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怨偶的第七年 第82节

类别:其他小说       作者:宁夙     书名:成为怨偶的第七年
    在男人摄人的目光下,抱月硬着头皮道:“主儿……身子不爽利。”
    陆寒霄略一思索,明白了抱月的意思。让她拿着令牌去后营取一床软和的被子,再拿些瓜果糕点,抱月如临大赦,飞快地福身退下。
    “好了,此处不是享乐之地,下次提前说一声,我让人准备。”
    “我不是……”
    宁锦婳瞪了她一眼,想辩解,又不知如何开口,憋得双眼通红,闷声道:“我不是因为这个。”
    陆寒霄:“嗯。乌木硬,婳婳过来。”
    宁锦婳:“……”
    不管心里怎么想,身体还是十分诚实地靠了过去。陆寒霄虽然也硬邦邦的,总归比木头强。他膝盖微微岔开,不碰她昨夜过度使用的地方。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有事?”
    她第一次主动找他,陆寒霄心情颇好,语气也十分温和。
    宁锦婳悄悄把袖子里的书往里推,磕磕绊绊道:“没……没什么。想来就来了。”
    陆寒霄微微一笑,显然不相信。
    不过宁锦婳最会倒打一耙,她见他不说话,骤然扬起声调,“怎么?我找你还找错了?那我以后不来了!”
    陆寒霄温和道:“我并非此意。”
    “兵营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万一有人鲁莽冲撞婳婳,为夫心疼。”
    宁锦婳心头一颤,手下微凉,衣袖不知何时被掀了起来。
    “手腕怎么了?”
    第90章 第
    90 章雪白的腕子上点点淤痕,如同雪地里的梅花,一看就是被人掐出来的。
    她心里踹了兔子一样乱跳,方才在梵琅面前表现得无所畏惧,其实自己怂得很,电光火石间,宁锦婳忽然说道:“还不是你!”
    鸦长的睫毛微微颤抖,她的声音带着控诉,“昨晚你……你那么用力,我都求你了,你偏要……”
    这倒不是空穴来风。
    陆寒霄对她无微不至,但在某些时候又十分粗暴。宁锦婳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实在受不住了,就用长长的指甲挠人,还爱往人脸上抓,搞得陆寒霄第二日不好出门。
    来了几次后,陆世子痛定思痛,干脆拿绸缎把人双手绑起来,缚在床头。如此可苦了宁锦婳,她被绑着不能动,身后那人跟个牲口似的,还咬她,这日子没法过了!
    ……
    总之磨合了一段时间,终于让陆世子放弃了绸缎,但也保留了一些习惯。比如他喜欢在情.动之时候按住她的双手,宁锦婳皮肉娇嫩,明明他没用多少力气,总能在她雪白的身子上留下痕迹。
    陆寒霄沉默片刻,“是我的错。”
    营帐里别的东西没有,跌打损伤药不少。陆寒霄拿来一个小瓷瓶,涂在肌肤上凉凉的,带着青草的气息。
    恍然蒙混过关,他不说话,宁锦话心里发虚。
    她讪讪道:“这个药……很不一样。”
    近来流年不利,宁锦婳总受伤,抱琴收集了许多膏药秘方,无一例外都散发着冲鼻的气味,闻起来很难受。
    陆寒霄正认真地给她涂药,闻言头也不抬,“喜欢便拿去。”
    宁锦婳:“……多谢。”
    把每一处痕迹仔仔细细涂满,陆寒霄撩起眼皮,微笑道:“你我夫妻,何须言谢。”
    他冷眉星目,即使笑起来也没有丝毫暖意,宁锦婳心虚地低着头颅,错过了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暗芒。
    他是习武之人,又怎能分不清楚新旧淤痕?如果是昨晚的痕迹,今日断不该是这个颜色。况且真是他掐的,他自己岂能不知?
    这种拙劣的谎言只有宁锦婳信,便理所当然地以为能骗过旁人。陆寒霄不想拆穿她,有什么意思呢?两人再吵一架,夫妻离心?
    他向来不做亏本买卖。
    晚上两人一同回府,宁锦婳坐轿,陆寒霄骑马。她自从生了陆钰后几乎没上过马背,看着心痒痒。陆寒霄便道:“等我得空,带你去骑马射箭可好?”
    她的马术和箭术就是陆世子教的,一晃十来年过去,她已经很久没摸过箭、也没骑过马了,她脸上露出一丝怀念之色。
    “好啊。”
    她随口答道,心里清楚不可能。王爷日理万机,等他得空不得等到猴年马月?
    等第二天一早,陆寒霄穿着一身墨色骑装把她从香软的床榻里薅出来,宁锦婳还是懵的。
    “真去啊?”
    陆寒霄:“不然呢?我何时诓过你?”
    宁锦婳为难道:“要不改日吧,我今天有事……”
    “何事?”
    宁锦婳:“……”
    她能有什么事,阖府上下就她一个闲人,不到月初月末,账本也不用看。她哼哼唧唧半天,说道,“我得陪玥儿。”
    陆寒霄:“陪她睡觉?”
    “……”
    陆玥刚满两个月,能吃能睡,每天十二时辰恨不得睡十个时辰。宁锦婳每次去看她,要不在吃奶,要不在睡觉,比她二哥都强健。
    没理由推辞,抱琴和抱月进来梳洗,陆寒霄提前为她准备了衣物,一件飒爽的殷红色箭袖骑装,只是这种样式……
    宁锦婳错愕道:“怎么是男子的衣裳?”
    陆寒霄微微一笑,“方便。”
    男人在外比女人方便走动,当年她年纪小爱闹腾,时常穿男装出去玩。十几岁的姑娘雌雄莫辨,装扮起来像个唇红齿白的小公子,旁人看不出来。
    今非昔比,如今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白玉冠束起乌黑的长发,宁锦婳对着铜镜左看右瞧,眼角眉梢尽是妩媚风情,一眼看出是个女子。
    更别提胸口鼓囊囊的一团,用了束胸都勒不住。
    她神色不自在道:“要不,还是换回来吧?”
    多年不穿这个,她已经习惯了珠钗华服,年少的顽劣恍然黄粱一梦,跟上辈子的事似的。
    陆寒霄定定看着眼前的艳丽的女子,喉头微动,“不用。”
    “很美、咳——很英武。”
    宁锦婳看看镜子,又看看陆寒霄,觉得他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真乃登峰造极,无人可匹敌也。
    陆寒霄趁机道:“难道你想戴一头金步摇去?当心累断脖子。”
    “……”
    的确,那些东西美则美矣,越好看的越重。出门在外十分讲究,她满头乌发盘上去,再簪上漂亮的珠翠,一天下来累得脖子酸痛,这也是她生过陆钰后很少出门的原因之一。为人妇太难,远不如做姑娘时轻松。
    思虑再三,宁锦婳还是穿上了轻便的骑装上路。
    陆寒霄带她去了城郊的围场,此处环山,原为围猎所用。这时正值初秋,山里生灵凋敝,转悠半天只有几只野兔。
    “嗖——”一道凌厉的箭矢飞来,正中灰兔的小腿,宁锦婳收起弓,拉着缰绳慢悠悠晃荡。
    身后的陆寒霄适时道:“婳婳真厉害。”
    宁锦婳:“……”
    她觉得今天的陆寒霄像鬼上身,很不对劲儿。
    她七八年没摸过弓箭了,初时准头不好,连着射偏好几次把猎物惊跑,陆寒霄跟在她身后补箭,矢无虚发,后来才慢慢找到准头,渐入佳境。
    宁锦婳翻身下马取她今天的第一个猎物,嘴里嘟囔道:“只是一只野兔,有什么厉害的。”
    陆寒霄一本正经,“此言差矣。”
    “野兔虽小,胜在灵活。在林中打一只兔子比打熊、鹿之流艰难得多。小小兔子都能射中,等遇上体格大的猎物,岂不是手到擒来?”
    占了长相的便宜,镇南王面容冷峻,脸上丝毫看不出谄媚拍马的痕迹,夸得宁锦婳有些飘飘然。
    她哼笑一声,眉眼间神采飞舞,“今天给你烧兔肉吃。”
    她在那只野兔面前蹲了许久,忽然一把把箭羽拔出来,兔子像一道闪电般猛窜出去,“别杀它——”宁锦婳高声拦下正欲动手的陆寒霄,正巧他正在擦弓,动作慢了一瞬,让着小东西逃过一劫。
    “怎么了?”
    他走到她跟前,给她递上一方白色的绣帕。
    宁锦婳用帕子擦了擦带血的手,慢吞吞道:“它是一只母兔子。”
    一只怀孕的母兔。
    宁锦婳刚生过孩子,听到流民中的孩子哭声都有物伤其类之感,这只母兔她同样下不了手。
    陆寒霄对她的情绪变化很敏锐,“不开心?”
    宁锦婳抬眸问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啊?”
    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陆寒霄却明白她的意思。
    他摸了摸她的鬓发,宽慰道:“很快。”
    他骗了她。宁重远曾说过,如今只是个开始,这场旱灾可能持续三年之久。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他才肯大费周章修水渠灌溉。毕竟水渠是个大工程,其中花费的人力物力不知凡几,滇南山多地少,如果只是一年、两年,咬咬牙也能扛过去,修水渠不划算。
    十分凑巧,陆寒霄想到这个办法也得益于那本《均田法》。当初在京城时宁锦婳曾拿出来过,他借去誊抄一份,它在宁锦婳那里放着吃灰的时候,陆寒霄已经研读了好几遍,甚至夜不能寐,沉浸在里面。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旷世奇书。叶相一介贫寒书生,更懂普通百姓的困苦,他们只想要一亩三分地而已。倘若推行下去,大多数百姓有自己的田,不用交田租,生活安定。生活安定自然人丁兴旺,人丁兴旺则王朝振兴。
    可惜最后失败了。不是皇帝不愿意,而是动了世家大族的利益,京中世家盘根错节,同气连枝,所以叶相成了那六位大臣中死的最惨的一个。
    陆寒霄想:婳婳似乎和叶家那个女儿交好?或许在有生之年,她能看到其父的愿景实现。
    他能成功么?
    一阵凉风吹来,宁锦婳身体瑟缩了一下,她道:“我们先去歇会儿吧,我有点冷。”
    抱琴给她带的厚披风,放在休憩的营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