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故事 作者:绿酒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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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梁白雨热烈专注的眼神不是因为自己,但是他乐此不彼的开心劲令季锦书很开心。两个人甚至在果树间追跑着打闹。
“整个橘子皱得确实很像你啊!”季锦书非要拿个还没熟透的橘子笑话梁白雨整日装严肃。梁白雨有些急有些羞,抢过橘子掰开吃,没想到牙被酸倒了。
☆、树深路远
季锦书原来的打算是去完果园,就带梁白雨去自己家吃饭。
梁白雨哪里敢去啊。之前去还好,现在季锦书向自己表白了,自己还怎么敢去季家。季父季母要是看出点什么了,肯定得拿着菜刀砍自己啊。
大概也知道梁白雨忌讳什么,季锦书没勉强他。带着他去了自己平时爱去的饭店吃晚饭。梁白雨这才松了一口气。
晚上的h市似乎特别繁华,空气里还有些白天燥热退去的热气。季锦书开着车带他去当地有名的一条河边。这条河,倒不如说是湖,颇有名气,河风吹得十分凉爽,游人市民络绎不绝地在河边走着。
两个人并排走着河边,过往的人时不时从他们中间穿过,之后他们又合拢着并肩走,然后又比冲散。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两市离很近,梁白雨以前来过这里,但眼前的风景直让他觉得陌生,身边的人也让他长久的深思。
季锦书的想法倒是简单得许多,想牵身边人的手,不想被人流冲散。
河边行道弯弯曲曲又有分道,走到了一个树深处,游人少了很多,河两边的灯色也远了。季锦书不发一言,抓住了梁白雨的手,换了个牵的姿势,牢牢地贴合着梁白雨的掌心
被牵住手的梁白雨,除了初始那一刹那的突然,却没有丝毫的陌生或者讶异,也许是看到了较深的道路就想到了身边人会这么做吧。只是感觉不适以及莫名的紧张。
两个人的心跳都跳得很快,又生怕对方听见,路很长,季锦书牵着梁白雨的手,走啊走,走啊走,只知道沿着树和路一直往前走,不记得前面是什么风景,不记得走到这条路要做什么。时不时碰到对方的肩膀和衣袖,更让他屏息注意着。
路的尽头只是另一片繁华的街区。五颜六色的灯照着两人的侧影。
直到梁白雨上了车,还有些迷茫。他没回过神来,想开始怀疑那条树深灯浅的路是否存在,二人牵手并行是不是事实,那么在路头先放开手的是自己吧。
车里又是一片安静,驾驶座上的季锦书似乎没有开车的准备,晦暗里看不出脸上的表情,梁白雨偷偷看了一眼,心想他是不是因为自己挣开手生气了。
好在季锦书终于开车了。引擎发动的声音让梁白雨松了一口气,之前迷蒙暧昧的气氛也渐渐褪去。
车开入了高架桥,季锦书方才开口,“我带你去我的房子。”
梁白雨茫然地转过头看他,“嗯?”他可是一直以为季锦书和父母同住的。
“我这么大人了,成天和父母合住不合适吧?”季锦书看出他的疑问,难道自己在他眼里就是时刻需要家长照顾的小孩,“房子是我大学时候买的,你知道的啊,长大了就想要有一些自己的空间。”
梁白雨点点头,表示明白,又问他,“里面不会藏着娇吧?”问完梁白雨就后悔得要死,这死问题,这死口气,太不符合梁老师的风格了!
季锦书哧地一声笑了,然后越笑越开,趁着绿灯的空档,做了个发誓的动作,“那房子就我住,经常几个朋友会过来玩,保证没有金屋藏娇!”
梁白雨摆摆手,想把这个话题尽快结束了,一张老脸在晦暗的车里有些红热。
☆、金屋藏汉
小区挺普通的,晚上有几个老人在纳凉,看着十分清静。
季锦书按了楼道里的灯,带梁白雨坐电梯上去。梁白雨盯着电梯里的墙,心里有点紧张,又劝诫自己,又不是去姑娘的闺房里。季锦书故意逗他,“你要是看到我藏的娇,你打算怎么称呼她?”
梁白雨给了他一肘子,“开你的门!”
防盗门噌地打开,门里比门外还亮。一个光着上身,白白瘦瘦,清秀可人的男孩站在门后,睁着好看的眼,迷迷瞪瞪地看着他们。
从梁白雨的角度看去,男孩嫩得恐怕不满二十岁啊。梁白雨怒了,狠狠地瞪着季锦书,质问的眼神快烧出火来了,确实不是金屋藏娇,敢情藏的是汉啊!谁知道怎么称呼啊!
季锦书被梁白雨的眼神瞪得快躲到墙角里了,“白雨,你听我说!”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男孩开心地接上这段著名的对话。梁白雨整个人又懵了一层。
男孩就是石啸歌。季锦书向梁白雨解释了半天,才推清自己“金屋藏汉”的嫌疑。
梁白雨以前听季锦书讲过石啸歌,心里感叹这小孩也太年轻了吧,哪里像大学毕业,明明是高中毕业啊。
三人在客厅里喝茶,努力消除先前的尴尬。
季锦书问石啸歌:“小石头,你怎么来这里了,不是和那个姓孟的一起弄游戏的事了吗?”石啸歌张国栋老表都有这个房子的钥匙,以前他们都是偶尔来这小住。
石啸歌支吾了半天,“我和他吵架了,他知道我家在哪里!”
季锦书立刻脑补出孟夏朗欺负小石头,逼得他无家可归的戏码,气的不行,立刻义愤填膺地教育小石头,不能被人欺负。
趁他们说话的空档,梁白雨打量了这个房子。不愧是一群年轻人瞎混的房子,几乎没什么装修,墙上有不少奇怪的涂鸦,厨房小得可以忽略,倒是健身器材很多,喝酒的吧台也很显眼。地上都是矮沙发,舒服得可以随时躺下。自己面前的茶几是两个箱子拼起来的。
梁白雨想象了下季锦书和他的朋友在这里的场景,该是何等的青春洒脱。
睡觉的时候季锦书把自己的房间给梁白雨睡。张国栋的房间就是个狗窝,老表的房间就是个垃圾站,都是乐谱破乐器的。思考了一会,季锦书决定去住垃圾站。
季锦书倒不像外面那样张狂,反而很安静,床,衣柜,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张大书桌,想必就是用来写作,没有电脑,只有笔和稿纸,看来真是和自己一样手写打天下啊。
梁白雨不太睡得着,被窝都是季锦书身上的味道,年轻的活力的味道。陌生的地方让他很难产生睡意,这两天发生的事又涌上他的脑袋,越想越羞耻,越想越无措。
季锦书也想了很多,而心里全是开心,自己和梁白雨又近了。倒是老表的房间让他想起了不知道老表和那个二百不知道怎么样了。反思了下认识梁白雨后自己重色轻友的表现,原来大家在爱情面前都这么忧弱,回想自己之前的各段恋爱,简直都是过家家。
这么多年,这么深刻这么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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