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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彭广胜     书名:隔壁那个制杖
    隔壁那个制杖 作者:彭广胜

    分卷阅读27

    ,一双眼,像是飘了一层雾,茫然的看着他。

    她的唇瓣,近在咫尺。

    不知是夜色太魅惑,还是这酒气太醉人,何渭抿了抿唇,体内,竟燃起一股燥热。

    她薄唇微启,唇瓣因为酒液的缘故润泽晶亮,像是果冻,好想叫人......咬一口。

    这一瞬,何渭像是着了魔。

    不知怎的,就扣住韩贞的腰,把自己的唇,贴了上去。

    火热,悸动。

    一并在唇间蔓延开来。

    像是在体内压的很久的渴望,就这样按下了开关,那些渴望,如同浪潮一般,一瞬间汹涌的涌上来,淹没了所有的理智。

    何渭狠狠的吻下去。

    等到舌尖想要撬开韩贞的牙齿时,她的身体软绵绵的滑了下去。

    她,睡着了。

    在他浑身跟着了火似得的时候。

    何渭动作一顿,看着她被他吻的发红的唇瓣,理智,一点一点的回到了脑海。

    他方才,对韩贞做了什么?

    有些不敢置信,又有些,畅快。

    像是橱窗里想要很久的衣服,终于,摸到了。

    这感觉?鞘裁垂恚?

    何渭烦躁的挠了挠头,把手里的酒罐捏扁了。

    在地板上坐了好一会儿,直至,韩贞的手臂缠上他的腰,何渭才猛地回神。

    他侧目,盯着韩贞沉睡的脸,半晌,叹一口气。

    把韩贞抱回了卧室,脱了外衣和鞋子,又给她盖上被子。

    何渭这才去了洗手间。

    ―――――

    通过司法考试,再加上已在安霁有一年从业时间,很快的,何渭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以一个正式律师的身份,接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案子。

    韩贞陪着他买了几套西装,好歹是当了律师的人,再穿的那样不修边幅就说不过去了。

    不得不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穿上西装后的何渭,那就四个字——真他妈帅!

    那身材,那气质,说是娱乐圈当红小生都没人有怀疑。

    当然,真正让韩贞对他刮目相看的,不仅仅是他整个人逼格的提升,还有他第一个案子的漂亮收尾。

    一炮在律师圈子里砸了个响,一个官司打下来,人人都知晓,这圈子里最近出了叫何渭的新律师,案子打的那叫一个精彩。

    很快,无数的合约接踵而至。

    连着打了数十个案子,从无败绩。

    何渭成了真正炙手可热的律师。

    金钱,名利,一并滚滚而来。

    何渭的人生就像开了挂。

    当然,开了挂的同时,他也没忘了还挣扎在温饱线的韩贞。

    他提了韩贞坐他的助理,又因为案子的关系,两人日日同吃同住同行。

    韩贞也有幸跟着何渭体验了一把坐豪车的感觉。

    只是,明明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换了,可韩贞不懂,为何,何渭还要跟她挤在一套四十平的公寓里。

    当晚,吃饭时,她将这个疑问提了出来。

    何渭的回答是——没有她谁帮他做饭洗碗打扫家,又有谁帮他洗衣服?

    韩贞想了想,不对啊,这些事,只要找一个保姆就可以完美解决。

    对此,何渭的回答是——保姆做饭做不出她的味道。

    这个解释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如果不是那日大扫除,可能,连她都要被何渭骗过去。

    可那日,偏偏叫她从抽屉的最深处翻出了一张照片。

    林晓的照片。

    看着照片上的女孩儿,韩贞想,何渭之所以不离开这里,应当是因为留恋,留恋这个曾经有过美好回忆的地方,至于她,不过是他脸皮薄而找的借口。

    那天,看着那张照片,韩贞心里竟生出一股嫉妒。

    何渭这么好的人,她是怎么舍得离开的?

    是,从前她也觉得这个男人傲慢无理又变态,可后来,每次她有难,陪在她身边的,都是他,他可能毒舌,可能自大,可他这样的外表下,包裹着的,是那样一颗柔软的心。

    比如现在,他会洗碗,会洗衣服,却还是会每月给她钱,只因他知晓,她过的拮据。

    可到底是什么时候,他慢慢的,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又到底是什么,叫他慢慢的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何渭:让我变好的,是你呀

    ☆、今天的你真可爱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前任送来的喜帖。

    至于宁晓波为什么还有胆量送喜帖来,韩贞是不明所以的。

    大概,他是想跟她证明,看,这个女人果然比你更适合我?

    然而,她到底该不该给他这个羞辱他的机会?

    韩贞坐在床边,指尖夹着请帖,坐在床边发呆。

    门外忽然走进一个人来,将头顶的光线遮去大半。

    韩贞这才后知后觉的抬头:“何渭?”

    “怎么,在我家里看到我很惊奇?”

    “......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案子已经解决了一个进度,我没事就早些回来了,倒是你,不做饭发哪门子的呆?”说着,他屈指在她额角轻轻弹了一下。

    韩贞捂着额角瞪他一眼:“吃吃吃,一天就知道吃。”

    何渭眼睛晶亮的扫她一眼:“我不吃你怎么赚钱?”

    韩贞嗤了一声,从床上坐起身来,把大红的喜帖倒扣着放在床上,有气无力的扔下一句“我做饭去了”慢吞吞的挪出了卧室。

    何渭一手插着裤兜,看到那喜帖,拧了一下眉。

    若有所思的盯着韩贞的背影看了一眼,在她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门口时,他微微俯身,拿起了那张请帖。

    上面新郎的署名是——宁晓波。

    这个名字,喝醉的那晚,他曾在她口中听到。

    前任?

    多半是了。

    这前任都要结婚了,韩贞心底还念着这男人呢,真是傻透了。

    他盯着那喜帖看了半晌,随手往床上一扔,走出了卧室。

    “韩贞。”

    韩贞正在将一个土豆切丝,就听到身后传来何渭的声音。

    她垂着头,专注的看着刀刃和土豆,头也不回:“怎么?”

    “前任的婚礼,你去不去?”

    韩贞手抖了一下,不知怎的,一个恍神,刀刃就切到了食指上,登时,一阵钻心的痛意,韩贞忍不住痛呼出声。

    何渭脸色一变,大步走进来。

    她举着食指,食指指尖被划开一道小缝,有血迹从里面渗了出来。

    何渭想都没想,抓过她的手,张嘴,含住。

    唇间的血液带着一股子甜腥味儿在嘴里蔓延开来,何渭轻轻吸了几下,又用舌尖舔了一下,这才把韩贞的手指拿出来。

    韩贞早已目瞪口呆。

    她看看自己的手指,又看看何渭唇角微微染上的红迹:“你......”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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