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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百合小说       作者:千左     书名:攻了那个太子!
    攻了那个太子! 作者:千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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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棠英楼的时候,我真的一点都不诧异,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但我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足以大到震惊朝野,所以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后的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一整晚。

    当第二天亮起来的时候,我想通了,即使我知道她们的秘密,但又怎样,我只是一个青楼妓子,那不关我的事,而我只要继续迎来送往便好。

    而接下来她的不断邀约,更我明白,我所有的猜测都是对的,我有些感慨,所以关于穆爷的要求也都尽量满足,因为我知道,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以为她们是幸福美满的,也只有我知道,其实不是,她们顶着莫大的压力,想要努力的在一起。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一脸怒意的将酒醉的她带走的时候,我知道,她成功了,她用了最俗气的手法,让那个人吃醋,而我成了她们的媒人,真的挺好的。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继续的过下去,我会继续带着青楼,可能是这一间,也可能会换一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成为一个老鸨,养着一个漂亮的像我一样没有名字的女孩子,她可以叫我娘亲,命运就这样反复轮回。

    但并不是,我的命运早在遇见她的时候,就发生了改变。

    姑姑跟我说,穆爷来信,要我去岭南助她一臂之力,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我,但我答应了。

    而那,便是我人生的转折。

    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岭南不大,不难猜,我提前到了逐鹿城,将她所需要的一应事物都准备,然后守着城门等她来,我知道她一定会来,她会将我拖出青楼的泥沼,而我可能真的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不再是一个妓子。

    对,我不喜欢青楼的生活,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那天的阳光很好,押运粮草的这些天,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轻薄的衣衫,准备去跟她说两句,然后再回去休息,毕竟这里没有酒,我有些睡不好。

    只是没没想到,才刚刚走上楼梯,就被人给一把扭住了胳膊,剧烈的疼痛让顿时就哭了出来。我怕疼,从小就怕,开苞那夜,我整整哭了三天,所以,哪怕只是一定点的痛意,我都受不了,更何况还是折断了胳膊?

    我认得这个人,他叫是沈奇,今天早上才见过,但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而且还是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的那种不认得。

    一场乌龙,以我断了胳膊为结束,一场心事,以也以此为开始。

    大夫说,要接骨,说实话,这辈子没看过太医,所以对太医的说法我是很坚信的,毕竟那可是皇宫里出来的大夫,说的话,自然都是最管用的。哪怕疼到要死,我也觉得只有接骨才能救我的胳膊,而这个接骨的人,非沈奇莫属。

    倒不是沈奇会接骨,只是他伤了我,理该救我一救。只是,如果知道会是最后那种结局,我宁愿他不救我,有一种痛,比折了胳膊要疼的多!

    伤了胳膊的那些日子,我一直都跟在沈奇的身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总能见到沈奇,我知他心存愧疚,我知他喜欢我。

    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喜欢。这世间总有许多为情所困之人,沈奇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

    那根断了的簪子辗转反侧最后又回到了我的手上,沈奇在上面镶了一圈的金线,很好看,只是我却不再戴,我知他心意。

    我怕、我怕自己会迷恋上这种感觉,被人惦记挂念的感觉。

    我与他的注定,便是无法开始的结局。

    “姑娘可愿随我回王城?”那晚,他握着我的手,很认真的问我是否可以跟他走。

    我可以吗?我……不能。

    但我没有说,我不忍佛了他的心意,也不愿佛了自己的心意。我知道那一刻,他已经闯进了我的心里,惊起了一阵涟漪,而我想记住这种感觉。

    心里藏着一个人的感觉。

    我看着他眼底的狂喜,含羞的点了头那一夜,我倾尽所学,为的不过是想让他能够记住我,记住这一夜的欢情。

    看着他熟睡的容颜,我知道,这就是结局。

    他是王城里的贵胄,是我只能仰望的明月,在这遥远的岭南,我能与他一晌贪欢,可我却不能随他回王城,那是一个让我原形毕露的地方。

    王城是我回不去的故乡,而他是我无法触及的爱人。

    那根断了的簪子,我放在了他的枕边,如果可以,就当是个念想吧,也许他会记得我,也许不会记得,但我私心里希望,他能记得。

    等天亮的时候,他会随着大部队离开,回到王城,继续他的生活,而这一夜,于他只会是梦中的残影。

    新帝登基,穆爷做了皇后,行事也更加的便宜,我们的绸缎坊也越做越大,我做了掌柜,忙碌于人情世故,还是会在睡不着的夜,就着一壶酒入眠。

    云娘总是问我,是不是心里也藏了一个人,我总是笑笑不答。

    我与云娘不同,她心里藏着的是一片苦涩,而我心里的是一片皎洁的月。

    听说他做了当朝的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是我听说过的最大的官,真好,他值得,他也能做的很好。只是从未听闻他是否迎娶了夫人,我不知道他是否记得我,或者忘了我,但这就足够了。

    初春的岭南总会飘着许多的柳絮,洋洋洒洒落在肩头,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五年,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够我习惯新的生活。

    而曾经发生的那些,都开始慢慢的消失在我的记忆里,看着湖面里倒映出来的容颜,熟悉的容颜,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容颜,我以为我忘记了却始终都记得的容颜。

    “姑娘当心。”

    腰间灼热的温度,让我一时间晃了神,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哭什么?你骗我说要随我去王城,我都没怪你,为什么还要哭?”沈奇叹了口气,紧紧的把我抱在了怀里:“你不来找我,换我来找你,可好?”

    后来,我嫁人了,夫君是当地的郡守,长的很俊,很有才华,很体贴,他等了我五年,我赔他一辈子,足够了。

    姜楼番外

    第156章姜楼番外

    我是西北平遥王的世子, 只是并非所有藩王的世子都是身份尊贵,平遥王家的就不是。从我懂事之日,我便知晓, 父王的谋逆之心, 那时虽然不懂,但也知道害怕,毕竟谋逆的世子更不好做。

    只是, 我想多了而已。

    平遥王并不需要世子,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质子, 仅此而已。

    在母妃歇斯底里的哭喊之中,我被送上了前往王城的马车,那时我才知道,什么狗屁世子的身份, 说到底只是他掩人耳目的手段而已,我并不是他宠爱的儿子,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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