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与狼共舞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路过天涯     书名:美女总裁爱上我
    公元1130年,南渡苟安的宋高宗赵构返越,按照“绍(承继)祚(国统)中兴”的意思,把越州改称为绍兴府,这就是绍兴地名的来由。绍兴土地肥沃,气候温和,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从古代越国到晚清的两千多年时间里,绍兴人才辈出:越王勾践和他的谋士文种、范蠡、东汉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和学者严子陵,魏晋南北朝的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和诗人谢灵运,唐代诗人贺知章,北宋诗人陆游,明清书画家徐渭、任伯年,散文家张岱、理学家宗周……叶蓓说,他们都只是历史长河中的匆匆过客,终将腐朽,淹没于时间的尘埃之中,真正令这个城市不朽的只有一个人,鲁迅。她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一遍遍地翻看鲁迅先生的文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故乡》、《社戏》、《祝福》,那些充溢着蓬勃的生命力、意蕴深厚的文章,如同人生长途中一袋怎么也咀嚼不完的干粮,每一次阅读,都让她齿颊留香、如饮醇醪。正是鲁迅先生的文章,帮她度过了一生之中最黑暗的那段时光,这些年来,她一直想到绍兴来看看,她觉得,不亲自到绍兴,是很难领略鲁迅笔下的风土人情的。这次来,就当是还一个心愿。
    这是个雨丝淅沥、雾气迷蒙的夏日,在鲁迅故居门前那条蜿蜒狭窄的小河前,我和叶蓓走在最前面,曲丽媛、吴亦诗在逗小月月,位居中段,老胡骡子他们掉在队伍的最后。
    叶蓓说有话要问我,我惴惴不安地陪她沿着蜿蜒的河堤走了很长一段路,她只是低头思忖,我撑着的雨伞打湿了她半边胳膊她似乎也没察觉到,一句话也没说。我天性愚笨,远不及妞无师自通的老胡,她不开口,我只好也陪着她沉默地走路。过了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之久,叶蓓终于打破了缄默,“我第一次在机场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面善。”这句话不但活像电影台词,更有点没来由的伤感。
    “不是,难道我长得很像张国荣陈道明?”
    她说:“从第一眼开始,我就对你感到好奇。丽媛有没有对你说过,你身上有一种东西很动人?”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恭维使我,心下大喜,就凭这句话,我决定在她和老胡发红色罚款单的时候给他们封个大礼,但仍装得若无其事地说:“什么东西?能不能卖钱的?”
    “你像《与狼共舞》里的那个凯文科斯特纳,能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茫茫的沙漠、草原、戈壁,还有皑皑的雪山,茂密的森林,这种感觉很特别。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心里有着抹不掉的过去。”
    我说:“你们学文科的女孩可真能侃啊,那天我只不过是没睡好、脸色发青而已。”
    她幽幽地说:“我是一个快三岁的孩子的妈妈了,我是个快要老去的女人,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了。我会看一点相,你嘴唇厚,鼻梁直,心地质朴。胡庸伟薄唇,鼻翼有棱,额角峥嵘,相书上说,这样的人大都天性凉薄,生性残忍。”
    我猛然一惊,心想,她该不会是想对我说,她不能原谅老胡,让我们别浪费时间?我说:“不对,老胡是典型的西北汉子,为人豪爽又大方,这几年,我们吃喝他的,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我们这群人里,就数他最有钱,我们其它人都是挣一点死工资,而他管销售,有时一个月的提成就好几万,每次发了奖金,至少有一半都被我们打了牙祭。”
    “那是对朋友。对感情,他总是得陇望蜀,觉得下一个会更好,从来也不会珍惜已经拥有的。”
    “这几年来,老胡后悔得肠子都悔青了。经过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事,他早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浪子了,他对你是真的。这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你一定要相信我。”
    她脸上有温柔的悲戚,“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生的时间。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来我是怎么过的?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最初的时候,我想把他忘掉,重新开始,我试图把自己交给一段新的感情和一个真正爱我的人,却发现,那一切只不过是我的痴心幻想,不管我怎么努力,那些曾经的时光就像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了一般。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失败了,我这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魔爪。”
    叶蓓是那种浪漫彻骨的女人,她从一生下来就开始痴痴地期盼那个能让她奋不顾身的男人,遇上了便爱得至死不渝。在她最美好的年华,她和老胡共同经历的那段最好的时光,就像一个开满鲜花的沼泽,淹没了她整个的青春,她从此再也无力自拔。我不是一个特别擅长表达的人,然而我明白叶蓓的意思,她之所以不敢答应老胡,是因为她知道老胡天性风流,她没有把握能让老胡从此只守着她一个女人,不再去沾花惹草,她再也无法承受生命中的那些背叛和伤害之轻。
    我望着细雨绵绵的天空,把伞往叶蓓那边挪了挪,宽慰她说:“前两年我在公司的图书馆里看过一本书,霍金的《时间简史》,我一直记得里面说过的一段话,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它可以摧毁任何东西。过了这么多年,时间不但没有摧毁你们之间的感情,反而让它更浓烈更深刻,它只是把一些原本与你们不相干的人和事过滤掉了。老胡已经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如果没有想清楚,他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请求你的原谅。给他一个机会,也当给月月和你自己一个机会。”
    微雨在我举着的雨伞边缘丝丝缕缕地飘了进来,落在在叶蓓柔弱的肩头,她的步伐像一只归巢的天鹅般舒展徐缓,眼神幽远笑容恬静,脸上的美丽是那种经过岁月磨砺才有的婉转馥郁。我们又走了很久,她一直没说话。
    雨点飘零,落满了整个城市。
    叶蓓不经意间抬起头,看见我只顾把伞往她那边移,我大半边身子都湿了,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挪过去一点,一会淋感冒了,丽媛妹子可要唯我是问了。”
    我笑说:“淋点雨好,负离子丰富,对身体有好处。”
    “对了,说说你,说说你和丽媛。说真的,我和丽媛认识才三天,就好像认识了一辈子一样,我在心里面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她那么漂亮,又那么可爱,多招人喜欢啊。”
    我像鬼佬一样把手一摊,拉长了脸,“完了完了,你上当了。错觉,那完全是错觉。我跟你说,她这个小魔女,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就是博取同情骗取人心了。她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又骄横又任性,无法无天,更加上,那个那个什么白鹤难填?”
    叶蓓莞尔一笑,“欲壑难填。”
    “哦,对对对,就是欲壑难填,她想要的东西都成千上万,典型的败家女,并且今天要一个,明天要一个,谁被她摊上,迟早要被她搞得倾家荡产。”
    “如果她现在离开你,你舍得吗?”
    “舍得,怎么不舍得,多省事儿啊,还可以给我省不少银子。”
    “你就是嘴硬,心里却不知道有多喜欢她。要是半天见不到她,我看你不牵肠挂肚得跟什么似的才怪。”
    我作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摆摆手说:“那不会,我怎么是这种人,男人嘛,事业要紧,事业要紧。”
    叶蓓嘴角含笑,“连殉情的打算都做好了,还把十万块钱当成冥纸一样撒进山谷里,丽媛什么都跟我说了,你就别装了。”
    我顿时感到大窘,面红耳赤的,心想这么糗的事都被她知道了,老夫还有何面目活在世上啊?
    叶蓓见我不说话,说:“像你这么痴情的男人,真是少见。换了是胡庸伟,他就未必有这个决心和勇气。丽媛是个好女孩,纯净得就像一块水晶,一点杂质都没有,虽然有点小脾气,但我觉得都很可爱,在大根大节上一点问题都没有,你可要好好对她,要不我这个做姐姐的第一个就不过放过你。”
    我忽然觉得叶蓓很厉害,她那双火眼金睛,对一切都洞若观火,就像我的克星一样,在她面前,我那点小把戏完全无效,万万不是她对手,再和她走下去,我怕自己要被她彻底收服了。所谓一物降一物,看来只有老胡才能对付得了她。幸好这时有个人从后面一阵风似的跑过来,用一双纤细滑腻的兰花小手捂住我的双眼,在我颈脖处吐气如兰:“大色魔,猜猜我是谁?”
    我扭身抓住娇憨动人的曲丽媛,把推到叶蓓的跟前,把伞递给她说:“你们俩聊,我,我去找老胡要烟。”
    伞被叶蓓接了过去,曲丽媛杏目圆睁,叉着小蛮腰作河东狮吼状:“不许抽烟,以后再抽,一根罚一百!”
    我且战且退,回了一句:“一百就一百,谁怕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