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旧事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莫愁飞     书名:带个悟空混都市
    “真没有想到,你竟然连神之幻境都可以抵挡。”
    老板娘双颊煞白,蜷缩着身子,勉强抬头盯着我,半响,才有气无力的说道。
    我冷冷的笑着,没有说话。
    从一开始,我就明白,眼前所感应到的,只是幻觉。这一切,并不该以这种方式、这种地点出现在我的面前。九天之上哪怕再肮脏,也不会连点面子工程也不做;而妈妈,更不可能第一眼就认出我。
    虽然知道是幻境,但我依然装作中招的样子,试图引出那个所谓的合欢之神。
    神,肯定会很强大,但这个合欢之神,我却看不在眼中。
    因为,我失去眼睛后,就对所有幻术免疫了。
    我所感应到的事物,除了没有颜色外,跟眼睛看到的无异。为了避免世界过于单纯,我会在感应的同时,给那些事物加些颜色,各种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颜色。
    比如,花是红的,草是绿的,天空是蓝色
    久而久之,我不经意间发现,不单单可以添加颜色,而且还可以改变那些事物的本质。比如看到了一条让人厌恶的狗,我不想看见它。于是,图像传回脑海中时,就变成了一只温柔的小绵羊。
    从日本回来时,江血云就说过,我失去眼睛并不是一件坏事,能够在直观上该改变所看见、所感应到的事物,这本就是神的能力。
    老板娘的身体,实际上就是她的领域。她将身体奉献给了合欢之神,换来的,就是这具别有洞天的领域。
    这种带有迷惑作用的领域很有效,它可以察觉对方内心最期盼,最渴望的事,并且借此达到扰乱心智,失去本能的效果。
    我现在最想的,就是去九天之上看一看。
    最在意的,也是妈妈。
    这两件事,本来是我无法抵挡的,不过很凑巧,我没有眼睛,是个瞎子。
    元气探知所感应到的周遭景象,在传回大脑之前,就被我下意识的变了样子。那些个熔岩池,被我想象成清水荡漾的游泳池;而翩翩起舞的罗衫仙女们,则变成了人畜无害,嬉笑打闹的泳装美女们。
    这样,就算是合欢之神亲自发动领域,又怎么能迷惑到我?
    不得不说,妈妈的出现,让我心境有了一丝波动。
    我不能接受她以那种方式出现、更不能接受伸向咽喉的那只手。我敢保证,那只手只要摸到咽喉,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捏断我的生机。
    虽然只是幻觉,我依然接受不了妈妈是这个样子。在我心中,唯一值得信任的,就是妈妈,我不容易任何人亵渎她。
    “我说了,今天要决定你的命运,至于如何决定,不用我多说了吧。”跟毒蝎心肠的老板娘,我没有多少心思跟她斗志斗勇,冷冷的催促说。
    我想知道老爹、妈妈、还有老板娘之间的故事,只有清楚了这些,我才可以下定决心,到底该如何面对老爹。
    毕竟,他是我的老爹,亲爹。
    “我没办法相信你。”老板娘疑虑的说。
    只见她用手指在**之上轻轻一浮,随之,元气针留下的痕迹就淡然无存了。
    这句话说的很妙,既讽刺了我没有信用,同时又表明她不想死的心思。
    不想死,这就足够了,能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你没有选择。”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然后掏出一支烟,深吸了两口,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说。
    她低下了头,用目光扫视着自己洁白如玉的身子,许久,才长叹一声,拉过被子,轻轻盖在了身上。
    “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抵挡住幻境之术吗?”突然,老板娘问了一个很不应该问的问题。
    “为什么?”我不由奇怪的反问道。
    难道不是因为失去眼睛,用元气感应的缘故吗?
    “就是因为我让你看了三年,无论从精神,还是心志上,都让你对幻境、迷惑之术的抵抗力增强不少”老板娘似乎想通了,把活下去的希望寄托在我向来不怎么负责任的信誉上,缓缓而谈,将那些陈年烂谷子事全部说了出来。
    很久以前吧这个很久是老板娘的原话,也许她确实记不清什么时候了;也许,她根本就不想回忆那段往事。
    很久以前,有个貌如天仙的美女,遇到了她的白马王子,然后两人相爱,过起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这个美女正是老板娘雪莲花,而白马王子,则是那个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李浩然。
    当然,这个故事的主题不是爱情与浪漫,爱情不能幸福、而浪漫,则是心酸的,其中充斥着无耻的背叛和贪婪的摄取。
    老板娘与李浩然的邂逅,不是偶遇,而是由老板娘一手策划。她以为御兽门的门主就是龙脉者,所以一心一意的想跟随御兽王者,成就一场轰轰烈烈的仙侣情缘。
    可惜,老天总是爱捉弄人,它在不久以后的日子里,不但让老板娘知道了李浩然并不是龙脉者;而且,又让真正的龙脉者出现在了老板娘的眼前。
    真正的龙脉者,自然是老爹、李浩然唯一的好友。
    这对狗男女,就如俗话所说,王八对绿豆,第一次见面就对上眼了。老爹需要老板娘的合欢之术来增强修为;而老板娘,则是瞌睡遇上枕头,求之不得。
    于是,有了奸情。
    当然,对于江湖人来说,三妻四妾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事态控制在这一步,那些不该死的人,也许就死不了。
    还是老天,狗日的老天,它让我的妈妈也出现在了老板娘的视野中。
    老板娘知道了妈妈的身份,并且知道狐族至宝‘合欢铃’就在妈妈身上时,她再也忍耐不住了。
    她怨恨老天的不公,合欢铃没有让她这种精修合欢之术的人得到,而是在一个丝毫不懂合欢之意的狐族女子手里;她恨老天不公,花门几千年苦苦追求的龙脉者,竟然想跟这个狐族女子白头偕老。
    需要说明的是,在那个时候,老板娘很爱李浩然,而老爹,同样喜欢着妈妈。
    老板娘恨,她恨李浩然为什么不是龙脉者,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是那个狐族女子。
    仇恨这种情绪是会发酵的,慢慢的,她开始怂恿老爹去抢夺合欢铃,并且告诉老爹,有了合欢铃的加成,合欢之术将会事半功倍。
    那时,老爹还是很犹豫的,一方面,他爱着妈妈、另一方面,他又抵挡不住合欢之术的诱惑。就这样,四个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相互纠缠在了一起,越缠越紧。
    直到最后,老板娘受不了那种精神**上的双重折磨,狠心杀死了李浩然。
    后面的事情,跟我想的差不多,老爹去向妈妈讨要合欢铃,无果后恼羞成怒,乘着妈妈初产未愈,残忍的杀妻,夺宝
    这些事情我想象过,甚至想象过好多次,但是如今亲耳听到,却不由得怒由心生。
    我为老爹的无情而怒。
    为老板娘的贪婪而怒。
    为狗日的命运而怒。
    我们一个个,包括老爹、李浩然、妈妈、甚至老板娘,都是众神手中操控着的木偶,当他们无聊时,便会随手一动,制造个或苦或悲的事端来取乐。
    如果老爹不是李浩然唯一的朋友
    如果妈妈不是狐族圣女
    如果没有那件合欢铃
    那么,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
    妈妈还是死了。
    我懒懒的倚着冰凉的墙壁,下意识的想去抽支烟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烟盒已经空了,而地上,也是一堆烟头。
    我索然的将空烟盒扔了出去,砸向挂在对面墙壁上的一张壁画。
    ‘嘭’一声,空烟盒像是个水袋般在壁画上爆开,不一会,就将那幅貌似有些年代的古画侵蚀的一丝不剩,甚至,连点渣子也看不见。
    那幅画上,一个很模糊的男人与一个妖媚女人紧紧的相拥着,赤身**。
    那个女人,正是老板娘;而男人,我虽然看不清他的模样,但就知道他是谁。
    我站起来,往前踏了两步,淡淡的对老板娘说:“实际上,这些事情我都能猜到,今天只是想听你重复一遍而已。不过我很好奇,这样坦白的承担自己的罪孽,似乎不符合你的性格。难道就不怕我杀了你吗?”
    “你不会杀我。”老板娘静静的斜靠在床上,嘴角的血丝已经干涸,而神情也恢复了不少,看起来一时半刻是死不了了。
    我破了幻境,也就等于破了她的领域,想必,现在她的身体内部应该是血肉模糊的一片吧。
    “哦?”我撇了撇嘴,实在是想不到她从哪来的信心,疑惑的问。
    “因为你跟他一样,都是同一种人,都需要我。”老板娘很肯定的说。
    “那你说说,我为什么需要你?”我很讨厌这种说法,尤其是,将我和‘他’放在一起说事。
    难道仅仅是合欢吗?我体内现在所拥有的元气,还需要区区一个合欢术来滋补?
    “因为你没有信仰、你老爹也没有、兽族更没有。我,却可以代表神祇,哪怕是最不入流的神,她也是神,可以给你们希望。”老板娘直愣愣的盯着我,幽幽的说。
    “你也知道是不入流的神啊!这样来说,我打败了她,是不是也变成了神?”我笑着讽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