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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摩卡滋味     书名: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作者:摩卡滋味

    分卷阅读160

    血融入有特殊传承的各族血脉,待您重生,求您赐我长生——”

    一道乌光闪过,李求知如同被掐断脖子的鸡,“咕”一声断了音。

    鲜血像是一匹艳红的绸缎,慢慢铺开在已被踩得泥泞不堪的碎石雪地上。

    李求知犹自不甘地瞪着眼,他的脖子此时才缓缓裂开一道长长的弯曲的口子,像是一张大张的笑口。

    神恩似海,灵融天地,已赐尔永生,与天地同齐。

    程尘的眼中一片血色,他的心和头脑都似乎被冻成了豆腐脑,一片麻木浆糊。

    这个蜥蜴眼又变身金钢狼的东西,不是他的爱人,不是他那只装傻爱撒娇护食又小心眼的大尾巴狼。

    不是。

    “睚眦”或者说“仓颉大神”走到程尘面前,蹲了下来,他侧过头,竖瞳盯着程尘满是泥泞和血痕的脸,说:“你做得很好。”

    他伸出手,黑色的利爪已经缩回大半,微微颤抖。金色的竖瞳缩了缩,又放下了手。

    “我在沉睡中,牵引星图,打破平行宇宙的晶壁,选择了你这个灵魂,带着整个星球智慧生物千年累积的意念,来到这个宇宙。”他冷冷地陈述,语气中没有一点起伏波动。

    “虚荣,欲望,冷漠,怯懦又鲁莽,承载着一个星球近半主体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当没有既定的约束制约时,你就像一只从沼泽淤泥中幸运地探出头的蛤蟆,迫不及待地用埋在地底的宝藏换取……”

    程尘没理会他中二式的呻吟,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什么?”

    “睚眦”抿紧唇,眼神更为冷漠,他沉默了片刻,手爪开合着,说:“吾名仓颉。是这个星球文明的引导者和人类的主神。”

    “是吗?”程尘挣扎着坐了起来,直视他金色的眼睛,“如果没有你的引导,这个世界的人类想必也会如同我们那个世界,一步步靠着自己,筚路蓝缕,刀耕火种,从荆棘中走向文明,稳步进化。

    你选择了人类来引导文明?就是搞出你的文字,在人类世界传播传承,将人类的魂与身分离,然后让人类用这个古怪的‘文字启灵’方式来繁衍传承?

    你为什么选择人类?难道不是因为这个种族,是这个宇宙这个星球上,最有潜质自然进化至星球顶端的智慧生物吗?你是人类的神?哈,没有你,人类只会进化得更适宜这个星球的环境,传承有序,优胜劣汰,用自己的智慧和文明点亮进化之路。

    你这个所谓的神,难道不是一个豢养着人类,妄图收集人类的灵魂来达到不可言目的阴谋者?啊!对了,在我们那个世界,我们把这样的东西叫作魔鬼。”

    金色的竖瞳眯成了一条线,他的脸色铁青,手爪在不住地颤动,他张翕着薄唇,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异星的异端!你会得到神明的审判,让你肉身化为灰烬,魂魄成为我的滋养。”

    程尘平静地望着那双手,黑爪已经几乎完全隐没,又露出了那双有些粗糙,手指很长,手掌大大的,总爱在他身上流连,挨揍都不肯放的“咸狼手”。

    他笑了,抬起眼直视着所谓的“仓颉”大神,笑得没心没肺,嚣张轻蔑。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吃了我?而在这里像个更年期大妈似的絮絮叨叨个不停?反派总是死于话多,这种真理没道理你这只神灵都不懂啊?!”

    摇摇晃晃地站直身子,程尘一把拎起这个男人破烂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出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口吞了!”

    金色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体、龙九子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鸡拎着脖子,连根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第114章 初遇

    他浑身剧烈颤抖着, 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头, 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程朗的头发都被汗水湿透, 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眼, 金色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色的忧郁眼眸。

    他疲惫已极地露出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出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腿上前, 也跪下来, 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暖的怀里, 紧紧的。

    “伤怎么样?”

    “没事, 刚才它出来时全部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弄死了吗?不会再出来祸害人吧?!”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腿不能再冻了!”

    “程朗……我发现你胆子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乖,听话。”

    “等等, 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子!”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身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强大。当年杀鸡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色。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含魂力的石子,一颗青灰色,是饕餮的;一颗淡金色,是朱朝风的。两具尸体被丢进平台下深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物,从此永远“失踪”。

    继承了所有龙子神血含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下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催旅行者的故事。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种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它们的种族发展进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进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肉体,全力发展精神体的路途。

    作为精神体,个体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体,就在于灵魂的核心,类同肉体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种精神体内核的载体。

    在它们种族全体迈入精神体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肉体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肉体,核心的精神体也消失了绝大部份依附于肉体的欲望。这造成了进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欲望,种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欲求都越来越少。

    在以精神体的形式迈入“长生”的世界后,漫长的岁月里,仓颉的种族中不断有个体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种族。

    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体抑郁变态了。食色性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体,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下山,一边点点头。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出肉体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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