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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林子律     书名:草长莺飞
    草长莺飞 作者:林子律

    分卷阅读84

    奋,三下五除二地上去,坐好后觉得花枝的确繁盛,这才发现时间带给紫藤的变化来。容不得他感叹春秋,纪宵也坐在了他旁边,身后的教学楼被粉刷一新,不是以前斑驳的灰白色,可两人的姿势却那么相似。

    五中校园绿树环绕,在南风乍起的早春更显出蓬勃生机。

    “真好。”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为了楚澜口中这句短短的包罗万象的感叹。

    纪宵拿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低头端详着,突然说:“阿澜,你知道吗?上次我和你坐在这儿,其实我有一句话特别特别想说,差一点就说出口了。”

    楚澜的手指勾着纪宵的小拇指,不明就里道:“你是想说风有点大吗?“纪宵哑然失笑,在他额头弹了个脑瓜崩儿,正当开口时,又渐渐地端正了眉眼:“我……我那时想说,‘你笑起来真好看,我喜欢你’。可没说,你那时有宋诗咏呢。”

    他的尾音被一道风卷过,话音刚落时,纪宵眨了眨眼,扭头凝视楚澜。他不再是十六七岁的青涩模样了,他变得更好看,也更加吸引人,可眼底的那份纯良却一直没变,笑起来时,唇角一个小小的、与梨涡又有不同的凹陷显山露水,恐怕楚澜自己都不知道。

    “谢谢你没有放弃。”楚澜说完后,觉得这句话颇为肉麻,自己抚平一身鸡皮疙瘩,故作轻松道,“你那会儿告白,我可能觉得你是插足人家感情,是个神经病。”

    纪宵欲言又止:“……就算是吧,你那时真的太好看了。”

    楚澜:“你的意思是我现在长残咯?”

    纪宵的一句“不”刚要出口,忽然见了从远处巡逻而来的保安大叔,他与对方遥遥四目相对,猛地一拍楚澜:“快走!保安来了!”

    两人迅速爬下花架,撒腿就跑,纪宵拉着楚澜的手,灵活地穿过小花园错综复杂的道路。保安大叔一路追赶,气喘吁吁地喊:“站住——哪个班的——小兔崽子!”

    校园中十年如一日的洋溢着活力,而紫藤花架悄然伫立,仿佛无声地微笑,注视一对情人手牵着手狂奔。

    他们笑得放肆极了,不一会儿就躲进了教学楼里,留下保安茫然地举目四望。

    这里还将发生许多许多的故事,有人爱而不得,有人终成眷属。而每一句简单的“喜欢”都将青春定格在了人间好时节——

    四月天,草长莺飞。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之所以理想化,是因为它唯一特殊的地方,在于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大约七成。楚澜与纪宵,是我认识的两个朋友,他们的人生经历大部分如文中所写,个别细节是我添油加醋,大大地缩短了时间线,其实这俩当时纠结了很久才啪啪啪(这不是重点。

    之前对纪宵(的原型)说:“我给你写个故事吧。”

    他欲拒还迎,说了半天,最后留下一句:“你得给我看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拿给他看啦。

    谢谢大家一路陪伴,么么哒。

    会写一篇题材特殊的番外,届时大家可能会更理解写这篇文的初衷吧w狗粮不能我自己吃(x

    第45章 番外

    我跟纪宵说:“我给你和他写个故事吧。”

    那会儿正是大学的某个暑假,纪宵听了这话,以为我又在开玩笑了。自认识以来,我曾经说过无数次要将他们虐狗的每个瞬间记下来然后整理成文,但始终未能落实到行动,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我又在“一期一会”。

    但他认真地想了想,说:“我媳妇儿肯定不会喜欢你这样,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咯。”

    我说:“随便你,写了也不是要给你看。”

    然后纪宵跳脚:“那怎么行,必须给我看。这都是值得记住的。”

    等我终于在某个初冬的晚上,百无聊赖,打开文档后,又发现他们之间的事,我知道的还是太少。那段时间每天戳纪宵聊天,又被他以“你快去学习”的借口打发掉,直到最后成品,因为以前没想过真会写,许多细节经不起推敲。

    比如他们两个的大学生活,鉴于大家相隔千里,只能凭借他们自己的说辞了。

    楚澜那段时间很好奇我为什么一直问cuhk的事,比如怎么招生、学校书院制是怎么样的、上课在哪、有没有通宵教室……问得他烦了,就说,“你去百度吧。”

    当中出现过一段很有趣的对话,我问楚澜:“你是哪个书院来着?”

    楚澜说:“我是斯莱特林的。”

    纪宵立刻拆台:“什么斯莱特林,他是格兰……不是,他是xx的,小坏蛋把我绕晕了。”

    我和楚澜是青梅竹马,可惜并没有滋生出什么大人臆想的美好情愫。小时候互看不顺眼,时常有掐架告状之事,长大后懂事了,各自收敛小九九,相安无事地当了三年初中同窗。

    我那时性格孤僻,楚澜怕我受欺负——虽然他后来说都是他妈千叮万嘱的——每天一起骑车回家,慢慢地竟比小时候要亲近些。无奈那会儿的旖旎暧昧被掐灭在摇篮,楚澜和隔壁学校一个校花早恋,我安稳地继续学习。

    上的不同的高中,他认识了纪宵。听我的好闺蜜小棉袄翟辛恩小姐姐说,楚澜在学校,其实是人际关系很一般的,他在学生会混了一年就撤退,醉心他那些高深晦涩的专业书籍里。

    辛恩说,那会儿他们分文理,原来理科班转文的并不多,因此纪宵甫一到他们班,就吸引了绝大部分女生的注意,理由倒不是帅,而是纪宵高。十六岁便凭借180的身高在一群没发育好的男生中鹤立鸡群。

    纪宵最初也是阴沉的,不太爱说话,唯有对上楚澜有点笑脸,同学喊他帮忙的时候,倒是二话不说。辛恩说对他最初的印象只觉得是个实干派,成绩也不错。

    他们两个住进一个宿舍后,感情就莫名地好了,只是我在认识纪宵之后才晓得的事。

    之后便如同文中所写,纪宵对楚澜是一见钟情(脸),然后步步为营。既是小说,自然有艺术加工,譬如他其实没那么大度,成天见楚澜和女友卿卿我我也不见怪,心里早就吃味吃了千百遍,差点成了个怨夫。

    后来的事迹,便是我们厮混熟了,楚澜毕业前与初恋分手,纪宵乘虚而入,不多时两个人纠结了大半年,楚澜终于决定接受他。

    当中拉扯的时间两人想了什么,我没问,也觉得没必要。毕竟世界上所有的暗恋与自我折磨都是,“喜欢不喜欢”这个问题。

    想明白了当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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