫的讨论恶心话题的经典笑话。

    结果惹得美玫疑惑地看着我:"付闲,我怎么觉得你说话的语气很像一个我认识的人?"

    "呵呵,是、是吗?"我陡然惊出一身冷汗。

    美玫脸上呈现出梦幻般的表情:"唉,长得一点都不像啦!人家比你高、比你帅,是有钱人家的公子......真可惜,他已经有一往情深的女孩了。不过--"又看了我一眼,"你给我的感觉真的很像他,就好像我们以前认识似的。"

    "呃......这个,叫做缘分吧!"我硬着头皮说。

    女孩子都爱相信这些玄乎其玄的东西,所以后来我们东扯西拉聊得很开心,各自回家前还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再后来......似乎就开始谈恋爱了。

    没错,我用的是"似乎"。

    李美玫并不是d市本地人,自从我们在z市分别后,她回故乡c市休养了大约半个月的样子,然后再度孤身闯荡,如今在d市移动公司担任客服部经理。女孩子孤身在外举目无亲,唯一消除寂寞的方法自然就是结交朋友了。我显然称得上是她的朋友。

    于是两个适龄青年,单身男女,闲来无事的时候一起逛街散步聊天吃顿便饭,相处时轻松惬意,偶尔还可以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在这种状况下,尽管谁都没涉及感情话题,但邻居的大爷大妈们已经争相跟我妈打小报告了,说:"阿蝶啊,你家小闲谈恋爱了!"

    爸爸妈妈让我请美玫到家里吃饭,我请了,她来了。一家人待客热情周到,客人宾至如归,饭后似乎全家就默认我在跟美玫谈恋爱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他们说是,那就是吧!反正我天生少根筋。

    转眼就到了大年三十,得知美玫今年不打算回家过年后,妈妈命令我请她来吃年夜饭,我答应了。临行前又被姐姐一把拎住,要我送美玫一束玫瑰花,我也答应了。但是那天巧得很,花店里面玫瑰花热销一空,只剩下百合康乃馨之类的。我不懂送花的学问自然不敢乱买,于是跑到旁边的超市买了几袋野酸枣给美玫送去--真不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吃这种又酸又甜的东西!

    美玫在市中心和同事合租了间两室一厅的房子,五楼,房子很旧,楼梯间又窄又暗,我每次上下楼都提着十二分的小心。这天也一样,我小心到达五楼,美玫高兴地迎接,对我带来的酸甜零食格外满意,换上一件白色的中长羽绒服就兴冲冲拉着我出门了。

    她走得很快,下楼更是一溜烟的速度。我跟不上她,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喊:"小心点,别摔跤!"

    "才不会呢!这条路我闭着眼都能走--哎哟!"但闻下方"咚"一声闷响,女孩带哭腔的嗓音传过来:"付闲--你真是个乌鸦嘴!"

    我、我原本是好心啊!当下也计较不了许多了,嘴里连连道歉,脚下磕磕绊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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