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类别:其他小说       作者:斯蒂芬·金     书名:肖申克的救赎
    我在纽约待了两三天,我们绕着这个主题谈了三四次,最后的结果是在公园大道与第46街的交叉口决定的。比尔跟我正站在那里等着红灯转绿灯,注视着出租车驶进隧道中,然后比尔说道:“我想先出二次降临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这本——可是他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不太情愿,于是我抬起头来问他是怎么一回事。“没什么,不过如果前一本书是写一个能以心灵力量移动物体的女孩,接着又出这本关于吸血鬼的书,你可能会被定型。”他说道。
    “定型?”我问道,真的是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吸血鬼与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什么型呀?”
    “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他说道,口气更勉强了。
    “喔!”我说道,大大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再过几年看看,”他说道“到时候,看你还说不说‘就这样啊!’”
    “比尔,”我说,心中颇觉有趣“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谋生。洛夫克莱夫特洛夫克莱夫特(h。p。lovecraft,1890—1937),恐怖与奇幻小说作家,斯蒂芬金称他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古典恐怖小说作家”长期饿肚子,布洛奇布洛奇(robertbloch),著名作品为惊魂记(psycho)。后来根本放弃而改写悬疑小说和不知算什么类型的戏谑之作。你看吧,电影大法师掀起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
    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小说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雷伯、罗伯布洛奇、理查德麦西森、秀兰杰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归为恐怖小说作家)等,多年来他们都让我得到不少乐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着猫睡在自动点唱机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编辑把头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况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为像约瑟夫海勒那样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说;或变成像约翰加德纳这类作家,作品较艰涩,不那么大众化,读者全是些优秀学者,他们吃健康食品、开着旧绅宝汽车(车子后面的保险杆还贴着“支持金恩麦卡锡担任总统”的褪色贴纸)。
    “没有关系,比尔,”我说“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
    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尔仍然做他的编辑,我则继续写我的恐怖小说,我们两人都不需要看心理医生。这是一笔好交易。
    于是我被定了型,但我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大多时候,我写的确实是恐怖小说。不过我写的只是恐怖故事吗?如果你读了前面的故事,就会知道并非如此不过每个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仅仅是呼—吸—呼—吸而已——尸体中吸血虫那档子事就颇吓人的,纳粹高徒里的梦中意象也同样可怖,天晓得为什么,我的脑子好像迟早都会转回那个方向。
    这里的每篇稍长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后写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作后,瓦斯桶中残留的燃料都刚好足够我写一篇中篇小说。最早完成的尸体写于午夜行尸之后,纳粹高徒则是幽光完成后,花了两个星期写成(纳粹高徒写完后,我精疲力竭,停笔了三个月);肖申克的救赎写在再死一次就绪之后,呼—吸—呼—吸则是四个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烧的凝视写竣之后动笔。
    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过,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评估,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故事都在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虽不是非常精确,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诉你:即使最大胆的作家,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也会心惊胆跳。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样的,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但是,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中篇小说”
    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当然,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我的意思是,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比较不客气、但更正确的说法是:几乎乏人问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麦可仙恩推理杂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类比等杂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讽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葛兰特编辑的“幽影”系列。
    但是对于只能用“主流”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这个形容词和“类型”一样令人沮丧)就市场性而言,你的麻烦可大了。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打开一瓶啤酒,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先生,您好,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旅途愉快吗?应该还不错吧!先生,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来根便宜雪茄吧!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很久对不对?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丧。
    从前,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他哀叹)——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美国水星等杂志,不管长篇或短篇故事,都是这类刊物的主要内容。如果故事太长而无法在一期内刊登完毕,他们就会采取连载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当时还没有人想到“浓缩”或“摘要”小说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梦波丹尤其喜欢这种糟糕的做法,你现在可以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整本小说),杂志会提供充分的篇幅来刊登小说。我还记得从前我会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邮差送信,因为最新的星期六晚邮报即将出刊,而之前曾经预告本期将刊登雷布莱德伯利的最新小说,或因为凯伦的连载小说将于本期刊出完结篇。
    (那种迫不及待的焦虑心情,让我成为醒目的目标。邮差终于出现了,当他穿着短袖夏季制服、背着邮包、踏着轻快步伐走来,我会在走道尽头等他,身体动来动去,好像急着要上厕所的样子,一颗心简直快跳到胸口。他脸上冷然一笑,递给我一张电费单,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后他于心不忍,终于把星期六晚邮报递给我,封面是由洛克威尔所绘、满脸笑容的艾森豪威尔,里面有一篇关于索菲亚罗兰的报道,还有由派特尼克松执笔的文章我说他是个很棒的人,她说的是谁呢,你猜,当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还有很多故事,有长篇、有短篇,还有凯伦连载小说的完结篇。谢天谢地!)
    而且这样的情形还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每个星期都发生!每当星期六晚邮报送来的时候,我猜我简直是整个东岸最快乐的小孩!
    现在还有一些杂志会刊登长的小说——大西洋月刊和纽约客特别同情写出三万字小说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问题,不过这些杂志并不特别欢迎我写的故事,因为我写的东西比较平淡,文学性不太强,有时又太冗长累赘(虽然要我承认这点是非常痛苦的事)。
    但就某种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说之所以如此畅销,还得归功于这些特质(尽管这些特质似乎不太值得赞赏)。我的小说大多是发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学界的麦当劳推出麦香堡和大包薯条一样。我懂得欣赏优雅的散文,但是发现自己很难或根本不可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所以我欣赏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奥多德莱赛或诺里斯之类的写实作家)。如果把“优雅”这个元素抽离了作家的文笔,他就只剩下一条强壮的腿可以立足,那条腿就是“分量”结果,我总是努力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现你无法像纯种马一样奔驰,还是可以拚命发挥脑力(阳台上传来一个声音:“你说什么脑子?”哈!哈!很幽默,走开吧,你!)。
    结果就是,当谈到你刚刚阅读的这几个短篇故事时,我发现自己的处境令人困惑。人们说我的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已经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单去出版都成(在批评家口中,过去八年来,我写的东西不过就是又臭又长的洗衣单),但是我却无法出版这几篇故事,因为这些故事的长度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了,先生!脱掉鞋子!喝点廉价的朗姆酒!等会平庸革命钢铁乐团就要为我们演奏几首千里达歌曲。我想你会喜欢的。还有很多时间,先生。时间还有很多,因为我想你的小说会——”
    ——放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对呀、对呀,太棒了,你何不找个地方去推翻哪个帝国主义的傀儡民主政权?
    我最后决定看看我的精装版小说出版商——维京出版社与平装版小说商——新美国图书馆出版社,对这几个故事有没有兴趣,故事分别是关于一个很特别的越狱犯、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被困在一种相互寄生的关系中、四个乡下小孩的发现之旅,以及年轻女人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许故事其实是关于那个不是俱乐部的俱乐部),结果出版商说他们愿意出版。这就是我如何让这四篇很长的故事挣脱中篇小说的奇怪处境的经过。
    我希望你们喜欢这些故事。
    喔,关于定型这件事,我还有另外一件事要提一提。
    大约一年前,有一天我告诉我的编辑——不是比尔,而是新编辑,一个名叫阿伦威廉斯的好人,精明、机智而能干,但经常在新泽西的某个地方担任陪审员。
    “爱死你的狂犬库丘了。”阿伦说。(当时编辑部正在准备那本小说的出版作业,内容是关于一只长毛狗的真实故事,刚刚才写完。)“有没有想到下一本要写什么?”
    似曾相识的感觉出现了,以前我就有过这样的谈话。
    “嗯,有了,”我说道“我已经有一些概念——”
    “说说看。”
    “你觉得出版一本四个中篇小说的合辑如何?大部分都是普通故事,你觉得如何?”
    “中篇小说?”阿伦说道;他是个大好人,但从他的声音听来,那天的好心情好像突然打了折扣,仿佛他刚赢来两张革命航空的机票,要去某个奇怪的小小香蕉共和国。“你的意思是长篇故事?”
    “是的,一点也不错,”我说道“我们就称这本书为不同的季节本书英文原名为differentseasons,即“不同的季节”台湾译本译为四季奇谭。什么的,这样大家看了,就知道这本书讲的不是吸血鬼或闹鬼的旅馆之类的故事。”
    “那么下一本小说是不是关于吸血鬼的故事?”阿伦满怀希望地问道。
    “不,我想不是;你说呢,阿伦?”
    “描写闹鬼的旅馆如何?”
    “不,我已经写过闹鬼的旅馆了。阿伦,你不觉得不同的季节听起来很不错吗?”
    “听起来好极了,斯蒂芬。”阿伦说着叹了口气,仿佛一个大好人坐在革命航空公司新飞机的三等舱中,看到前座椅背上有蟑螂爬来爬去时发出的无奈叹息。
    “希望你会喜欢。”我说。
    “我可不这么认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阿伦问“只要一篇就行?有点像‘类似的季节’(而不是不同的季节)?”
    我微微一笑——仅仅微微一笑——一边想着史黛菲与麦卡朗医生的呼吸方法。“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
    “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
    “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
    “这才对呀!”阿伦喊道,我感觉得出来,他待会儿回去开编辑会议(或坐上陪审席)时,会非常快乐;我也很快乐——我爱我的鬼车,我想它会让很多人在天黑后穿过闹市时变得紧张兮兮。
    不过我也很爱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而且我想我会永远喜爱这些故事,希望所有读者也喜欢,希望这几个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样——使你们暂时忘却积压在心头的一些现实问题,带你们到从未去过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爱的魔术。
    好了,我得走了,再见,请各位保持头脑清醒,读些好书,做点有用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
    献上我的爱与祝福
    斯蒂芬金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四日于美国缅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