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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书名:霁寒霄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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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摇头打断:“别想了,不会是他,就是一颗普通的种子,种出来连树灵都不一定有。”

    又想到冥灵树种药力也是很强的,舔唇劝说:“你不如把种子给我,我保准能种植成活,没准以后还能为丹药界的发展做贡献,正巧你当初抢我一颗神丹还没还……”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收起锦囊。苏子煜本还在愣,察觉到他的意图后猛然抢回锦囊,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下。

    张丹耸耸肩,知道他死了老婆心情不好,不再理他。

    苏子煜看着手里的种子,脑海中一片空白。

    他回到第一次遇到沈宵的地方,发现那里空出了好大一块,然后才想到是沈宵不在了。

    他把种子种在了沈宵原来生长的地方,然后发呆。

    一年过去了,种子变成了小芽。

    三年过去了,小芽变成了小树。

    ……

    ……

    不得不说沈宵与苏子煜这段缘分很神奇,堪称报应。天帝杀死了沈宵父母,沈宵救了苏子煜和他母亲,也因此招来灾难,最后苏子煜又因救他死去。

    雷劫降下之前,苏子煜将自己的内丹吐给了他,保他一命,自己却被劈死;沈宵得了内丹得以不灭。

    诛仙台后,天帝多次想直接杀了沈宵,因怕毁坏苏子煜的内丹才没动手,只让他下凡照顾好投胎后的苏子煜,期满便将内丹归还。他陪他几个轮回,直到这世苏子煜的魂魄才恢复到足以承受内丹中蕴含的仙力。这辈子沈宵本来想像从前那样作为师父陪他一生,却因为皇帝频繁施压不得不离去,在尘世戏耍了几年之后,他又改头换面回到京城,开启了小铺子,成了沈先生。

    他本想悄无声息地离去,不料尽管投胎转世,苏子煜还是喜欢他。

    苏子煜知道他们两情相悦后不肯放手,他又何尝不是这样?他做不到像东方绯那样孑然离去,犹豫再三还是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删去他有关自己记忆的举动。

    失去内丹的支撑,沈宵经历了几百年消磨的灵便寿终正寝了。

    但出乎所有人——包括沈宵自己——意料的是,他的魂依然存在

    兴许是帮助了太多鬼怪积了很大的阴德,他竟然被阎王放去轮回了。

    沈宵站在奈何桥头,看着往昔故人,心中百味杂陈。

    夏小荷——不,应该说是孟婆——依然顶着那张美艳动人的脸,只不过眼角眉梢缺了从前的活泼和灵动,神情麻木地好像七八十岁的老太婆。

    “别看了,奴家本就是这般模样。”

    沈宵尴尬地笑了笑:“真没想到是你……那赵书生?”

    “他是个真凡人。不过等他下来以后我求阎王给他个职位,便留在地府同我天长地久下去,不让他去轮回了。”

    孟婆十分生硬地扯出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却因为早就习惯了面无表情,显得阴测测的。

    沈宵尴尬地笑了笑,现在他应该祝赵书生早点死吗?

    她熟练地舀了一碗汤递给沈宵,沈宵在心中叹了口气,惋惜这一生的恩怨情仇。

    汤碗都碰到了沈宵的指尖了,孟婆手腕突然一翻,一碗澄清汤液悉数落到了地上。

    孟婆:“下一个。”

    沈宵:“……”

    于是沈宵顺顺利利带着记忆转世了。

    不知道是气运深厚还是福分浅薄,沈宵生下来不久便被父母抛弃了,在路边被一个道士遇着。那个道士是当世有名的活神仙,道法了得,早就有了成仙的本事,却不知为何不愿登天,终日带着大徒弟在人间游走。

    顾天清看着怀里的婴孩,装模作样掐指一算:“你我之间缘分不浅,我便顺应天意收你做二弟子吧。”

    不满一岁的沈宵:“别废话,教我修仙。”

    顾道长被吓得差点一把扔出这个妖孽去。

    沈宵没有修仙,而是选择学着顾天清修长生,一是因为长生比较快,二是怕上了天庭后被天帝非人道毁灭。他天生聪慧,再加上灵物转世底子好,不到十六岁就出师了。

    顾天清听说他要走,还很是不舍。

    “你越长越像我一个故人……哎,当年为师同那个黑店老板把酒言欢,好不快哉。徒儿,不如你陪为师喝两杯再走?”

    黑心老板看了一眼旁边的东方绯,嘿嘿笑道:“你让大师兄陪你喝吧,我先走了。”

    顾天清很是失望地摇了摇头:“男大不中留,男大不中留啊——大红,买点酒去,我们今夜不醉不休!”

    出师后,沈宵也不知道干什么,便想先回京城看看。进城前恰看到两个女侠决斗。

    粉衣女侠抱剑立在一头,一双明眸定定看着对面的蓝衣女侠:“你已经扰了我三个月了,能不能停一停?”

    蓝衣女侠上前一步道:“你答应嫁给我,我就不追了。”

    粉衣女侠颇为无奈地摇摇头:“我们都是女子,怎么能成亲?”

    “都是女子又怎么了,我不在意。”

    “天下人在意。”

    “谁在意,我便杀了谁。”

    “……”

    沈宵默默走过,对这个结局一点都不意外。

    回到京城,他先拜访了一下从前的邻里。二十几年过去,当初的邻居虽都变了模样,心肠还是一样好,不一会儿,他怀里就抱了很多糖果跟点心。沈宵看着一堆零食,哭笑不得。

    从邻居那里打听到,自己走后,有一个外地来的富商接手了自己的茶馆,现在还经营着。想到当初苏子煜送自己的玉还在铺子里,便想进去碰碰运气,兴许便被店主留着呢。

    走进茶铺,惊觉铺子里的格局分毫未变,只是那黄花梨木椅上坐着的不是自己,而是个三四岁模样的小男孩。

    小男孩见来了客人,兴致勃勃地欢迎道:“你是来买茶的吗?你要喝什么茶呀?”

    小男孩声音软软糯糯的,音调里还带着孩童独有的天真,沈宵一听他说话便心生喜爱之感,以同样的语调回道:“我不要茶,我来见你们老板哩。”

    男孩儿后将眉头搅在一起,似乎很是失望:“爹爹说他不见客人的。”

    沈宵挤眉弄眼哀求道:“有件东西落在了铺子了,实在是紧急,麻烦你去叫一下他吧!我把我的点心都给你好不好?。”

    看到沈宵手中那些平日里父亲不准自己吃的美味,小男孩儿顿时心花怒放,屁颠屁颠地跳下椅子去后院叫父亲大人。

    不一会儿,一只好看的手挑开了隔断前后的帘子,墨色的袖子紧随其后露出来。

    沈宵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眼中不禁蒙上一层水气,嘴角也不禁牵上一分笑意。

    “我一路见着想着,就觉得要遇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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