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不代表不爱 作者:并非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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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番外篇之卓飞扬(上)
“飞扬,你还不睡吗?”
我的办公桌上堆起了一层厚厚的文件,有人却按住我的手,我抬头看着她的脸,那张带着睡意几乎快要睁不开眼睛的脸对着我:“不要再工作了!你现在连陪我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握住双拳分别揉揉脑袋两边的太阳穴,烦躁地眯起眼,又叹息的压制怒意用哄慰的声音对她说:“暖暖,你先去睡,我过会。”
“好吧!”她放开按住我那些重要文件的手,走出了房间。
而我注视着她离开的背影之后,再低头工作时却无法专心了。我仰望起黑漆漆的天空,又朝房间周遭的摆设绕上一圈,最终停留在那套与房间机构格格不入的沙发,顿时心中倍感荒凉而忧伤。
我努力不去想,可记忆却控制不住的倒转起来。
我记得在我工作到深夜的时候,那个人常常过来陪我,后来甚至是搬了这套沙发坐在上面看书,有时候我都觉得困意侵入就会抬起头,瞥一眼正在专注看书的他。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不困吗?先去睡吧!”
他抬起头来,摇摇头,嘴角露出浅浅的弧度:“这样的夜,若是没有一个人陪伴会很孤独的。”
那时候是怎样的感觉呢?
现在的我只能记得当时的心是剧烈的扑通扑通,跳得很快,竟有些热泪盈眶。
遇见他,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我被父亲带进他的家里,父亲在他们家当任管家的位置,而我要跟他一起上学。
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式靠近窗户边的椅子上坐着,双手端着一本书,阳光懒洋洋地打进来照射出他的侧面,毫无瑕疵。我愣住了,第一次见到一个人可以这样沉静而美丽,仿佛一副上等名画摆放自己的眼前。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回神走了过去:“少爷。”
“恩?”他从书中抬眼,那双眼睛美得仿佛能蛊惑心魂:“你好。”
“我叫卓飞扬,从今天开始会陪同少爷一起上学。”我很礼貌地笑了笑。
“云清初。”他低头看书,突然又发出声音:“直接叫我清初就好,少爷这些称呼就算了。”
这是他给我的初次印象,沉静而美丽之中又有如同跟这个世界隔开的冷漠。
我那时还小,他也还小,我听父亲说,他这种个性是与生俱来的。当时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毕竟有些人天生命好,有骄傲的资本,正如他。有些人注定要靠自己
争取,否则一辈子都要寄人篱下,正如我。
我开始用功读书,竭尽我的所能,从来都没有人能胜过我,我向来第一。于是在老师的眼中我成为大家最好的典范,学校有很多人开始拉拢我,女生们时常会对我露出仰慕的眼神,而我至始至终都表现出一副即不轻浮也不高傲的态度,以笑容应对众人。
唯一不变的就是他,我的优秀在他的面前,不值一提。他的世界除了书,就是画,没有其它的色彩,就冲这点我可以确认他并不是只针对我,愤懑的心情才得以平复。
面对他一如既往的冷漠,我默默接受,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他左右。
直到那天,他的母亲出车祸去世,我才发现这个外表冷漠的人,原来是那么脆弱。
他就在医院静静地听着这个消息,静静站在病房里面注视着他父亲一直紧紧握住他母亲的手,不肯松开的样子。分明连一点情绪都没有出现,我却感觉他的周遭覆盖上了一层冰,寒冷得教人颤抖。
他静静地走出病房,而跟着他身后的我竟神使鬼差地绕到他的前面,拥抱住了他。那瞬间我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他愣了愣在颤抖,他说:“飞扬,死究竟是什么?”
我思索了很久才回答:“死就是先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放心,以后我们也会去的。”
自从那天过后他对我的态度突然好上许多了,偶尔会从书里探出头来,明显遇到了难解的题目跑来问我,在我耐心跟他讲解之后,他便笑起来,毫不吝啬的给予称赞:“你真聪明。”
他还会时常画上几副画,与我分享,要知道他的画是从来不给人观看的。刚开始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后来渐渐习惯了,独自查了好多关于画的学问,给他的画做鉴评,那个时候他就会笑着拥抱住我,两个人的温度并融在一起,温暖了整个冬天。
没有料想在他母亲逝世两年后他的父亲支撑不住的病倒,他守了四天终究没能留住他父亲的生命,我站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他颤抖的身体,我伸手拉起他,将他牢牢的抱在怀里。
“清初,让我保护你好不好?”我说。
枕着我肩膀的他终于大哭起来,那夜仿佛是要哭尽他一生的眼泪一样,直到天亮才终止。
后来我们顺利走在一起,本来对于爱情,我是保有不信的态度,但因为他,我认识爱情的浓烈与美好。深入接触他,才发现他真的有宠人的天赋,往往都能将我溺毙在其中。
他无意晓知我会从商有很大的兴趣便让我进入他父亲所留下来的公司,
将一些重要的部门不顾众人的不满转交到我的手上,只说一句,我相信你。
他时常会去旅行,到处闲逛看美丽的出日与绚丽的夜景,跑得无影无踪,分明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现在在国外,在第二天的晚上他又风尘仆仆的带了一瓶酒回来递给我,只管对我浅浅的笑,极其美丽说:“这酒我尝过,觉得适合你。”
我喝了一口,果然这酒有提神的作用,味道又非常不错,我抬头他又站起来,我问:“你要去哪里?”
“我昨天画的景物还没有画好,我得再去。”他转身,头也不回的再次飞去国外。
他这样的回来只是为了带这瓶适合我的酒给我而已,有时候我真得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那时候我已经在他的公司站稳脚步了,忙于工作里。而他在的时候总是很安静,会自己看书陪我工作到深夜,如果我忙得忘记回家他还会给我带夜宵,并且抱歉地笑着,因为他没有办法亲自帮我弄夜宵,他是厨房白痴。
有时候我入夜回家刚好碰见他正出门,他就会站住脚步静静地浅笑,什么都不会过问,给我绝对的隐私,然后等我一个拥抱,再牵着我的手进门,我可以继续工作他会陪,我也可以选择亲吻我,他会沉静睡在你的怀抱里。
进入他的生活之后,我发现,他并不是冷漠,他只是喜欢安静。
而他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向来是予取予求,毫无保留,被他爱着,很幸福。
正因太幸福了,所以我的眼睛早已被挡住视线,我分辨不清的方向的被他惯着,还理所当然地接收他所有能给予我的幸福,比如爱情,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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