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杀戮之王》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萧半雪     书名:统统我啊,专克你来的[快穿]
    情场得意之余, 李穆也没有让温柔乡,成为他的英雄冢。
    第二天一早,他便穿戴整齐, 领着一队心腹精兵,去宣誓,他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
    经过一波难免带了点血腥与残忍的行动之后,三座城池的权利都被他收拢在手,但凡是有些权柄的位置, 都被他换成了自己的人。
    正如李穆所说,西北,从今以后, 只由他一个人作主。
    唯有如此, 变革才方便推行。
    在李穆的把关下,元良寻来的匠人,只用了十天便摸索出了第一件羊毛衫。
    等那件轻薄柔软的衣服一上身,主动请缨来试衣的元良便瞪大了眼睛。
    他试探性地走动了一圈,在这气候宜人的六月, 硬生生把自己捂出了一身的汗。
    元良连忙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惊喜万分地说:“有了这东西,冬天将士们只要穿一身薄衣就足够保暖了, 褚五, 你穿上它, 再穿铠甲试试,看拉不拉得开弓。”
    褚五迫不及待地照做了,走到屋外, 射了一箭, 便笑着说:“比衣更暖, 但是轻若无物,一点都不影响动作。”
    众人闻言,争先恐后地去扒他的衣服,自己也想试试。
    郭原也试了,效果让他非常意外:“俺也能穿进去呢,老大,快看呀!”
    李穆似早有所料般,只是轻轻笑了笑:“这东西虽然保暖,却挡不住风,跟元良说的一样,冬天还得在外套件衣。不过只要薄薄一件就好,行动上肯定要比往年的厚衣更自如。”
    众人连连点头,他们都是打仗的行家,怎会看不出此物的妙用?
    “更自如就够了。”说话的是刘飞文:“大冬天的骑在马上,少一分笨拙,就多一分胜算。尤其是打马临人那群孙子的时候!”
    “而且这东西,要比衣便宜多了。”桑乐也说:“这玩意,山东来的脚商才有,还卖得特别贵,寻常人家省吃俭用一年才买得起一件。朝廷这些年,给的军饷越来越少了,兄弟们去年穿的,还是前年发下来的破袄,一大半还是发黑的,根本不保暖。这东西就不一样了,羊毛,谁家拿不出来?就算是拿不出来,咱们去西边草原上晃荡一圈,不就出来了吗?”
    等他说完,众人都毫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这是大家默认的做法。
    中原人一直以为,西北地处边境,与马临、白平等凶悍残忍的异族接壤,且每年都要经历大大小小不少战役,百姓们过得一定是苦不堪言。
    其实这话半真半假。
    西北百姓们过得是贫苦,跟异族之间也有洗不清的血海深仇,可这仇恨,并非是一味挨打换来的。
    异族人冬天缺粮,会来袭击关内的百姓。
    这边往年收成不好,冬天的粮食不够吃了,西北百姓们也是会主动出击,到草原上寻找‘猎物’的。
    他们甚至不会孤军奋战,而是会偷偷联络军中‘亲戚’,与他们‘联手’。
    若边境小村受了异族袭击,西北军里更会有许多热血男儿,主动请缨,去草原上报复回来。
    如此一来二去,仇恨之火才越来越旺盛。
    尤其是这十年来,西北军中能人辈出,实力大涨,对异族的打击,就越发变本加厉了。
    有时候,甚至无需异族来挑衅,他们只要脾气上来了,又或是朝廷给的军饷不够了,就会找些借口主动挑事,将异族们狠狠教训一顿以后,名正言顺地扒拉些战利品回来。
    当然,这样的教训,往往伴随着鲜血淋漓。
    “想想你们昨晚答应过我的。”李穆冷冷开口:“你们不是都要陪我一路打到长安城去吗?不是要陪我把这个天下都打下来吗?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你们也看过我定下的训练表了,那样繁重的训练之下,你们还要浪费时间跟那群蠢货周旋吗?”
    桑乐面色一凛,忙道::“属下不敢!殿下,属下只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这种衣服,咱们是要让西北百姓人人都能穿上的,更要大肆制作出来,弄成咱们西北的特产,卖到中原去。所以对羊毛的需求不仅要量大,还要长久。你是想留在西北,三天两头到草原上‘进货’吗?”李穆放柔了语气,却依旧威严地问。
    桑乐连忙摇头,着急地说:“属下失言,错了,再也不敢了。殿下,您要是打到长安城,可一定要带上我!”
    “好了好了,别逗他了。”元良连忙出来打圆场,给台阶:“看来你已经有了主意,给大家伙说说呗。”
    “简单,既然他们会养羊,就跟他们拿钱买,或是粮食换。”
    他说完,屋里人的脸色都有些变化。
    郭原最性急:“什么?我不同意!老大,跟一群畜生有什么好谈生意的,还客客气气拿钱买,拿粮食换?老子直接摸清他们的底细,带上三千兄弟,把他们打得乖乖上贡就完事了!”
    李穆环视一圈:“你们也是这样想的?”
    其他人都不说话,但显然都同意郭原的话。
    屋里气氛一时有些僵持。
    元良有些奇怪地看着与自己有过命交情的兄弟,主动破冰:“殿下,您在西北多年,应该知道我们与异族,不共戴天。”
    “正是因为不共戴天。”李穆在心里叹了口气,只好解释:“今天,你比他们强,刀都能放在他脖子上了,当然能对他们予取予求,何况你们要的,只是羊毛,又不是羊肉,他们当然会给。可是明天呢?”
    “我们今天比他们强,明天一样!”郭原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你就得留在西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穆斩钉截铁地说:“那谁陪我打到长安城?”
    众人心中一动,忽然有些明白了过来。
    元良更是恍然大悟地说:“你是怕,若有朝一日我们带兵到了别处,异族人会反扑?”
    “你觉得他们不敢吗?还是不会趁虚而入呢?”李穆反问。
    元良不说话了,以他对异族人的了解,那就是群阴险凶残的恶狼,无时无刻不想从他们身上咬下一口又一口的肉来,真到了那样的时刻,怎么可能不敢?
    “那就在离开之前灭了他们!”桑乐恶狠狠地说:“杀光他们的男人,二十年之内,可保西北无虞。反正也不能指望那群畜生遵守承诺。”
    自古以来,那群畜生诈降、又或是先降后叛的事一直都没少做。
    所以西北军从来不觉得能真正靠拳头和刀剑就能打服异族人。
    他们只想一直强大,将他们打到怕,甚至干脆灭绝就好。
    李穆轻飘飘地看了杀气沸腾的桑乐一眼,轻问:“到时候谁来牧羊?你吗?还是把咱们庆人迁出去?”
    “桑乐的脾气是急躁了,可他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异族人狡诈,先不说他们肯不肯老实巴交地做生意。这羊毛衫,认真研究了其实也不难做出来,他们又和我们离得近。到时候偷学过去可怎么办?”
    “他们要是想学,根本藏不住。”李穆老神在在地回答:“这办法咱们本就是要教给所有西北百姓的,到时候家家户户都学会了,你能保证所有人都守口如瓶吗?何况,既然是做生意,当然是银货两讫,他们送一批货,我们付一批,若是不送来,我们也没损失什么。等到长安城的事定了,咱们再往外扩张,到时候给咱们自己的百姓打下一大片最青翠的草原,让他们自己牧羊。”
    听完最后一句,众人的脸色才有所缓和,明白了过来。
    “既然只是权宜之计,那俺听殿下的就是了。”郭原换了一脸笑容,率先说道。
    “属下也没有异议。”桑乐也跟着表态。“只要不是真的跟那群畜生握手言和,我怎么都行!”
    其他人纷纷附和。
    看着一屋子战争狂人,李穆笑了笑,承诺道:“放心,总有你们打不完的仗。别的不说,这笔生意,肯定要先把他们打痛了,才好谈呐。”
    众人这时才笑了起来。
    ……
    与此同时,用来修路的‘水泥’也根据李穆给的配方弄出来了。
    被封为稷兰城太守,也就是文官之首的元良决定,就拿这座城里,贯通南北的两条主道试手。
    他十分看重这件事,不但重金聘用了两百民工,也特地调了两百士兵去帮忙,用时五天便修好了。
    六月的阳光明媚灿烂,放开来晒了三天,地便干了,他领了一群人来检验成果。
    先上一只脚,随后再落下另一只脚。
    试探地走了两步,回头一看,地面平整依旧,一粒尘土都没带起。
    元良高兴地命令围观群众全都散开,让自己的长随驾着一辆马车过来,自己上了车,让长随沿着主街从头跑到尾,又回到头。
    “小无良军师,怎么样啊?”群众中,一名双鬓雪白的老者好奇地问。
    元良也懒得纠正他对自己的外号了,高兴地说:“如履平地!”且速度奇快!
    “好啊!”众人高兴地欢呼,老者更是道:“这样的地,就是到了雨天也不怕了,不会像以前一样,到处都是泥坑!”
    元良心中一动,可不是如此吗?
    这样的地又平整又干净,比铺上石砖还要好使,而且用时也少。
    他心中火热,立刻下定决心,要尽快在其他两座城也这样修路,甚至,将贯穿三座城池的官道,都铺上‘水泥’!
    西北的改革如火如荼。
    羊毛衫有了,水泥路修好了,能让马车载物更重、却更轻便,让马儿拉得又稳又快的机关也做出来了。
    秋收之后,从关内长途跋涉而来的行商一进西北地界,就发现了此处翻天覆地的变化。
    官路不再坑坑洼洼,颠得他们差点连胆汁都吐得一干二净了,甚至比中原的官道还要平整,他们睡了平平稳稳的一觉,就发觉人已到了稷兰城下,该交入城费了。
    有人眼尖,一下就看出守城人的外貌与往年有些不同。
    先是眼神。
    西北汉子大多高壮,双眼犀利,可这回他们遇到的人,眼神都快跟刀子一样能扎人了!
    一人与其对视一眼,便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两下。
    其次是手上所拿之兵刃,不像从前那般老旧又满是豁口,竟是一把崭新的大刀!今年朝廷拨下来的军饷足了?
    不会吧,不是说今年那不受宠的三殿下已经被封为秦王,正式做了这西北三城的主人。他又得罪了正受宠的二皇子殿下,听说今年军饷只怕连一半都得不到了,哪来的钱更换军需?
    “兄弟,这样的天,你们穿得这样单薄,不冷呐?”
    那人若有所思的眼神落在守城士兵铠甲下,那层薄薄的衣之上,眼中划过一丝恍然。
    敢情是拆东墙补西墙呗?
    那守城人笑了笑,拉起衣的一角,道:“里头穿着羊毛衫,都快热死了。”
    那人一愣,看了他冒着热汗的额头一眼,人都快傻了:“羊毛衫是什么?”
    “我们西北的特产呐。”守城人高兴地介绍着,口若悬河地将此物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来往商贩都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有的甚至在守城士兵的怂恿下,小心翼翼地上手摸了摸。
    “这线怎么这么多毛,还这么软?军爷,既然是你们的特产,是不是城里到处都能买到?”
    “那当然。”守城士兵连忙从身后拿出一件全新的,完整的衣服出来:“就是这东西,叫羊毛衫,随便你们进城哪户人家,都能收着。”
    有人经不住诱惑当场脱下外衣穿在了身上,没一会儿便觉得热乎乎的,又惊又喜道:“真暖和呐!”
    守城士兵面露得色:“可不是?咱们王妃更是心思玲珑,还用一样的毛线织了围脖、帽子,都跟这衣服一样,轻薄又暖和,可比你们山东的好使多了。”
    除了部分山东来的脚商不高兴之外,其余人心里都嘀咕开了,加快了进城的脚步。
    得打听好这东西的价钱,倒回中原,指定又是一笔赚头!
    他们一走,另外一名守城士兵就对那名炫耀羊毛衫的士兵竖起了大拇指:“张老大,你这张嘴,真是没得说。怪不得军师特意吩咐您在此处,一站就是半个月。”
    张老大咧嘴大笑:“都是军师有眼光!哈哈!”
    却说那群行商们进城后,望着洁净平整的大道,和来往衣着日渐齐整的百姓,纷纷目瞪口呆。
    这,还是他们记忆中的稷兰城吗?
    等他们到了熟悉的客店落脚以后,有人迫不及待地问起了这件羊毛衫的消息,也有人好奇心旺盛地打听,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秦王还做了哪些惊人之举,才将稷兰城变做这番模样?
    掌柜的是土生土长的西北人,闻言便笑着说:“羊毛衫呐,说来也不稀罕,是去年王爷领着王妃从长安城回来的路上,偶遇一绝世高人,得了点播,才学会的技艺。顾名思义,就是用羊毛捻成线,再织成成衣就好。想必诸位已经知道了此物的妙用,轻薄,又保暖,冬天穿在身上,比厚厚的袄还要暖和舒服。”
    “秦王仁厚,不曾私藏此技艺,而是将其大方地传授给了所有西北百姓,如今每个人呐,都能穿上一件,今年冬天,总算是能好过咯。”
    掌柜的着重介绍羊毛衫,旁的变革,绝口不提。
    “掌柜的,我今日进城,见你们城中主道修的实在奇特。说是铺了砖的,又像泥地一样,怪糙的。可要说是泥地,又硬得跟板砖一样,还平整,也不吸水,这是用了什么法子呀?”
    “那就是我们稷兰城的太守之功了,我这等小老百姓是不知道的。”掌柜的笑着搪塞了过去,又认真回答关于羊毛衫的问题。
    这时有人终于问到,何处可大量购买此物,价格几何的关键问题了。
    人群中,有几个一看便经验丰富的老行商脸色轻变,心中暗骂此人按耐不住性子,也管不住嘴。
    进价的问题哪有定的,还不是各凭本事?本事大的,找的货源好,进的货多,自然能够多压价。他这样光天化日之下明明白白地问出来,真有那傻子照原价收,他们这样的老手还如何发挥看家本领,狠狠往下压价呐?
    掌柜笑眯眯地回答:“一个月前,秦王殿下亲自下的令,这羊毛衫的技艺,他与王妃是无偿分享给大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西北百姓都能穿暖,好好过个冬。若有人要凭此养家糊口,也不是不行,只是一律要将价钱定在一百文一件。低于这个数,是万万不能被带出西北的。”
    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一百文这么贵?”当下有个人嚷嚷开来:“你们一头羊也就卖三十文,不过是羊皮做的衣裳,就好意思定一百文?这是穷疯了?”
    掌柜瞬间沉下脸来:“请阁下慎言!这是秦王殿下金口玉言定下的,阁下是想说谁穷疯了?秦王吗?”
    恰好就在此时,一队腰佩兵刃,神勇无敌的巡逻军自门口走过,领头之人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有一双鹰一样锐利、带了一丝阴鸷的眼睛,听到这话,面沉如水地走到客店门口,冷冷地问:“谁人胆敢妄议秦王殿下?”
    原先嚷嚷的人脸上顿时血色尽失,胆战心惊地捂住嘴,藏于人后去了。
    掌柜的忙道:“我们在说,若非秦王殿下英明的领导,咱们秦人怕是都要穷疯了。”
    西北百姓从前私下里一直自称秦人,毕竟此地千年来一直被称为秦地,只是后来为了并入大庆,众人才改口自称大庆西北百姓。
    但如今随着秦王李穆威望日益鼎盛,许多百姓又开始自称秦人。
    既是为了怀念从前先人,也是为了向李穆表明,他们将誓死追随这位殿下!
    年轻的巡逻军小队长不依不饶,目光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藏起来的那人身上,语气里带了一丝危险:“是这样吗?”
    那人在他的目光之下频频咽口水,硬着头皮道:“是是是,正是如此。”
    小队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才转身离去。
    那人这才敢大口喘气。
    掌柜的隐去嘴角一抹笑容,好心劝诫:“秦王殿下在我们这里威信极高,你们出去之后,万不可再说亵渎之话。”
    众人这才想到,朝中太子与二皇子争斗不休,这秦王虽说是被流放到了西北,没了更进一步的可能。可这也意味着,在西北,他就是真正的无冕之王啊。
    想明白了这点以后,众人背后冷汗直冒,连连应是。
    与普通民众交涉收购羊毛衫的时候,也不敢往死里压价了,毕竟他们才只是抱怨了一句钱财带的不够,可否十件衣衫,免费附送一件,那冒着憨气的大爷直接就走到主街,拉来了一个巡逻军做主。吓得他们六神无主,方寸大乱,连忙说自己只是开个玩笑,最后好说歹说,甚至每件衣服都加了十文钱才免除了一场牢狱之灾。
    饶是如此,这批行商在寒冬来临之际,大雪封山之前,启程回家的时候,还是带上了极多的羊毛衫。
    大多数人的车驾也换成了李穆他们卖的。
    五十两一个车架,童叟无欺。
    拍卖会那天,李穆亲自到场,那一身煞气与戾气吓到了诸多行商,在他的目光下,那些人几乎是用拿钱买命的姿态,掏钱出来买车架的。
    毕竟李穆当时的眼神在他们看来,无异于在说:
    不掏钱买的,一个都别想活着离开。
    被元良嘲笑了好久。
    寒冬来临,对于今年大赚了一笔的西北普通百姓而言,无疑能过个舒适的年了。
    可对于将士们而言,却是他们热血彻底沸腾的季节。
    李穆亲自领了一万人马,前往草原,攻打马临的最大部落。
    有幸参与此战的士兵日后回忆起这场战争时,都双眼充血,喃喃道:“那不是打仗,是屠杀。”
    在李穆骁勇无比的带领下,他们只一战,便消灭了部落一半的人马。
    最终,那个部落的首领带着妻儿老小一家,匍匐在李穆脚前,请求宽恕和受降。
    “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秦王殿下愿意将我这卑微的人收做仆从。以后我和我的家人,族人,都将会是秦王殿下您最忠诚的奴隶。”
    李穆浑身浴血,身上的杀气几乎凝为实质,他漆黑的眼眸落在老首领身上的那刻,老人浑身一颤,觉得自己仿佛被炼狱来的厉鬼盯住了一般,他不敢再看,连忙将身子压得更低。
    “请秦王殿下接受您仆人的效忠。”
    “本王接受。”
    李穆终于开口,老首领几乎感激涕零。
    “不过本王看不上免费的劳力。”李穆缓缓道:“你和你的族人,继续牧羊,剃下来的羊毛都送到稷兰城去,每十斤羊毛,我给你一斤的粮食。超过三个月不来交易,本王就让你的部落和你全家,死无葬身之地,懂了吗?”
    老首领那敢拒绝:“是,是。”
    “还有跟你关系好的部落,把这个消息转告给他们,不管谁家送来的羊毛,不管有多少,十斤换一斤粮。要是有不乐意的,你写信告诉我,我会带上我的枪,亲自去找他的。”
    老首领连连点头:“殿下放心,一定办妥!”
    李穆这才离去。
    如此辗转三月,他在草原上横行无忌,凡是不肯臣服的、曾经与他交过手,有过血仇的,他都要打,而且下手绝不留情!
    只要开战,必将血洗!
    直杀得后来草原上各大部落一见到他这支队伍的王旗,便立刻投降,发誓效忠!
    最后,李穆手下一万人马损失了千余,受伤者无数,可还有剩下的九千人,个个形容大变。
    凯旋归来的那天,元良和百姓们本来是要夹道欢迎的,可从那支军队出现的瞬间开始,一直到李穆策马来到面前,他们都说不出话来。
    天地间,只有军队行动时出现的铁甲摩擦声,和秩序井然的马蹄声。
    元良看着这支宛若炼狱里熬制出来的军队,感受着那铺天盖地而来的杀气与威压,第一次觉得,自己真是一介柔弱书生。
    居然还不自觉地颤抖了。
    “怎么了?”李穆挑眉问。
    “没没没,没有。”元良慌的口不择言,但是他越口齿不清,李穆的眉头皱得越紧,结果他就越紧张。
    好像下一秒,李穆就会拔剑砍下他的头颅!
    情急之下,灵光一闪而过,元良忙道:“我是想着告诉你一件喜事呢!王妃娘娘有身孕了,三个月大了,你走之后一个月发现的!”
    片刻的安静之后,战马一声长鸣,眼前人已经迫不及待地策马飞奔而去。
    元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禁在心中道:
    看来自家兄弟对他媳妇,真是爱到了骨子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