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笙瓶     书名:谁的空间
    在离何蕊他们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处遮天蔽日的森林,曾经应该是万里之外的一片原始森林的一角,不知道什么原因移动到了这个地方来。在森林深处有两座不足千米高的小山,两座山之间隔得很近,中间是一条“山缝”,里面只有一人宽的崎岖小路。路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看起来相当平常。
    不过现在“山缝”的外面围着30几条角狼,这些角狼对着“山缝”里面一个劲儿的咆哮,试探着伸爪子伸脖子,就完全不敢走进去。
    温朝明已经在这处怪怪的地方,呆了不知道多少天了。可每次只要一出去就会碰到大群的角狼,只好又缩回来。也不知道这个地方哪来这么多狼,以前可是从没听人说过的。好在这些狼不知道什么原因不敢进来,否则自己这条小命早就交代在这里了。
    温朝明愤愤的揪了一个红果子塞到嘴里,自己这么长时间没有回去,也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都怪张安明那个王八蛋,自己这么信任他,他居然能绕个圈子来害自己,就为了抢自己身上那把半成品的武器!亏的当时材料不够,自己没有主动去帮他做一把,不然这会都得把自己怄死!也怪自己,明明发现有不对劲,却怀疑错了方向,反而给了他们机会下手。不过真以为他的东西是那么好拿的吗?嘿……
    温朝明将腰间系着的藤蔓紧了一下,又从旁边一棵树上揪下几片大叶子,换下身上那几片已经打蔫的。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给他出的主意,真他妈够损的。竞然在离安全点这么远的地方,故意弄了血腥到他身上,让他不得不去洗澡的时候,把他的所有东西都偷走了,这是有多恨他呀?不但想让他死在野外,还想让他死无全尸。
    要知道野外并不是只有妖兽的,还有各种毒草若不小心伤到皮肤,就会容易中毒或引发溃烂。即便没碰到毒草,身体没有遮挡,也容易受伤,一旦血腥味引来了妖兽,也是死路一条。
    好在自己福大命大,跌了一跤居然找到了这么一块世外桃源。里面不但有吃有喝,其他各种资源也极其丰富。最要紧的是,外面的妖兽都不敢进来,安全感简直是杠杠的。
    若不是记挂着家里的妻儿,他都想要下半辈子住在这里了。住在这里只是没有什么人交流,生活条件却不一定比城里面差,而且还不用勾心斗角的。
    说起来这地方也是真奇怪,看着就像是两座山之间的夹缝,但进来之后,里面居然大的出奇。
    温朝明转头看了一下,住了这么多天的地方。四周围到处都是果树,好些他都不认得。还有各种认识不认识药草长的到处都是……最要紧的是,中间那片地上居然还长着快要成熟了的谷子?谷子是什么?那可是粮食而且是高级粮食。在城里,一斤谷子换那种硬馍馍可以换一大袋子。不过因为这里长时间没人打理,那块地方了杂草也快有一人深s,还长的挺多挺茂盛的。将金黄的谷子完全掩盖在了绿色之中,不走近根本就发现不了。
    这些能吃的东西就算了,在外面偶尔也能见到。最最奇怪的就是,靠近山壁的那边有一栋摇摇欲坠的茅草屋,明明门开着,里面看起来也是普普通通的没什么稀奇,却怎么也走不进去?这个发现一开始还把他吓得半死,要不是外面有一群角狼守着,他早就吓跑了。后面见长时间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刚开始他还以为这里是有主的,毕竟茅草屋若是没人住是存在不了几年就会完全破败。这间茅草屋虽然看起来也是摇摇欲坠,但却还是比较完整的,屋顶的草看着也挺新鲜的,并没有完全腐败。照着茅草屋看,即便是主人现在不在,也应该离开的时间不长?
    谁知道他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不但在这里吃吃喝喝的,还偷偷的装了那么多粮食,也没见到主人回来。
    从这里出去,最近的安全点就是离这里一天路程的“西北石堡”。其他的安全点,离这里最起码有两天路程。这个地方在自己进来之前根本就没看到走出来的路,到处都是荒草。即便曾经这里有人,也不会超过两个人,而且还只能是两个懒人。不然的话,茅草屋周围也不会长满杂草了。
    若真的只有两个人,那他们两个人想要在外面生活这么多天,中途若是碰不上安全点,基本上就会凶多吉少了。所以这里的主人如果没有超越人类的武力值,就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就碰上其他的队伍回城了,要么就死在外面了。
    所以说,这里很有可能现在是无主人的!再过几天自己的腿就能完全恢复了,到时候若能侥幸回城,还可以把妻子和舅兄一家都接过来,两家人住在这个地方,也不会太过冷清。只是这群角狼太棘手了,若是不能把它们引开,别说是回城了,只怕出去了就会没命。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是自己以前学中医就好了。这里的草药这么多,若是自己能认得哪些是毒草,说不定还有机会把这群狼干掉。现在身上连个武器都没有,只能看着干瞪眼了。
    温朝明丧气的叹了声,戳着手边的棍子转身就往那边小溪旁走过去。这条小溪是一条活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流过来的水质清澈甘甜,比城里面自来水强了不知道多少。
    离小溪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比那边茅草屋看起来还要差劲儿的简易的棚架,棚子里用石头垒起来的灶上放着一个石头碗。棚子的最里面堆着很多干柴和晒干的杂草,整个画面看起来,真是一副流浪汉居所的标准画面。
    温朝明杵着一根棍子,坐到了“土灶”旁边,拎起另外一个尖尖的木头,熟练的开始了“钻木取火”。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更恨张安明这个王八蛋。偷他衣服,偷他物资,偷他武器……这他妈他也就忍了,谁让这些东西在城里能卖的上钱呢!居然连火机都没给他留一个,要知道他出来的时候可是带了四个火机的。火机这玩意儿,在城里根本就不算贵,倒手也卖不出价钱来。就这玩意居然也没被放过,搞得他现在过起了原始人的生活,还要体验一把“钻木取火”。
    心里一边恨恨的将张安明的祖宗18代都刨坟鞭尸了无数次,一边泄愤似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几天引火的草晒得够干,还是动作逗熟练了,这一次很快火就生起来了。
    洗锅、洗米、加水加菜……一套熟练的动作,就将粥熬上了。这个石碗也不知道结不结实,这段时间他只能在这里天天熬粥吃。在等午饭的时间,温朝明又将自己的包裹清理了一下。
    这玩意说是包裹,真是抬举它。这就是一个用野兽皮毛和藤蔓上面拨下来的皮胡乱缝制而成的一个袋子,而且那些皮毛是没有经过硝制的,只是用泥巴随便揉了一下拿水洗干净而已,只能去除了一些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