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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初禾     书名:种太阳
    种太阳 作者:初禾

    分卷阅读48

    他在左臂上狠狠掐了一把,用极小极沉的声音自语:“何辛洋,你在想什么?”

    梦里的人眉目清晰,眸光温存,嘴角挂着一如往常的温和笑意。

    他双手插进发间,烦躁地抓着头发。羞愧就像原上的野火,劲风一吹,就呈铺天盖地之势。他只觉五脏六腑都烧了起来,而心头的孽念又像顽强的草,不待春风赶到,便挣扎着向死而生。

    无法理解那孽念是如何在潜意识里生了根,以至于一朝在梦中爆发,令他措手不及。

    程哥……他握住轻轻发抖的指尖,自己都无法相信地想,我怎么能对程哥有那种想法?

    亲吻,拥抱,还……

    他猛地站起,双手紧攥,小臂上的青筋都显露了出来。

    愣愣地看着紧闭的门扉,听着心脏猛跳的声响,他想,我喜欢程哥吗?

    不喜欢?那为什么会做亲吻的梦?

    想吻程哥,现实里忍着压抑着,想到难耐,所以才会在梦里放肆?

    所以是喜欢?

    但程哥是男人啊。

    他瞳孔收紧,片刻后抱着头使劲摇,卑微又竭斯底里地想,你不配。

    “不配”二字就像一剂救命的清新针,他一怔,旋即低头苦笑,而后缓缓坐在床沿,渐渐冷静下来。

    闭上眼,意识在黑暗中清晰地描绘出程哥的模样。

    他侧着身躺下,双腿蜷曲起来,仍觉不踏实,又摸索到靠枕,整个儿揉入怀中。

    羞愧化成内疚,像蚂蚁一样在身体里蜿蜒行走。

    他尽量平静,又想起曾经喧嚣过一时的妄想——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现在能给这个问题写出准确的答案了。

    不喜欢。

    他明白程哥为什么待他好。七分因为歉意,三分因为习惯。

    绝不是因为喜欢。

    以前他不懂喜欢是什么感觉,所以才迟迟想不出答案。

    现在却懂了。

    喜欢就是想要亲吻,想要索取,想要占有,如同他在梦里的所作所为。

    但程哥从未对他有任何类似的举动。

    程哥待他就像极柔极缓的水,没有分毫将他占为己有的意思。

    他想着程哥时却像一团燎原的火,卷起漫天的狼烟。

    程哥真心实意帮助他,他却将这干净纯粹的好扭曲成了另一种模样,还越陷越深,无可自拔。

    蜷缩得更紧,弓起的背轻轻颤抖。他隐隐意识到,自己似乎正利用着程哥的歉意,享受着程哥提供的方便,贪恋安逸,无法离开。

    不想再过以前那种无人关心的日子。

    不想再住在简陋不安全的出租小屋。

    不想再风里雨里送快递,更不想凌晨还在酒吧里忙碌。

    不想骑在三轮车上啃白面大饼,不想一季只有两身衣服换。

    想攒够念大学的钱,想有时间与精力专心备考,想顺利报上补习班,想在遇到难题时听程哥细细讲解……

    遇上程哥,他的人生忽然柳暗花明。

    凛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夏尽头那忽然而至的凛冬。

    已经习惯了程哥的无微不至,不愿想象将来没有程哥的日子。

    这样的自己,与其说是懦弱,不如说是心机深厚。

    他自嘲地吐出一口长气,再一次揉紧怀里的抱枕。

    长夜无眠,破晓时他想清楚了两件事。

    程哥无所保留地照顾他,他回报程哥的是狼心狗肺的畸形爱恋。

    然而明知畸形,却舍不得放弃。

    朝阳还沉睡在地平线下,但阳光已经穿过清晨的薄雾,跌跌撞撞闯入黑黢黢的客卧。

    他用力抹了一把脸,拉开抽屉,拿出被裹在塑料口袋里的内裤,开门走向浴室。

    程洲桓睡眠浅,听见浴室传来水声,有些诧异,以为已经7点多了,拿过手机一看,竟然还不到6点。

    洋洋在洗澡?

    他坐起身来,不记得洋洋有早晨洗澡的习惯。出神片刻,也没多想,念着时间还早,拉过空调被又躺了下去。今天是周六,虽然手头的事不少,但至少不用急着赶去律所。

    步步为营的律师并不知道,他护着宠着的洋洋比他想象中更加勇敢无畏。

    甚至还多了几分意想不到的偏执。

    何辛洋一动不动站在花洒下,凉水扑向头面,顺着仍显瘦弱的身子向下滑去。

    他想,自己一定是个不知感恩的人,否则怎么会在想明白一切之后,不仅没有悬崖勒马,反倒筹划着如何将程哥占为己有?

    如今的他,是铁定配不上程哥的。

    将来的他,也不一定有资格站在程哥身边。

    但他还有时间,还可以努力。

    也许终有一天,他也会有给予程哥方便的能力。

    等到那一天……

    羽翼尚未丰满,稚爪尚未尖利,他只好悄悄将野心藏起来。

    从这一日起,除了考上北航,他又多了一个目标。

    像程哥一样优秀。

    程洲桓对这一夜的跌宕起伏一无所知,睡至八点才起来,经过书房时见何辛洋已经坐在桌前用功了,走去厨房,却见平时收起来的小锅正放在灶台上。

    他揭开盖子一看,里面是一个荷包蛋。

    洋洋会处理的食材少,翻来覆去就是米、面、蛋。

    他心头一暖,冲书房喊道:“洋洋,锅里的蛋是给我煮的?”

    也许是因为刚刚睡醒,他声音带着些不经意的慵懒。

    中性笔的笔尖在草稿纸上戳了一个小洞,何辛洋头都没敢回,梗着嗓子道:“嗯,我已经吃了。”

    明明是与平常无异的对话,鬼迷心窍的人却怎么说都自觉不对。

    程洲桓倒是坦坦荡荡,将荷包蛋倒进碗里,咬了一口,顿时被甜得皱起眉。

    洋洋手艺实在见不得人,煮一个荷包蛋而已,居然放了整整三勺糖。

    不过程洲桓还是扛着患龋齿的风险吃了个精光,一边洗碗一边喊:“洋洋,煮得不错,不过下次最好少放些糖。”

    何辛洋眼皮一耷,知道程哥其实是委婉地表达“不好吃”,叹一口气,继续在有小洞的草稿纸上写写划划。

    程洲桓没察觉出他的不对劲,照样对他好,晚上忙完工作上的事后,还装模作样提点了他几道难题。

    不过周一的早晨,情况与以往不太一样。

    程洲桓在既定起床时间前听见门被扣得咚咚响,何辛洋在外面喊:“程哥,我做了荷包蛋!”

    早上时间紧,他向来在外面解决早餐,如今洋洋却敲门叫他起来,还说又做了荷包蛋。

    他伸了个懒腰,觉得这事儿挺稀罕。

    这回,荷包蛋没上次那么甜了,但还是超过了他能接受的范畴。他咽下一口,瞄一眼何辛洋,见人家似乎毫不在意地站在一旁收拾案台,但侧脸上却明目张胆地贴着三个大字——求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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