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是陆团带得好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南国有红豆     书名:穿越七零:我被兵哥哥宠爆了
    “荞荞,你懂得真多。”周睛看着她的眼里闪着星光:叶荞的年纪比她们都小,却什么事都能担得起来,难怪能得到陆向北的宠爱和陆家人的青睐。
    “你们看到外面的沙滩了吗?”叶荞不想再提那些事,就岔开话题,指着外面的沙滩问。
    “看到了,也知道那些人在赶海。”周睛点点头,“今天退潮有点早,而我们起得太晚了,想去赶海已经来不及了,明天早点起来,我们一起去赶海。”
    “赶海需要准备些什么?”何英站到阳台上问。
    “桶子和小铲子,如果不敢抓螃蟹的话还要带个火钳。”叶荞笑着说。
    “桶子和火钳家里有,但没有小铲子。”周睛回忆了一下家里的东西,确定没有赶海的小铲子。
    “我家也没有,军人服务社应该有卖的,下午去买一把。”叶荞在这个家里也没有看到小铲子,另外她还想买两根钓鱼杆,没事的时候去海边钓钓鱼。
    “荞荞,你们去看过菜地没有?”何英问道,昨天赵云华告诉她自己种了一块菜地,今天早上起来,就跟着赵云华去了菜地拔了两棵大白菜、几根芹菜和几根大蒜回来,也知道陆家、梁家、罗家和刘家的菜地都在附近。
    “还没有。”叶荞摇摇头,她起床的时候陆向北早就去上班了,她就是想去菜地里摘点蔬菜回来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
    “我也没有,我起床的时候梁时钰早就去上班了,不知道菜地在哪里,他下班的时候应该会顺便去菜地把要吃的蔬菜摘回来。”周睛也摇摇头。
    “我拔了两棵大白菜回来,如要没有菜,就去我那里拿点,明天再去地里拔就是。”何英也想到了这点,才拔了两棵大白菜回来,这样三家的蔬菜都有了。
    “如果他们没有带菜回来,我们就去你家拿白菜。”叶荞点点头,几片白菜而已,她也不跟何英客气,“英子,陆向北说菜地在山脚下,远不远?他们把菜种得怎么样?”
    “就在家属区后面,从这边走大约有五百米左右,菜地里的菜还可以,够今年冬天和明年春天吃的了,看样子几个人都很用心了。”何英笑着点点头,也许是怕她们来了没有菜吃,也许是这段时间没有出任务,几家的菜都种得不错。
    “这就好,我还真怕没有蔬菜吃。”周睛听说蔬菜够吃就放下了心:如果没有肉,还没有菜,她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这几个男人都很能干,我们几个也省了很多事,不像有的男人,除了上班什么都不做,菜地里一片荒芜,他们的女人就有的烦了。”何英看到不少菜地都长满了野草,便感慨的说。
    “那是因为陆团带得好。”周睛笑着说,她昨天问了梁时钰怎么知道要种菜,他说是陆团带的头,他们才想到过年前自家老婆也要来随军,才跟着种了菜,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他觉得没有菜吃太难受了,这边又不比洪林山,到附近的村子里什么都能换到,而这边,距离最近的村子也有三四公里,想要换点东西都不方便。”叶荞解释说。
    其实陆向北也知道叶荞收了不少蔬菜,但如果自家地里什么都没有,而家里又不缺菜吃,不说别人会怀疑,自己也不敢这样做,所以,他必须把菜种好。
    “没有蔬菜,又没有水果,不能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身体是要出问题的,陆团带着他们把菜种好了,做了件大好事,我们都应该感谢他。”周睛笑着说。
    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直到十一点多了,周睛和何英才告辞回去做午饭。
    叶荞送走客人后,也开始做午饭,家里只有一个煤炉子,她只得先淘米煮饭:至于陆向北所说的电饭锅,她拿出来看了看就收了回去。
    然后再准备去配菜,她用开水泡了干蘑菇和白辣椒,切了点一小段腊肉,剥了根冬笋切成片。
    “老婆,我回来了。”叶荞正准备烧水焯腊肉时,陆向北提着一把菠菜、两根莴笋、一把芹菜和几根大蒜走了进来。
    “你回来得正好,我打算炒菜了。”叶荞看着他手里的菜笑着说。
    “中午吃莴笋还是菠菜?”
    “吃莴笋吧,莴笋和叶子一起炒,削一根就可以了。”叶荞看了看他手里的莴笋说,这莴笋长得不错,不仅个头不小,叶子也嫩绿嫩绿的,看着就好吃。
    “行,我去削莴笋。”陆向北拿出一根莴笋和两根大蒜,把其他的菜都放进菜篮子里,拿了把刀子削了起来。
    “向北,你们下午什么时候下班?”叶荞问道。
    “六点,怎么了?”
    “六点天还没有黑,下班后你带我去菜地看看,免得我想去摘点菜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
    “你不用急,我中午把菜带回来就是。”陆向北三下两下就把莴笋皮削干净了,把莴笋和莴笋叶子洗干净,再把莴笋切成丝。
    “我在家里没什么事,去菜地里看看,拔拔草什么的也可以消磨时间。”叶荞笑着说。
    “行,下了班我就带你去看菜地。”陆向北看到她执意要去看菜地,只得点头同意。
    陆向北切好菜后,又把炒菜的活接了过去,叶荞站在门口陪着他说话。
    “向北,这边的山里有竹子吗?”
    “有竹子,但这边的笋不好吃,又苦又涩,所以山里的笋子都没有要。”陆向北知道她的意思,便解释说。
    “我把何英挖的冬笋都收了,原来还想卖掉一些,现在看来要留着自己吃了。”叶荞算了算自己空间里的冬笋,应该有两千多斤,留下来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这边笋子难得,你还是留着吧。”陆向北知道她爱吃笋子,便建议她留着,反正有储物戒指,收到什么时候都可以,“荞荞,你为什么没有用电饭锅煮饭?”
    “电饭锅煮饭应该没有铁锅煮饭好吃,如果不急着做饭,以后还是用铁锅煮饭。”叶荞看到他买回来的电饭锅连气孔都没有,饭熟后锅盖上的汽水会掉进饭里,从而影响饭的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