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大中华区,远离京城的一处郊外,有一处墓,四下荒野,只有这一处墓。
这处墓占地不大,周围却很空旷。
走近处可以看到墓碑上的碑文,上写到:王权之墓。
墓志铭写道:生于新历72年,卒于新历103年。生平残暴,发动反人类战争长达10年,灭绝人类人口总数高达10亿之巨。经由全人类裁判,处以绞刑。
墓碑上那张照片上,王权的面容中依然有着强大的压迫感,即便只是照片,也挡不住他生前的气场。
时不时有一队对的人前来,给本来应该无比荒凉的墓地增加了难以明状的怪异感。
他们并不是前来祭拜王权的,而是在战争中失去家人的所谓受害者们,组团前来唾骂沉睡在墓中的王权。
由于王权身份的特殊性,他没有被火花,只是被土葬。
没有葬礼,没有豪华墓穴,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埋了。
本来,人都已经死了,事情也应该结束了,偏偏很多人就是连死去的王权也不愿意放过,每天这里竟然都像旅游区一样热闹,吸引着很多人前来。
他们知道王权的尸体就在下面,并没有消失,在王权生前不敢做的,只有对着这个尸体来了。
若不是因为白天有警卫看守,很多义愤填膺的群众肯定会把王权的尸体挖出来烧了。
正是为了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市政府才会派警卫前来看守。无论怎么唾骂都不管,但是不能挖尸体。
入夜,墓周围荒野的树上传来了凄凉而诡异的猫头鹰叫声,在这没有人烟的狂野中显得异常恐怖。
忽然,两道人影接近了王权墓,透过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他们手中拿着铁锹铁镐之类的工具。
他们停在了墓前,吃惊的发现,一个墓被挖的乱七八糟,周围散落着很多的土。
看起来,是因为痛恨王权的人,忍不住情绪,破坏了王权的墓。
其中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说道:“哥,你竟然要盗王权的墓,虽说我们是盗墓的,可我没有这个胆子。早知道动的是王权的墓,我根本不会来的。”
另一个矮胖男人嘿嘿一笑,神秘兮兮的道:“瞧你这怂样,王权都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一具尸体,我们盗墓的,还会怕尸体吗?”
“可我听说,王权的墓中没有贵重物品陪葬,盗他的墓能有什么价值?”高个男人诧异的问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虽说王权的墓没有任何价值,可王权的尸体有价值啊!哥哥我为何要盗他的墓,是有金主要收他的尸体。”
高个男人大为吃惊,倒抽一口凉气道:“谁有这么变态的爱好,收藏尸体做什么?”
“所以你发不了财,王权是什么人?带给全人类黑暗十年的暴君,他的尸体保存下来可是价值连城。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已经看清了王权尸体的价值,我可不会这么轻易的跟金主交易,我要抬高价格。”矮胖男人语气兴奋不已。
“可是,尸体怎么保存?”高个男人疑惑道。
“你懂个屁,这次雇佣我们的金主,就是个疯子医生,医生自有保存尸体的办法。”
黑夜下,两人开始动手挖墓,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墓,根本用不上盗墓贼的专业技术,只需要拿着铁锹一顿挖就行了。
事情很顺利,晚上的时候,没有警卫看守,这都是那个矮胖男人提前探查好的。
所以现在挖起墓来,也是放心大胆。
一直忙到了下半夜,两人才挖到了棺材板。
高个男人放下了铁锹,拿出烟抽了起来。
“哥,你说尸体会不会腐烂了?”
“下葬几天了,一定会有尸腐的现象,所以金主才着急要货。”
歇了一下,两人便动手撬棺材盖。
这口棺材,也是极为平常的棺材,看起来没有一点特殊之处。
飞了九牛二虎之力,两人终于推开了棺材盖。
棺材内,竟然没有一丝尸腐的味。
矮胖男人拿着手电,冲着棺材内照过去。
两人齐声惊呼,高个男人吓得连连后退,大叫道:“哥,快跑,他还睁着眼呢!”
矮胖男人吓得连手电都掉落在地上,没有看清细节,但棺材中的王权确实还睁着眼。
“没事,没有一点动静,也只是死不瞑目罢了。”矮胖男人恢复了理智,捡起手电,招呼一声:“别怂了,我们快把尸体弄走,都已经挖开了,眼看着钱就到手了,哪能放弃。”
看到矮胖男人也没发生什么意外,高个男人这才又折转回来。
两人壮着胆子将尸体拖了出来,用裹尸袋装好。
这时,高个男人又说道:“说来也奇怪,王权都已经死了十天了。怎么一点尸腐的现象都没有,就跟刚刚死去一样。”
“是很蹊跷,不过死人就是死人,他不管怎么样,都已经死了。我们只要交出去,就能换到钱。金主说给一百万,一百万呐,够我们兄弟俩挥霍一阵子的了。”
两人将墓地恢复原样,就抬着尸体离开了墓地。
离墓地不远处,有一辆面包车,这是两人开来的,方便装尸体。
经过一条小路,车子开到了一条乡道上,此时,月亮被乌云遮住,收回了洒向大地的银辉。
这是一条极为僻静的乡道,下半夜的时候,没有其它车子经过,道路上唯一行驶着的,就是这一辆面包车。
矮胖男人手握着驾驶盘,想起即将到手的财富,兴致勃勃地哼起了小曲,根本没有因为车子上拉着一个死人而感到恐惧。
忽然,高个男人大喊一声:“有车,小心!”
矮胖男人大惊失色,道路上怎么会忽然出现一辆横着一辆车子?狭窄的路上,被这辆横着的车子全完占据了。他陡转方向盘,着急之下,却错把油门当刹车。
车子瞬间失控,猛地撞向路边的树木,发出一声剧烈的声响,树木被撞断,整个车子陷进去半个。
驾驶室中的两兄弟,被凹陷进去的车体挤的血肉模糊,鲜血从他们身上流淌向后面。
这时候,一个身穿白大褂的老年人从黑暗的角落中走了出来。他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弓着腰,驼着背,老态龙钟,但眼神之中,却精芒四射。
他缓步走向发生事故的面包车,整条乡道之上,除了这一辆面包车,就只有这一个老头。根本没有那辆横在乡道上的车辆。
“傻蛋,不知道在谈交易的时候,你就已经受到了催眠,一百万,哼!你们没命拿呀!”他一边走着,一边自言自语。
面包车的后车门并没有遭到破坏,老头打开车门,将王权的尸体拖了出来,然后走到车子前门,车子的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了,他从车窗中伸进手,右手中有一柄锋利的手术刀,左手有一个袋子。
他精准而不费力气地剖开了那矮胖男人的胸腔,矮胖男人抽搐了一番,没了动静。手术刀又刺透心脏,采集了一大袋鲜血,然后又采集了高个男人的鲜血。
高个男人同样没死透,但在老人剖开他胸腔的时候,他挣扎了一番,也彻底死了。
老人掂了掂袋子中鲜血的重量,喃喃道:“应该是够用的了。”
道路中央,老人画出一个图案,图案为圆形,圆形内有复杂的密语和咒文一样的字符,而图案的颜料,正是刚刚采集的鲜血。
图案中间,躺着王权的尸体,老人站在图案外,望着天上。
“我这半生钻研远古的巫法,至今才领悟到。这血祭复活术,用死人的血是没用的,这一年,悄悄用病人的血做实验,发现活人的鲜血也同样没用。只有这垂死之人的血,带着怨气和戾气,才有效果。”
他又望着地上的王权,幽幽道:“如果我在十年前,就悟到这一点,那么当时就能够复活你父亲了。我欠你父亲一条命,没有他,我早就死了。如今,我把这条命还给你们家,也算了了我毕生之愿了。”
他再次仰望天空,银月已经从云中钻了出来,银辉遍布大地。
“这血祭复活术,不但要用将死之人的鲜血为祭品,还要以施法者全部生机为代价。不过我这行将朽木的老东西也不在乎能多活几年。一命换一命,值,太值了。”
老人从怀中掏出一个白酒瓶子,咕嘟咕嘟,全部灌下肚,抹了抹嘴,仰天喊道:“你们的暴君又回来了,哈哈哈......”
老人发出疯子般的一连串笑声,诡异而恐怖。
忽然,他扔下酒瓶,大喝道:“时辰已到,施法!”
寂静而诡异的夜里,传出老者一番晦涩难懂的咒文,就见鲜血绘制的图案上,升腾起红色的血光,血光越来越浓烈,逐渐笼罩了王权的尸体全身。
忽然,血光像是活了一般,窜向老人,就见老人的脸不断增加着皱纹,但老人依然在念诵着咒文。
王权的身体微微动了动,待血光消失,他忽然从地上坐了起来,混沌的意识,让他很是茫然,就这样坐着不知道多久,脑中隐隐约约的生前记忆逐渐地浮现。
“我复活了!”王权终于想了起来,他摸了摸胸前,发现没有心跳,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连呼吸都没有。
“究竟活着还是死了?或者只是一场梦?现在还在梦中?”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一直在思考着,忽然,他想起了一件事。
绞刑的时候,他临死前一刻,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最后那个自己被一条神龙带走了。
那是临死前的幻觉吗?
现在的自己,不像一个活人,是否自己真的被一分为二?如果是,另一个自己又在哪?
此时,白色房间中,金瑶正在给王权传授知识,王权盘坐于地上,闭目聆听。
“铸就神格的目的,便是凝聚法身,到了主神阶,便可以凝聚第一个法身。法身也是另一个自己,跟自己的意识相连,跨越时空,甚至可以跨越宇宙。法身所做,所想,所经历的,你也会同样感受到。”
“那你的法身呢?我怎么没见过?”王权问道。
“你见过呀!”
“啊?”王权很是诧异。
“就是那个泰迪犬。”
王权的三观再次崩碎一地,眼睛睁得老大。
“你在龙族中有身份有地位,怎么凝聚出一个泰迪犬的法身来?”
“我也不想,只是一时疏忽大意,酿成大错。法身即成,便无法更改了。不过,以我泰迪犬的法身,想修成我金龙体一样的能力,怕是困难了。”
“等等!”王权一声惊呼,再次闭目。
金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关心地看着他。
“怎么了?怎么了?”
“我感受到了另一个自己,在地球上,是我的身体复活了。就像我同时也出现在地球上一样。”
“法身!”金瑶惊呼:“这就等于你有了法身!你还只是天神阶,连第一重神格都没有铸就呢!”
“我在地球上复活了,但地球上的人,倘若知道了我复活,仍会置我于死地。但我不会再让他们如愿了,害我的人,我都会还回去。属于我的,我都会一步步夺回来。”
王权陡然睁开眼睛,闪耀出夺人心魄的冷冽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