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日记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兔子很淡定     书名:战龙
    小时候,我的老师教育我说,做人应该怎样怎样,做人应该这样这样……
    我认认真真地学习该怎样做一个人,后来却发现,这个世上,没有人,一个都没有。
    嗯,我不是人。
    那我应该是什么呢?
    我应该是一只,不知名的动物。
    我的同类自称人类,可他们不是人啊,明明跟老师口中的人一点都不像。
    嗯,我是一只动物,而且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我可以思考。
    思考,自己从何而来;思考,自己要往哪去。
    思考来思考去,却又突然觉得,这些东西不归我管。
    什么从哪来,到哪去?
    我只不过是,一睁开眼,便成为了这个世上最厉害的动物而已。
    这个世界讲弱肉强食,然而,弱肉强食却从来都不属于我这样的动物,因为我不强,我连狗都打不过,但我就是可以吃掉许多许多的肉。
    我的同类说,因为我们是万物之灵……
    为何如此喜欢这个厚颜无耻的自称?
    嗯,我不是万物之灵。
    我只是万千动物中的一只动物。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
    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这个国家叫安南,这个城市叫河口,这个地方叫边境……
    边境嘛,总会发生那么几件令人意外的事情。
    在这里,任何你可以想象得到的恶心的事情,都实实在在的发生过。
    他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很不幸,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要说我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说真的我记不太清了,只有一些模糊的碎片分享给你。
    ……
    以前养过一条狗。
    那狗,很可爱,很好看,我很喜欢。
    我从一开始就用人话跟它交流,时间长了,它什么都能听得懂了,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它的身体结构与我们不一样,它应该也是可以说出人话来的。
    有一天,它从外面跑回家,一进门就冲我叫唤……说真的,相处了那么久,我虽然听不懂汪汪叫,但也能通过它的动作明白它的意思了。
    嗯,它被欺负了,可能又是村口那条大狼狗。
    好家伙,给我气的,拿着棍子就跟它出去了。
    然后它把我领到了一个马蜂窝下面,又冲我叫唤了几声。
    怎么说……
    早就说过了,弱肉强食不属于我,我连这种小不点儿都打不过。
    还能怎么办?
    跑呀!
    后来它一个星期都没搭理过我。
    一个月后,喝了点酒,又突然想起了那件事,拿着棍子就叫上它出去了,直奔那个破马蜂窝!
    怕什么怕,怕个屁,老子天下无敌!
    我喝多了,我不怕疼,我打烂了马蜂窝,一群马蜂哭爹喊娘环绕在我的头顶,我兴奋地回头去看我的狗,却只看见一条消失在街道口的尾巴。
    怎么说……
    我也一个星期没搭理过它。
    哈哈哈,一段美好的回忆。
    嗯,它不是我的同类,但真的是我的兄弟。
    ……
    某天,它再也没有回家。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能猜到。
    我倒希望它死了,直接死掉才好,被人活活打死也行,我最怕的就是它出现在饭桌上。
    因为,就在那段时间,我还吃了一顿狗肉……
    很奇怪吧?我喜欢狗,为什么还会吃狗?
    切,又不是我的狗。
    所以,怕就怕那是我的狗啊!
    ……
    我把他的饭店给拆了。
    我很生气,打砸了好久。
    他也很生气,打了我好久。
    我更生气,直接就……
    ak-47,真好用!
    ……
    狗肉不值钱,几十块钱一碗。
    狗也不值钱,几百块钱一只。
    可我兄弟值钱啊。
    儿时,我像个弱智,对同学说:老师说不能做这种事,老师说不能说脏话,老师说考试不能作弊……
    所以我没朋友了。
    就那一个朋友还给我搞没了。
    吃……
    人要是只知道吃,还叫什么万物之灵……
    哦,对了,这好像是个自称。
    人好像就是只知道吃。
    那吃吧……
    嗯,吃吧。
    ……
    饭店归我了。
    谁让这里是边境呢。
    谁让这里没人管呢。
    我的同类的肉,也是几十块钱一碗,好玩不?
    更有意思的是,没人能尝出来那不是狗肉你说好玩不好玩?
    ……
    有一个人,却尝出来了。
    他叫查理赫,他让我叫他阿渣,他说让我跟着他混。
    真好玩……
    他并没有多厉害,但跟着他混是真的好玩。
    那一个个,赤身裸体的我的同类,好像一条狗哦。
    她求我让我放过她,她的家人在找她,她跪在我面前痛哭流涕……
    我只在想,某时某刻,某人在杀我兄弟的时候,我兄弟应该也是她这个样子,可惜它不会说话。
    我割掉了她的舌头,挖出了她的眼睛,最大程度减少了她的恐惧……
    看不见了,当然就不害怕动刀了。
    ……
    看起来像是在给犯罪找理由。
    为了一条狗?
    不可能!
    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一条狗!
    我做这些事的原因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好玩!
    哈哈哈!
    ……
    后来你猜怎么着?
    秦天出现了。
    人家可正义了,抢我的货,杀我的人,觉得自己可正义了!
    让他选人,他不选自己的老婆;让他抓人,他给我打残了带回来;装模作样与我称兄道弟数日,最后却想要我的命。
    太可惜了,他好像我的兄弟啊,那么像那么像,最后却想要我的命!
    我兄弟可不会做这样的事!
    只有人会!
    ……
    他活得很久,他死不了,我不是他的对手。
    因为他比我会做人,他比我更不听老师的话。
    当然了,我也没死,如果我死了,你也就看不到这篇日记了。
    我是谁?
    我叫曹猜,我是一只动物,这种动物,自称人类,却只能是一只动物。
    我把这篇日记写到了他的日记本里,有朝一日……
    怎么说……
    杜撰一本小说,千年之后,这本小说如果还能被世人发现,那它就成为真正的历史了。
    比如,诸夏的四大名著。
    有朝一日,当它被人发现,所有人都会相信作者写下的每一个字。
    可作者是秦天啊!他的话能信吗?!
    也许不是他?那是谁?
    不管了,看秦天瞎扯淡吧,说不定当你看到这篇日记的时候,内容早就被他改掉好多了。
    我只想说一句话……
    虽然这句话非常有可能与以上内容不符合……
    但是!
    我还是想说最后一句话!
    我不是反派。
    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