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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Ashitaka     书名:草茉莉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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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互都清楚,这感情血浓于水,没想象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叔叔您好,我叫乔奉天。”乔奉天无意识的背手,抿嘴笑了一下,“郑老师的朋友,没招呼就跟来了,打扰您了。”

    郑斯琦在他后头笑,看乔奉天白衣领上那截雪白的脖子直直的。不错,还挺不卑不亢,没磕磕绊绊心虚的话也不会说,上来就掉了链子。

    “嗐,看我老眼昏花张嘴就胡说。”郑寒翁笑了一下,抬手举着小铁锹忙往屋里头比划,“行行行,天热,赶紧进屋喝点儿水吧,甭搁院子里蹲,这儿蚊子多。”

    乔奉天回头看了一眼郑斯琦。

    “走,进屋给你泡壶龙井”郑斯琦向前推着乔奉天的肩,“平常老爷子都舍不得喝的。”

    “哎对,用我那个紫砂的壶泡。”郑寒翁在手里比划了个似是而非的圆,冲着郑斯琦,“客厅脚柜上摆着的那个,你大舅送我的那个你知道吧?”

    “知道,您恨不得拿来当传家宝的那个。”郑斯琦开了纱门,转过头问郑寒翁,“您不进来啊大热天儿的?”

    “你俩先进去呗,你姐领枣儿一早上菜市了,西瓜酸梅汤什么的搁冰箱里头镇着呢。”郑寒翁把帽檐往下按了按,“好些日子没下雨,那虎皮兰瞅着都干巴了我来给翻翻土。”

    “哎,爸。”郑斯琦听完想起来个什么,伸手拍了拍乔奉天肩,“正好,我今儿给您带来个养殖顾问,专业的。”

    乔奉天在纱门边上一愣,特想说“你甭听他扯”。

    “谁啊?你这朋友啊?”郑寒翁在那排毛竹边上蹲下,搬了个小马扎放稳在屁股底下,“干这行的?”

    “那倒没有,不过人是实践出真知,不比专业的次。”郑斯琦朝乔奉天比了个眼色,轻轻笑,“你去给老爷子莅临指导一下呗,我去给你找顶草帽去。”

    乔奉天转头呲了下牙,不动声色地朝他比口型——坑我。

    郑斯琦慢吞吞地眨了下眼——哪儿敢。

    郑寒翁的虎皮兰长势尤其不好,叶子蔫吧着恨不能打起卷儿来,看着倒是油亮可色泽不佳,绿里隐了一层衰萎的浅淡黄。乔奉天猜老爷子一准从花市买回来的时候没破土,三下五除二就挖坑进地了,为省成本,里头包准被贩子包进了块热塑料;虎皮兰又素来喜阳好光,植在毛竹荫下,自然打黄。

    乔奉天手脚勤快地帮着破了土,将掘出的虎皮兰原地前移。这玩意儿跟人似的也娇贵,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不能一时手快给直接拖到阳光底下。用锡皮壶盛了桶里澄着的白水,调了点营养素进去,摇匀浇上。

    约摸是错觉,这么一摆弄,郑寒翁掸眼瞧着是比刚才恹恹的模样,显得娇艳活泼不少。

    乔奉天洗净了手心里沾上的泥土,进了书房。

    “完了?”郑斯琦把手里的书塞回郑寒翁满当当的书架,把手边的水杯端起来递过去,“先喝点儿水,我的杯子。”

    乔奉天抬着两手走过去,在他面前一弹十指,溅了郑斯琦一脸的水星子,躲都来不及躲。

    “嗬。”郑斯琦闭眼摘了眼镜,一抹湿润的鼻尖,“进嘴了都。”

    乔奉天忍住不笑,“凉快么?”

    “岂止,心飞扬了都。”郑斯琦把眼镜架回鼻梁,伸手把人往身边一拽,“我看你是要学坏了。”

    乔奉天拍开他环上来的手,“你还以为我多乖巧呢?我要真放飞自我,人设早就在你面前崩个稀巴烂了。”

    “烂成水我都喜欢。”郑斯琦脸不红心不跳,不死心地继续伸手环。

    乔奉天端着杯子抿了口水,在他怀里恶意地打了个寒颤。

    要不怎么说是父子呢,明里暗里,总有地方是心照不宣地相似的。郑寒翁书房里的布局,风格,乃至玄之又玄的所谓气质,和郑斯琦的都堪称一致。冷峻的主色里有温暖的辅光,四平八稳的空间格局里又有秩序之外的跳脱摆设。

    乔奉天环视一周,最先被墙上两幅装裱过的书法吸引去了注意力。

    一幅行楷,写着“梅子黄时雨”,一幅隶书,写着“残虹收度雨”。相较之下,隶书难练,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分外考验人腕间运笔的功夫;可行楷则更有随意性,写起来灵且肆意,平静之中求动,婉若游龙翩若惊鸿,更符合大众审美。

    都写得好看,却又都没有落款私印。

    天花上一定老式的铁质三叶吊扇嗡嗡地转,书房里弥漫着一股墨混着紫檀香的气味儿,一楼潮气重,闻起来则稍微显得苦而湿滞。乔奉天是被郑寒翁先头叫进来纳凉的,他人还在院儿一阵打理捯饬。

    郑斯琦把五指穿进乔奉天的五指里,“你觉得哪副好看?”

    说不上来,不懂。乔奉天琢磨了一阵儿,如实摇头,“说不上,反正都好看,我写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非让你选一个呢。”郑斯琦继续追问,“里头有一个是我写的。”

    “真的啊?”乔奉天侧过头看他,“我要没选中你写的那个你不生气吧?”

    “生,我肯定生。”郑斯琦笃定点头,“你这辈子只能当我的无脑吹,捧别的谁我都不高兴。”

    “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乔奉天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撇嘴望回墙上的两幅字,佯装正经地一摸下巴,“我觉得……梅子黄时雨好看。”

    “怎么说?”

    “你要问我笔法还是结字墨韵什么的,我一点儿都说不上来。”乔奉天盯着那个走势悠游的“雨”字的最后一笔,“但我觉得这个不一板一眼,循规蹈矩,很……随意,但其实又有我看不出来的方法次序,看起来气定神闲的,和你这个人还挺像,看着特舒服。”

    郑斯琦笑了,“你夸人还挺专业,字儿夸了人也夸了,两边都不耽误。”

    “那你就说我选的对不对?”

    “对。”郑斯琦点头,抬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恭喜你押重宝了,捧对地方了。”

    郑斯琦没说实话,两幅其实都是他写的。隶书写于十岁,郑寒翁立在背后提着条花岗岩,硬逼着郑斯琦习的,心思稍微毛躁一点儿,一板子就落屁股上了;行楷写于十七,郑斯琦第一次高考失败之后,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满心的怅惘迷茫。

    相较而言,乔奉天喜欢的这一幅,郑斯琦确实将心境意绪揉了进去,每一笔都是他彼时看不清前路,又执意想往前走的稀声短叹。

    那时候,几乎就把郑斯琦一辈子的冲劲儿与偏执给用光了。拒绝走专科,拒绝郑寒翁托人给找的博物馆的工作,拒绝北上实习,一腔孤勇。那时候有挂在眼前的胡萝卜似的目标,后来就又凭空没了。抽筋剥骨,攒着的一口气儿,也就幽幽懈了。

    乔奉天是他的另一根胡萝卜,长成了一挂葡萄的样子,更酸甜水灵,更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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