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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狂上加狂     书名:狱鬼
    狱鬼 作者:狂上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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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暗暗发誓。

    “傻瓜,只顾着看些个不正经的,只是拜姓万的所赐,我们的太平日子算是到头了。你身上的邪气也只能被压制三天的时间。一会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准备出发。”

    “到哪?”

    “荆山!”

    提到湖北的荆山不得不提那里的一处风景名胜——抱璞岩。

    据说就是在这里,春秋时期的玉匠卞和得到了罕见宝玉。初不为人知,只被当成了寻常的石头。卞和连被砍了两只脚后,由文王常识,琢磨成器,命名为“和氏璧”,才成为传世之宝。

    万人也是一路同行,当他们三个人来到荆山时,只见此地山高谷深,巍峨陡峭,于是他们立刻进入攀登到了荆山的最深处。

    越往里走,水根越惊奇,按理说湖北这地界四季温热,深山之中应该是植物葱茏,一片繁茂的景象。可是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到处是白雪皑皑,溪谷冰封的情景。从背包里拿出了御寒的棉袄和皮毛后,水根叹道:“你还真够未卜先知的,怪不得让我带棉衣。这地方怎么突然就冷起来了呢?”

    万人掏出手机用卫星定位系统探测一下位置。发现手机上的地图已经是空白一片了。

    “这里已经不是荆山了,我们已经进入了神秘的结界之中。”

    “结界?是谁设的?对了,广胜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万人想到自己临走时,广胜已经完全石化的样子。当自己发现他情形不对时,广胜正在给自己做糖醋鱼,当整条的草鱼收拾干净时,他的半边身都已经异化了,万人来不及多想,立刻广胜抱到床上,咬断手腕上的动脉放出灵血给广胜灌下。当时从迸裂的血管里留出的血将整个床单都染红了。幸好是人魔万人,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像这样杀猪似的放血,早就一命呜呼了,可就这样,也没能阻止广胜的异化。

    那黑皮大汉就算变成玉人让人无法心生美感。当广胜彻底变成玉人后,他呆愣愣地在血流成河的床前站了许久。也许是流血过多的缘故,那心空空的,鼻腔也有些刺痛的发酸。

    如果卖钱的话,想必价值连城了。万人当时的确这么想过,只是有什么东西快要从眼眶里挣裂出来。他当时就着很平静地将异化的广胜用沾满自己鲜血的床单裹好,将房间布置好结界。再将房门上锁。一路飞奔而来,找到了清河王。

    此时,水根提到了广胜,那种不太熟悉的焦虑又涌上了心头,他努力压制住满心的焦虑说道:“如果上古传说没错的话,设置这结界的应该是——和氏璧!”

    番外再中(怨念啊……)

    “啊?”水根虽然学习不好,但到底还是读过小学初中的,和氏璧的传说他当然知道,不就是一块石头吗?怎么还能设为结界呢?

    万人接着说:“玉是所有石头中最蕴含灵性的,在道家中玉石阴阳二气的纯精,是和谐的物化表示。

    据传说,在春秋时期,楚了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这座山里看见一只凤凰落了下来,当时的人们皆认为凤凰神鸟不落无宝之地。于是卞和便去凤凰落下的地方寻觅,得到一块璞玉,也就是外面还包裹着石头的玉料。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厉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那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武王死,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

    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外面包裹的石头,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璧。传说此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虫不敢飞近,为稀世之宝。”

    水根听得入神,却总觉得这故事有点让人觉得不大对劲的地方。

    “这卞和既然是琢玉的专家,为什么他不剖开石头再献玉,非要俩脚丫子全被砍掉了,自己一个人傻坐在山里哭得满脸是血呢?”

    “问得好!”清河王接道。他将水根的大衣领子又紧了紧,又将土豆冻得冰凉的脸蛋用手心儿捂了捂,越发觉得自己的心肝宝贝真是聪慧过人,虽然他不没有了前世的如深海般的城府,但偶尔的灵光突显却总能让他在危机时化险为夷。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狗屎也能看成黄金塔。

    “我以前听燕凤说起这段时,就觉得那卞和有些犯傻,但也没有太过在意……万人,你说这封玉出自荆山,情况确凿吗?要是去错了地方,离邪性发作只剩下2天的功夫了,我家水根可耽误不起!”

    万人冷冷瞥了清河王一眼:“我原先不能肯定,只是想去找广胜所说的那个玉石张。可是照着广胜先前说的地方一察,那里只是有一片早已废弃的墓地,哪有半个人影?我知道广胜撞邪了……他遇到的肯定不是人,而他中的封玉,是必须是上古的玉器集结了极大的怨气才能形成的?为什么“它”会幻化成子虚乌有的玉石张,出现在广胜的面前呢?……答案只能有一个——就是我给你的那颗灵珠。”

    拓跋绍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个檀木盒子,从里面取出水根之前见到的那颗灵珠。那珠子虽然被绒布包裹着,可在缝隙间还是能看到透出来的光芒。

    “惰侯之珠,和氏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和氏璧与隋珠合成为天下至宝。那隋珠又称灵蛇之珠。

    龙隐于天地间,借蟒蛇以产子。灵蛇异莽腹内必有龙珠!而那和氏璧又与凤凰游着千色万缕的联系,所以这俩个宝贝只见应该有什么世人所不知的联系,由此我想到了和氏璧。而且它们似乎都有窥探人心的本领,能够幻化出人心里深处的秘密。这灵珠也是我无意中得到的,一直隐秘的藏于我现在的居所之内。想必是同住的广胜沾染了灵力,所以才触动了邪气。我提取了一些封玉后,感应到了它的灵力应该是发源于湖北的荆山。”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秘,万人咽在肚子里没说。有那么几次……万人玩儿得兴起,突然想起那珠子的妙用,将那灵珠塞到了广胜大哥的屁眼花里,既可以当手电,一窥那淫靡的内部,又可以顺便知道他在想什么,真是一举两得。每当看到那黑皮汉子意乱情迷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自己,那种满足感大大取悦了万人。

    现在想来将那么灵气的东西塞进广胜体内,极有可能是在这埋下的祸根。

    水根突然想起他之前看到了那只漂亮的凤尾蝶和几颗圆润的珠子,那就是绍心底的秘密吗?可惜他不再有前世的记忆,不然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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