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时间到了,”简安将抬起的手腕凑到聂锦之面前。
聂锦之垂眸扫了一眼,握住了她的手,“我送你回公司。”
他还要赶回去处理点事,便只将简安送到简氏楼下。
目送着简安进了大厅,聂锦之才走回驾驶室那一侧准备上车。
车门刚拉开一半,聂锦之便察觉有道不友好的目光似有若无的从他身上扫过。
聂锦之豁然抬头,犀利的视线紧随着那道视线看过去。
那人触不及防,愣了愣,身子后仰,躲到了廊柱后面。
速度虽然快,但聂锦之还是从他侧脸的弧度及身形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简安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表哥——宋晔。
他皱眉坐进车里,宋晔已经没在简氏了,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如今还鬼鬼祟祟的,必定有问题。
他对自己的憎恨程度不亚于对简安的,但刚才,宋晔却不敢和他对视。
宋晔虽然没本事,但因为从小被溺爱着长大,少爷派头十足,这样畏畏缩缩,明显不是他的风格。
躲,证明他心虚。
聂锦之没有立刻开车,而是给沈迦予打了个电话。
“帮我查一下宋晔最近在干嘛?”
“……”沈迦予愣了一下,他一时反应不过来宋晔是哪根葱,“他惹你了?”
“觉得他不太正常。”
沈迦予差点没被他的回答给噎死,“你觉得他不正常,所以想调查他?聂锦之,你是钱多了膨胀了,还是太闲了?有这功夫能不能想想怎么壮大公司?自从跟着你干,我连去娱乐会所都不舍得给小费了,你就不觉得良心不安?”
“……”听着沈迦予在那边不断吐槽,聂锦之低下头,头痛的捏了捏眉心,“你还记得宋晔是谁吗?”
“鬼管他是谁……”
“简安的表哥。”
“啧……”沈迦予轻咝,“你是不是被简安给传染上了被害妄想症?总觉得有人要谋害朕的江山,朕的江山要不保了。我告诉你,就简家那群人,合起来都不够简安玩,你担心个毛线,有空回来想想公司怎么发展壮大,自从跟……”
聂锦之不由分说的挂了电话。
他怀疑沈迦予生错了性别。
挂了电话,聂锦之又往宋晔藏身的地方看了看,那里已经没人了。
不知是还躲着,还是离开了。
聂锦之启动车子离开,一边开车一边给简安打电话。
手机大概就在手边,简安接电话很快。
她皱着眉,很是不耐的问:“什么事?”
简安在秘书递过来的文件上签了字,“给我煮杯咖啡。”
“是。”
秘书发现,简总虽然语气很不耐烦,但神色间却没有半点不耐,甚至唇角还不由自主的勾出了弧度。
虽然很浅,但对雷厉风行的简安来说,已经是极度难得了。
“你带保镖了吗?”
“你当我从事的是高危职业,需要保镖24小时寸步不离的守着?”
除非是场合需要,简安一般很少带保镖。
这里是公司,每层楼都有保镖巡逻,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刚才在简氏楼下好像看到宋晔了,他的状态有些不对,你提防着些。”
简安冷笑一声,“就他?还需要提防?”
聂锦之沉下声音:“宋晔现在失去简氏的庇佑,生活品质大不如前,他又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狗急跳墙,小心些总是没错的。”
挂了电话,简安叫了秘书进来,“让保安将简氏大楼周围半个小时内的监控发给我。”
监控很快调来了。
简安扫了几眼,便在画面中看到了宋晔的身影。
她盯着宋晔的脸看了几秒,皱眉,指着屏幕道:
“让保安去看看,人还在不在。”
保安去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
简安皱了皱眉,也没在意,“出去吧。”
聂锦之亲自去查的。
宋晔做事高调,即便被赶出了简氏,也改不了这份高调。
所以,很快便有了结果。
听着听筒那边的汇报,聂锦之的眉皱得死紧,“最近多留意,他一有动作……”
他抿唇,默了几秒,“就将人给绑了,这件事不要让简安知道。”
下午。
聂锦之去接简安下班,路过花店时,他减了车速,犹豫了片刻后将车停在一旁。
倒不是在犹豫送不送,只是觉得以简安的性子,未必会喜欢这种小女生喜欢的招数。
很小的一个门店,两旁都摆满了花,中间的位置只能供两个人并排着走。
“先生,请问您要买些什么花?”
聂锦之对此没有研究,更不知道那些复杂的花语,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微微蹙眉。
“先生,您是要送什么人,我可以给您推荐。”
“女……”他本想说是女朋友,顿了顿后又改口道:“未婚妻。”
“那这几款都适合……”店员指了几种花给聂锦之看,“如果不确定喜好,也可以根据您未婚妻的性格来选。”
性格?
聂锦之一愣,经不住弯了弯唇,随手指了下那蔟红玫瑰,“就玫瑰吧。”
若是按性格来挑,简安估计只适合仙人掌。
聂锦之捧着那束玫瑰出现在简氏集团大厅的时候,吸引了大片的目光。
他们看的并不是花,而是在想,向来性格强势的简董突然看到这么一大束玫瑰,会是什么反应。
前台没拦他,聂锦之很顺畅的上了顶层。
他来的早,简安还没下班。
秘书正拿着文件准备去和简安汇报工作,看到捧着玫瑰花从电梯里走出来的聂锦之,愣了愣,“聂先生?”
“简安在办公室?”
秘书点头:“是。”
聂锦之走过去敲门,秘书也急忙跟了过去,不是她不识趣,现在是工作时间,她作为秘书,在简安未开口之前,这是她的工作职责。
“进来,”简安以为是秘书,头也没抬,“什么事?”
聂锦之没说话。
秘书看了看他,见他没有开口的打算,只好应道:“简董,聂先生来了。”
简安抬头,最先入眼的,是聂锦之捧着的那束玫瑰。
大红的颜色,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胜在品相不错,娇艳欲滴,颜色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