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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沈不期     书名:单程
    单程 作者:沈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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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示意身边的人:“让他说话,我倒是要跟这个老朋友好好聊聊。”

    “那……他会不会乱叫?”

    阿厉轻蔑的笑了一下,“是狗,总得叫几句的。”

    随从点头称是,蹲下身替当归撕掉交代。

    “厉哥!厉哥!”当归急着往阿厉脚边滚,“厉哥!你饶了我吧!”

    “饶了你?知道我们找了你多久吗?”

    “知、知道……”

    “知道?”

    “不、不知道!”

    阿厉眼里闪过一丝凌厉,“当归,原本你拐/卖人口的勾当老板是不管的,但是你卷了公司钱跑去河内,丢下烂摊子不顾兄弟死活,这账我们就得好好算。”

    “厉哥!厉哥!”

    当归跪到他面前,“厉哥,我当年带兄弟分管雨花巷那一片,我尽心尽力,对老板绝无二心,要不是我在巷子口拐那孩子时被死条子盯上,他逼得我走投无路,我是绝不可能跑路的!”

    阿厉无所谓的摇摇头,“但你惹了事,现在人人都知道当归回来了,去年还在湘城出现过。”

    “不、不可能啊!厉哥你相信我,要不是我儿子前几天被仇家砍伤了一只手,我是绝不敢偷偷跑回来的,又怎么可能再惹事!”

    “你问我?”阿厉好笑。

    湘城?

    孟平川躲在里面举着手机,手臂已经僵麻,但他丝毫不敢挪动。

    暗自拒绝当归和阿厉的对话。

    去年出现在湘城……

    难道是当日跟程溪接头,想用小棠照片骗取钱财的那个红毛小混混?

    纠缠之中,阿厉一脚踹到当归胸口,半分不顾及他已经是年过半百的年纪。

    阿厉俯下身,捏紧他的脖子,一字一顿凌迟:“你活的也够久了。”

    “别杀我!厉哥!我想起来了!”当归嘴角渗血,他四肢无法动弹,只能像一只刚被丢进油锅里的鱼一样,翻来翻去,“是我一个贴身小弟!算是跟在我身边长大的,我不少事情他都知道,一定是他冒充我兴风作浪!”

    “哦?”

    当归拿头撞地,“真的!”

    “既然是你小弟冒充打着当归的旗号在江湖混,没查到什么还好,要是查到老板那边,就是你管教无方,死一万次都不够。”

    阿厉声音平静。

    不论当归怎么苦苦求饶,他都只是整理了一下衣领。

    拉开卷闸门,面对碧海蓝天,阿厉会心一笑。

    “把他丢进水里喂鱼,这个世界再不需要当归这个人了。”

    “是。”

    “我还有事。”

    “您放心先走,我们手脚一定做干净。”

    “嗯。”

    ……

    ——

    孟平川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一整天了,睁着眼跟天花板对峙,恍然间,昼长,夜长,无尽的自我苛责,连月亮也是苦的。

    那晚。

    孟平川躲在集装箱后,没等阿厉走,就报了警。

    出警速度不慢,等他们赶到时,当归已经被丢下海。

    阿厉的人早就消失无影。

    在听到阿厉下杀机时,他动摇过,只一秒热血上头就可以冲出去。

    但他忍住了,不是屈服于此刻的锋芒,而是他清楚的知道,就算他冲出去,凭他一人之力,也绝不可能带着当归全身而退。

    飞蛾扑火,生而决绝。

    在听到车子开动后,孟平川才第一时间冲出去,跳下水去捞人。

    当归手脚被束缚,急速下沉,孟平川大海捞针,完全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被抛了下去,只就近寻找。

    直到隐约有人声传来,他才不得已狼狈逃开。

    隔日来了消息。

    万幸,虽不知死活,但当归好像是被警/方寻回了。

    回去后,孟平川以匿名的方式将手机偷怕的视频发给警方。

    阿厉只有露半张脸,加上光线昏暗,拍摄画面模糊不清,很难判断具体是何人,但好在声音清晰。

    视频一经发出,当天下午拳馆就来了一拨人。

    随后的事情,孟平川不清楚。

    但吉旸好几天没露面,警/察进进出出,人心惶惶。

    道听途说,说是要变天了,吉旸舅舅可能惹上了什么麻烦。吉旸和阿厉一并被警方带走,连律师都无法保释。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孟平川顾不得了。

    虽然不知最终他会走上一条怎样的路,但他清楚的知道,这祸事是如何在他眼前发生了,刺进骨肉的真实。

    明明从天堂来,偏要往地狱去。

    第39章 求婚

    隔日是周天,本该是孟平川轮休,他却失眠一整夜,顶着空坛子泛酸的胃去了拳馆。昨夜有雨,湿了一地的新枝败叶。

    路过程溪的窗台时,遥遥看见夏色。

    孟平川不知那是盆什么花, 只觉舒口气, 比昨晚的苦月亮清爽多了。

    刚走两步,在巷子口遇到程卿凌推车回来, 精神头挺足,冲孟平川抬了下手:“吃了没?没吃跟我回家吃,我特意到槐荫路那家百年老店买的寿包。”

    “不了。”

    “别客气,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嘛。”

    “真不用了。”

    程卿凌拖着孟平川的胳膊往家走, 电瓶车微微倾斜, 他拿腰一顶, “你上次给我换电瓶的事,我都还没感谢你呢,来家里吃个饭而已。”

    “小事情, 叔,别记着了。”

    “那怎么能忘!”程卿凌把车停好,回头揽住孟平川的肩:“进去吧, 我再给你来碗重庆小面,保准你吃完了还想吃。”

    孟平川不便过多推辞,轻声说好。

    程卿凌跟朱晨不同,他对孟平川的态度一贯是很友善的。

    他打小就在院儿里玩儿大的, 六五年出生于工人家庭,没过多久就敢上国企改革,念到高二就下狠心辍了学,到石化厂给姑父顶了职。

    一干就是风雨飘摇的三十来年。

    朱晨常说他命好,没吃过苦,所以待人接物也欠了些火候。

    一天天的瞎乐呵,泡杯茶就是人间乐事,见朱晨问孟家兄弟催租时总要阻拦,劝一句“莫欺少年穷”,谈平等,讲宽和待人。

    起初朱晨还有闲工夫跟他辩驳几句,后来每每听到,就只当他是新闻联播看多了,看他念叨个没完没了,才会大动肝火的斥责一句:“你跟他谈平等,谈宽容,你可知道人家都快把心思藏到你家里了!”

    程卿凌懒得跟她吵嘴,也从不细想她说的话。

    孟平川进门,程溪正端着碗盛稀饭,头也不回的说:“老程,老远就听到你声音了,要我妈在家又得数落你了。”

    “声音洪亮说明我中气足啊。”

    “行,那我给你多盛点儿。”

    程卿凌憨笑,把孟平川往里推了半步,“别换鞋了,进来吧。”

    “换吧。”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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