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 作者: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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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冲我们举杯的时候,我也只是举杯,微笑。
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就又过了一年。
这一年,鱼鱼发展良好,在n省开了十二家分店,同时辐射全国。雅思园是全国都有的,鱼鱼也借着雅思园的势,开遍了全国。
我现在很少动手下厨了,虽然每天上班,但就是在k市和z市的两家饭店巡视,看这两家饭店的配料、做菜。为此,鱼鱼专门给我配了辆车,司机说来也巧,正是原本在雅思园和我一起工作过的小钟。
这孩子生的体弱,原本就经常受欺负,我在的时候还能护着他一些,我一走,立刻被欺负惨了。他坚持到合约完结,也没有续约,就离开了雅思园。
小钟没什么学历,又没有背景,知道我住在西郊,就整天在这一片晃荡,竟然还真让他碰上了我。
“我知道李威哥是个有本事的,我不要求什么好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了,苦一些累一些也无所谓,只要不受欺负,我都可以的。”
他一脸局促又恳求的对我说,我觉得为难,但也不好推脱,就去找张叔说了。鱼鱼发展的迅速,当然缺员工,于是小钟就进来做了一个服务生。有我的照应,倒也没受欺负。
我本来想教他做菜的,但他实在没什么天分,而且胳膊上的力气也不足,只有作罢。好在他自己也知道不能做一辈子的服务,工作之余也不像其他人打牌喝酒,反而报了驾校,每次都兢兢业业的上课,寻找一切机会摸方向盘,饭店里的小货车、小面包都被他开过。就这么过了半年,不仅顺利的拿到了本子,技术也相当不错了。
正好鱼鱼给我配了辆车,我就半公半私的将他调成了我的司机。其实,我的驾驶技术也不错,这半年我也没少摸方向盘,只是我现在还是假释人员,办任何证件都麻烦的很,因此只能再配个司机。
z市离k市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带上市区的不方便,一般一个小时也足够了,两个地方来回跑,倒也不累,只是工资又涨了不少,每个月竟差不多有一万五左右,这是我以前怎么也想不到的。
我虽然不见的爱做厨师,但能有现在的生活,却都是种伯给我的,因此每个月,我都会去看种伯一次,给他的卡上打上一定数目的钱,这个数目是根据我的工资来变化的。在我的工资只有一两千的时候,就只打上一两百,现在则都是一两千。
对此我的父母也非常赞同,有时我抽不出时间,他们还会代我去。饮水思源,这是他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虽然不能说是什么好人,以前做生意的时候估计也做过一些不太符合法律、道德标准的事情,但真说起来,他们还是传统的中国人。他们可能会对不起很多人,但对于自己的恩人,却是会报答的。
种伯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老师,我去看他是出于报恩,也是出于感情,并没有想过再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但这么一个月又一个月的坚持,却意外的收到了一本做菜心得,那是种伯毕生的经验。靠着这个,我只要不是太懒,也足以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我是出不去了,就靠你把我的那点东西传出去了。别叫师父,我这辈子只收过一个徒弟,却害死了自己的女儿。不过那个狗崽子也被我捅死了就是了。”
隔着铁窗,种伯笑的很淡漠。
第46章
虽然种伯并没有说过关于自己的事情,但同在一个区,彼此都知道些的。而且在这里会知道的比法院卷宗上的还详细。比如阿豪是贩毒进来的,卷宗上他贩的数量并不太大,只判了十二年,但其实,他贩的量足够枪毙他几次了,我甚至知道他老家的树下还埋着一大包白粉。
这些事,监狱的干事也都知道,不过谁都不会说。来这里了,就定了型了,冤屈了、侥幸了,都已经定下。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去纠缠,当然,也不会翻案。
种伯只有一个女儿,从小懂事,长大后喜欢上一个男孩子,那男孩子干净漂亮有活力,就是没什么出息。那时候正是九十年代初,正赶上厨师开始吃香的时候,种伯就收了那个男孩子做弟子。
既是女婿,又是徒弟,种伯当然不会藏私。那男孩子也愿意用功,没两年就得了几分真传。
种伯本来已经用关系给他找了个不错的单位,但那男孩子想凭自己的实力闯一闯,这也是一种比较有志气的想法。种伯和他的女儿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阻拦,那男孩子就到了南方。
再然后的故事就比较老套了,那男人真的闯了出来,并认识了另一个女人。那女人比他大十多岁,但却凭自己的能力闯出了片天,家产上亿。
爱情和财产其实是很容易选择的,那个女人提出了赔偿。
对于种伯来说,虽然痛心,虽然愤怒,但也有些庆幸女儿能离开这样的人渣,只是种伯的女儿想不开。
具体发生了些什么,我并不知道,只知道最后种伯的女儿自杀了。而种伯,则在那个男人的又一次婚礼上,拿着刀,插进了那个男人的心窝。
这样的故事很老套,放在电视剧中会被人说俗。但却在现实里发生着,在当事人的身上,那是无比的伤痛。
说实话,我之所以能够比较心平气和的面对王晶,固然有父母等等方面的因素,而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见过了太多这样的故事。
对方欠钱不还,急迫之下绑架其孩子,结果反而弄的一家三口都坐牢。
这样的事情,让外人看来会高呼,孩子无辜,大人再欠钱也不该去委屈孩子。但是却没有人去问问,那把钱借出去的一家是不是也有孩子,这钱是不是已经等着急用?
伤了村里的支书,罪大恶极,支书在床上躺了半个月,而犯罪者却要在牢里住上半辈子。
伤害他人,当然要被严惩,但是却没有人去问一下,为什么,会去伤那支书?是真的天生恶相吗?
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有些人有些事,的确是罪大恶极,但,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
“不管有再多理由,也不该犯罪!”
这话当然是正确的,但,在受到不公待遇的时候,在被欺负的很的时候,在实在受了委屈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不想着报复?
“其实,坐监狱的都是好人,真正的坏人,是进不来的。”这是阿豪的原话,他后面还有一句就是:“老子就是因为人太好,才被弄到这里!”
这话,不是正理,但你不能不承认其实是有几分正确的。
当然这倒不是说,不坐监狱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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