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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婉歌     书名:当不负卿
    当不负卿 作者: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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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说少年是烦恼的。尤其是到了十四岁这种花样年纪。他学着电影里的样子,夹杂无名忧伤,逃课到天台抽着五十块钱一盒的高级烟。

    他虽然身旁一直不乏众多跟随者,但是那天没有。

    所以当目光漫不经心时,他看到一个“奇特”的小孩。

    那小孩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跟着一位拾荒老妇。

    那小孩看起来应该是应该上小学的年纪,却在应该上学的时间翻索垃圾箱。

    那小孩眼睛好使得紧,总是在老妇人检查过的黑色塑料袋里再找出几个矿泉水瓶或者硬纸盒。显然学校这种环境会通常会有一些稍微值点钱的物件。

    偶尔路过三三两两衣着入时的少男少女,青春洋溢的脸上掩不住对那小孩的鄙夷。也许贫穷是这个年岁无法忽略的笑柄,却也是这个年岁无法直视的悲哀。

    会有不懂事的男孩子趁老妇人转身或那小孩不注意,偷偷拉扯他们装东西的麻袋,然后大声嗤笑。

    会有装j□j干净的女孩子在老妇人和那小孩经过身边的时候掩住鼻子,恶语相向。

    其实。

    他看见过那些男孩子被高年级欺负到无法站直,贡献出零花钱的窘迫。

    他也看见过那些女孩子翘起指尖挖鼻孔掏耳屎,体检脱鞋时肮脏破洞的袜子。

    他又突然想到自己。

    为什么不喜讲话,不喜与人交往,甚至厌恶这世界。

    暂且评论是因为他看不惯这人世上众多虚伪的嘴脸罢。

    无法追究在那个年月他是否真的如他所想,但是少年的心总是没有太多弯弯绕。善与恶,通常一念之间。

    下课铃声响起,很快会有更多懵懂的学生来嘲笑这对可怜的祖孙。

    快些离开。

    请如他所愿。

    2002年。

    十六岁,一去不复返的十六岁。

    你我的十六岁,可曾留下什么遗憾?

    他有。

    那是夏末初秋的某一天,夜色未晚,落雨微凉。

    他徘徊在自家楼下,却不想上去。可能是因为叛逆的年纪纵容少年夜不归宿,也可能是因为不想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

    直到点亮路灯。

    他看见一辆越野车停到楼门口,驾驶的男人匆匆上楼。

    他看见一个“奇特”的小孩背着小小的书包,穿着破旧却洗得很干净的童装,提着一个鼓鼓的、装着不知何物的麻袋止步于车尾。

    他猜那小孩刚上学,刚开始接触数学。因为那小孩在好奇地盯着车身上的“4x4”字样。

    那小孩有些笨,乘法也要伸出手指帮助大脑运算。

    许是开蒙得晚了些吧。他可是四岁就能精通一百以内各种算法了。

    他忍不住扬起嘴角。

    他又看见那小孩放下麻袋,摘下书包,掏出老式的木质笔盒,从中拿出一根塑料包装已经脱落、无法分辨颜色的水彩笔,在“4x4”后面,认真写下16。

    随后的画面就是他遗憾的原由。

    车主夹着纸袋匆匆走出楼道,正看见那小孩在他的车子上乱写。所以恼羞成怒,打了那小孩一耳光。

    小孩子而已,如何抵挡成年人的力气。

    那小孩被打得摔倒在地,手上的木质笔盒飞向花坛边角,粉身碎骨,零落一地短小的铅笔头。

    车主骂骂咧咧地打开车门,随后绝尘而去。小孩趴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他听见有一句话骂得特别大声,很可能戳中小孩心中最疼痛的部位。

    “臭要饭的。”

    许久。

    许久那小孩才从地上爬起来,先是用衣袖抹了把脸,然后整理已经被泥水染脏的衣物,最后逐一拾取掉落在地上的细碎物件塞进书包,提着麻袋转身离开。

    那他的遗憾呢。

    也许是他没有阻止那笨小孩在别人的车子上乱涂乱画,也许是他没有阻拦车主打那小孩一耳光,也许是他没有在那小孩摔倒的时候上前扶起,也许是那小孩离开的时候他没有快些上楼取一把雨伞相赠。

    他怎么能呢。

    即使那个坏车主不是他老爸,他也不能让小雨打湿他的衣服呀。

    2005年。

    叛逆正值巅峰年纪。

    年轻气盛又如何。

    他又开着同龄人羡慕至极的流线型跑车,狂奔于冬日夜幕降临的高速公路上。

    今天却有点不同以往。

    因为他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

    但是他不知道这些事他该不该说。

    人性的贪婪他终于在今天见识到了。

    可他该怎么办。

    他一直认为暴躁却正直的父亲,温柔而豪爽的母亲。

    其实是社会的蛀虫。

    原来他这么多年挥霍的钱财都是来源不正的秽物。

    也包括他开着的这辆车。

    车子仿佛幻化为累累白骨,呼喊咆哮着叫他归还本该属于它们的东西。

    那么,

    父亲,母亲。

    你们儿子的鲜血可否换回你们的良知。

    他记得当视线模糊时,那小孩的脸清晰映在他眼前。

    2007年。

    那场车祸在他的眉心烙下一个浅浅的疤,换掉了他腿上的一块骨。

    却是毫无意义的凄凉。

    因为他不仅没有成功阻止那两个人敛财的双手,还激化了家庭内部矛盾。

    他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和父母对话了。

    没关系,原本也不常沟通。

    他不止一次想过是不是该去检举,但那是他的至亲啊。

    他能如何。

    只能看不见,不知道,不参与。

    偶尔他会回忆见到那小孩的两次场景,想象如果是那笨拙且坚强的小孩,会怎样抉择。

    起码,他不能比那小孩过得差吧。

    于是他努力补习从前遗落的知识,努力做复健,努力与那个家脱离。

    他会变得更聪明,更强壮,更独立。

    像小时候对老师说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替他们赎罪。

    那么如果还能遇到那小孩,就让他带那小孩走出贫穷,过上幸福的日子吧。

    就像那小孩指引他走出今天的灰暗一样。

    2013年。

    现在,那小孩正在小心翼翼得从他怀里爬出去,为他准备今天的早餐。

    他在那小孩偷偷亲吻他眉心时假装没有醒,纵容那小孩小小的贪心。

    他会怀着最初的疼惜,藏着心底最深刻的、关于那小孩的秘密,用力爱着那小孩,珍惜、呵护那小孩,陪那小孩走完接下来的人生。

    “嘿,小哥哥,你可以叫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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