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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高台树色     书名:穿堂惊掠琵琶声
    穿堂惊掠琵琶声 作者:高台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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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这么香?”

    刚才他蹲着的时候没觉得,这一动作,像是带得身上的香味也跟着窜动了。

    沈识檐抬起胳膊闻了闻,没闻出来。他看了看四周,指着那两盆夜来香道:“估计是因为刚搬他们俩的时候跑了两步,香味儿跟到了身上。”

    一阵雨倒像是把沈识檐的酒浇醒了,他想起刚才喝完酒醉乎乎的,连洗漱用品都没给孟新堂找,连声笑说自己刚才有点晕。他推着孟新堂往外走,花房倒是有把伞,不过反正也全湿了,也值不得打了。俩人干脆一溜小跑,进了屋。

    沈识檐是说让孟新堂先洗,但孟新堂念着沈识檐的肩上,怕他受了寒再疼,便说自己先去煮个姜茶,反正到厨房还要出去,不如回来再洗。

    沈识檐又给他找了一身衣服,等他洗完澡出来,看到湿着头发的沈识檐正在柜子里翻找着什么。他擦了两下头发,将毛巾搭在脖子上,给沈识檐倒了一杯姜茶。

    “在找什么?先来把这个喝了,免得真着了凉。”

    “找膏药,我记得还有两片来着啊,”沈识檐听到声音回过头,看向了孟新堂。这一看便有点挪不开眼。

    孟新堂穿的是他早前买大了的一身运动衣,白色的上衣,灰色带白杠的长裤,明明是这么随意的一身,穿在孟新堂身上却显得他特别挺拔。而且这跟孟新堂平日的穿衣风格大不相同,沈识檐看得新鲜,还觉得这会儿的孟新堂年轻了不少。

    孟新堂看他不动,直接将杯子给他端了过去,递给他,接着有些担心地蹙眉问:“找膏药干吗?肩膀还在疼吗?”

    “刚有点疼。”

    说着,沈识檐喝了姜茶,从橱柜里拎出一个大袋子,搁在桌子上往里掏着找,终于在一个白色的小塑封袋里,翻到了剩余的两贴。

    沈识檐手指摁的地方是在肩头靠后,他自己是看不着的,便进到里屋,站到了穿衣镜前。孟新堂也跟了进来。

    他将毛巾搭在衣架上,走到沈识檐身边说:“我帮你。”

    沈识檐刚对着镜子扯了扯衣领,听见这话立马停住。这件睡衣的衣领有些小,怕是……得脱了衣服贴。

    他回头看了看孟新堂,有点不知道回什么话好。

    孟新堂却以为他是没听清,所以没做出反应,便又将刚才的话解释了一遍。

    “我说我帮你,你自己应该不方便,你摁摁,告诉我哪疼,我帮你贴。”

    “帮是可以,”沈识檐回话的时候,不知为何带了点小坏笑,他悠哉地站着,等着看孟新堂的反应,“不过我这衣领太小,扯不开,得脱了衣服。”

    坐怀不乱这个词,只适用于对待无关的人,孟新堂的心里是被沈识檐的话搅乱了那么一拍的。但这么多年不是白过的,他面上依旧镇定得很,看着沈识檐坏笑的脸平常地开口道:“嗯,脱吧。”

    说着,便把沈识檐手里的膏药抽了过来。

    两个人对视了两秒,沈识檐一挑眉毛,转过身去爽快地把上衣掀了下来。赤裸的上身填满了整面镜子,还不容分说地,侵占了孟新堂的整双眼。

    刚洗完澡,连两个人身上的味道都是一样的,他在前他在后,有种清香绕出了一个小宇宙的曼妙感。孟新堂只需要再往前凑那么一步,呼出来的气就能扫到沈识檐的肩膀。

    “这里是中心。”沈识檐对着镜子,手上摁了两下。

    真要命,这人的指甲盖都长得好看。

    白晃晃的光照下来,像加了一层滤镜,将沈识檐的指甲盖照成了很浅的粉色。手指压下去的时候,因着那一股力道,指尖变白,再抬起,复又恢复淡粉。这一下一下的,正好带跑了孟新堂的心跳。

    孟新堂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对着一排指甲盖出神。心中正色,暗暗骂了自己一句,色令智昏。

    他清了下嗓子,将膏药揭下来,在下手之前想最后确认一下,便拎着膏药,另一只手轻轻碰了碰沈识檐刚才碰的地方:“这里对吧?”

    手都碰到了,才觉得不对劲。他猛地向前看去,正好与镜中的沈识檐对上目光。沈识檐抿抿唇,朝他点了点头:“是。”

    没说什么,孟新堂暗暗将手指挪了下来。

    沈识檐看着镜中低眉敛目的人,感觉到他在贴好膏药之后,将手掌覆在他的肩头,把膏药压实。不可避免地,就又有了一点肌肤之亲。

    “家里有没有暖水袋?热敷一下吧。”孟新堂将揭下来的纸扔到一旁的纸篓里,问道。

    沈识檐被刚才发生的事情扯了神,闻言,随意地点了点头。

    “灌水的还是用电的?”

    “灌水的。”

    孟新堂于是说:“那我去给你做点热水。”

    说完,他将沈识檐随手扔在椅子上的上衣递给他,叮嘱道:“赶紧穿上衣服,小心着凉。”

    沈识檐接过衣服,攥在手里没有动弹。他看着孟新堂朝外走的背影,饶有趣味地,偏了下头。

    “孟新堂。”

    沈识檐开口叫了一声,在孟新堂刚要跨出这个屋子的时候。

    孟新堂停住,回过身。

    “怎么?”

    沈识檐朝前走了两步,依旧没穿上衣,坦坦荡荡地到了孟新堂的面前。他只需要稍微上调一点目光,就可以与孟新堂的眼睛对上。

    孟新堂的眼睛很有魅力,不是他虚夸,而是很多时候,他都能在这双眼睛里看到一种沉静的人生。他没见过这样的眼睛,好像你的一切他都能包容,这个世界的一切他都能接受。

    但刚才镜中的那个眼神,他更加没见过,也不知道该如何理解。

    “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男人吧?”

    要说这人什么都没想,他不可能信。

    窗外的雨没停,雨声涮着黑夜,显得这夜没那么静,没那么空。

    孟新堂沉默。

    沈识檐便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更像是明知故问,更像是问给自己听。

    “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后来的孟新堂想,若是他和沈识檐都再年轻一些、不管不顾一些,亦或是,他自己若是没那么多顾虑,在沈识檐这个问题抛出来之后,他一定会说一句,“我喜欢你。”如果这样的话,那一夜大概便不仅仅是个他们独处的雨夜,而是干柴烈火烧不尽,衾影不问醒梦时。

    可他们却都在相遇之前,已经见过了那么多世事,学了那么多克制与取舍,有了各自想要到达的远方。

    “如果一生能找到一个爱人,已经很不容易,我不觉得一定要用‘男女’去限定爱情。”

    沈识檐拎着衣服的手恍了两下,一咧嘴,笑了,他拖着长音说:“啊,这样。”

    都是有分寸的人,一点猜测,万不可挑明。

    都已经是凌晨三点,却谁都没提睡。

    孟新堂烧了水,灌好暖水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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