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生最大的成就,是曾为豫-帕欧罗先生的侍从。
一
我叫小山,出生在最伟大的暴风帝国境内的某个小村庄,这曾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事。
小时候,我生了一场大病。
病好后,我多了讲话口齿不清的毛病,脑子时而模糊,时而清醒,同村的孩子都说我是笨蛋,但我知道我不是,我比大多数人都聪明。
暴风帝国里,除了一个人,没有人相信我的话。
这个人是暴风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君王,但是,他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陛下。记得我刚进王宫时,一位侍从在最不恰当的时候,用了最不恰当的尊呼,王宫的主人轻轻地皱了皱眉,这是帝国最尊贵者不高兴的表示。那个不合格的侍从刚说了一个音节,就被人不着痕迹地带走了。
我看得明明白白,也把这件事记得牢牢的,在我三年的侍从生涯中,我从没犯过同样的错误。
然而这位最温柔的君王是我心中的神,用‘先生’根本不能表达我对他的尊敬,在心中,我称他为帝国的主人。
***
在帝国最高的权利中心,每天,我最开心的莫过于把帝国主人的一点一滴细细记录下来,留待深夜慢慢回忆。
帝国的主人,他的生活很简单。
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逗弄挂在窗边的一只白色大鸟,这是帝国的主人最喜欢做的事。
这只王宫内最得宠的小动物,有着无比蓬松的白色绒毛,金色的嘴喙和金色的眼睛,但它仅有一只脚,仅仅抓着鸟架子,临窗而挂,每日每日都不鸣叫。唯有帝国的主人用金棒子逗它时,才会赏脸叫几声,每每这个时候,是帝国的主人笑得最开心的时候。
清晨,从窗外射进来的金色光芒,如金砂般洒满帝国的主人周身,闪闪发光,耀眼得让人不敢抬头看。于是,每个暴风帝国的清晨,在帝国最高的王宫塔楼上,每个帝国的公民都能欣赏这一幕的风景,这位帝国最尊贵的君主最温柔的时刻。
二
帝国的主人很喜欢阳光灿烂。
当他看到我用美丽的阳光这个句子时,帝国的主人笑得很温柔。
暴风帝国怎么可能没有风雨呢?然而,因为帝国的主人不喜欢,所以帝国内的法师们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了风暴在帝国境内出现。这件事,当然不是帝国的主人下令的。这位帝国最有权势的君王,从不愿劳民伤财,也不会为难帝国内的臣民。那些平庸的法师们之所以那么做,不过是为了让这位帝国最寂寞的君主开心罢了。
帝国的主人从不大声说活,也从不苛责任何人,即使那些不甚犯错的侍不用受到责罚,从此以后,我都不会在宫内见到他,我想也是应该的,让帝国最温柔最没有脾气最好相处的君王不高兴,怎么还会有脸呆下去呢?
仅仅一个眼神,有时,甚至不用表示,无数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博得他的欢喜,这就是帝国主人的魅力,帝国内的人全都自动自发地守护着这位最温柔的君主,不忍皱眉的轻微动作爬上帝国主人的眉头。
尽管王宫里的人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尽自己微薄的一丝努力让帝国的主人开心,只是,能让这位帝国最高贵的男子喜欢的东西或者事实在是太少太少。
王宫里很安静,人人如履薄冰,走路时闭气屏息,宫里绝不会出现会碎嘴那样极不称职的侍从,多数时候,即使是在王宫最偏远的地方,侍从们也不会讨论有关帝国主人的点滴与喜好。
这是人们对暴风帝国最伟大君王最尊敬的回报。
人们眼中仅有敬畏。
这是理所当然,也是人们应该做到的事。
帝国的主人是暴风帝国真正的帝王,也是最温柔的主人,最好相处的上位者。
三
帝国的主人是暴风帝国里最聪明睿智的人。
帝国的主人很少处理国事,若是有人不得不打扰了帝国主人的静处,帝国的主人也不会避之不见,颇为大度地告之最迅速有效的策略,继续给帝国内的军民们带去帝国主人无与伦比的经世才华。
帝国的主人把帝国的权利一分为四,完全地托付给帝国的主人最信任的四个友人。帝王这种全权的信任是极为难得的,然而,那四位拥有帝国最高权利的大公,每每与帝国的主人相见时,场面总是火暴得厉害,多以争吵为结束。
每当这个时候,帝国的主人总是笑得一脸温柔而无害,帝国的主人很尊重这四位大公,所以,帝国的主人不会让自己皱眉,因为这种朋友间的相处忍耐实实在在是他欢喜的。
只是,这四位帝国的大公,从来公事繁忙,应酬繁多,他们并不常来王宫。
帝国的主人不耽于迷人的权势,也不爱纸醉金迷的宫廷生活。能让帝国的主人专注的事情也不多,最常做的事,就是他带着浅浅的笑意,凝望着碧蓝天幕下的白羽金嘴鸟儿,时常可以站在窗边几天几夜。这种时候,任何人都不会去打扰那无边的温柔与思念。
帝国的主人和四位大公相聚时讨论的焦点,从来都在一个字之上:她。
帝**团的最高元帅,塞斯都大公是王宫里来得最勤快的客人,却又是时间呆得最短的人。每每他来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穿着军靴的长腿,一脚踹开宫廷的大门。第一句开场白必定是:“还要等多久?”
尾音必定上场,气势必定霸道,神色必定傲慢。
帝国的主人通常都是默默地扫他一眼,无视火焰元帅的无礼与怒火,并不回话,继续逗弄那只不爱叫的怪鸟。
再然后,就是塞斯都大公异常愤怒地在屋子里大肆破坏,不把帝国主人休息的地方砸得稀八烂,他绝不会收手。
最后,必定以一记“火焰的洗礼”结束他的暴行,之后,扬长而去。
塞斯都大公长得非常俊美,是王宫侍女们脸红与议论的焦点,我所不能理解的是,这位大公脾气如此暴臊,根本抵不上最温柔的帝国主人一根指头,那些贵族出身的侍女却从来没有把恋慕的视线放在帝国主人的身上过。
我相信,那也是因为她们有自知之明,她们中没有人能配得上暴风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君王。
四
帝国的主人是最勇敢最忠诚最完美的寂寞情人。
当我忠实地记录下这一点时,帝国气质最高雅神秘的温特尔斯神官,也忍不住放弃最优柔的风度,像个最没有修养的村汉一样狂笑连连,甚至都笑出眼泪来。
这位神官大人深受神眷,他本身也是最虔诚的神之信徒,在暴风帝国拥有绝对的权威;而且,他的医疗术也非常出名,他常像个普通人一样,游历帝国境内,为边远城镇的穷人们带去神的福音。暴风帝国境内的臣民,对他无不赞誉有加。
无论何时,温特尔斯神官看上去都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具优雅气质的男子,行走如最轻柔的微风,说活时充满艺术味,修辞也用得极为文气而雅致,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独有的魅力,在他身旁,人们不知不觉地注意自己的行为与举止,些微的粗鲁都是对优雅者的无礼冒犯。
温特尔斯神官翻看了一些我记下的文字,不够男子汉气概的秀气长眉高高上挑,带着浓浓的笑意,他问:“豫,你的眼光总是那么特别,从哪找来这么个活宝的?”
神官的笑容,尤如春风抚过融化了冰层一样柔美,我见到了旁人难以见到的极美风采。
也许我可以理解为,温特尔斯神官在我面前觉得很放松,他摘下了神官的面具。
这位深具神心神念的大神官,是个极仁慈善良的好人。他曾经亲自为我定制了一份大补药的方子,他希望神赐给他的能力能够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比如我口齿不清的顽症。
那份大补汤很珍贵,承载着大神官无数的爱意与心血,虽然气味有些古怪,味道有些苦涩我还是尽我最大的努力喝了一口,再多,就不可能了。
因为我已经吐得稀里哗拉。
真是万分对不起温特尔斯神官大人对我的爱护,当我醒过来时,看到房间里的神官大人,我羞愧得脸都红了,我怎么可不争气得昏过去呢?
心地柔软善良的温特尔斯大人一定会被我的反应打击的!我完完全全辜负了他的好意。
从此以后,温特尔斯大人再也没有对我展开过如春风融化冰雪的温柔笑容。
***
帝国的宰相是个很严肃的人,相比如风似火的塞斯都大人,米芳大人情绪异常的深沉而内敛。
他的眉头时常紧皱,以至年纪尚轻的他眉间就有着深深的沟壑。
他来见帝国的主人时,总是背着手带着标准的礼节笑容,恭恭敬敬走进宫门深处;离开时,总是两手背后,脸上更加苦恼,长吁短叹一路上目不斜视,直到踏上马车,才会大声骂一句:“!”
虽然我听不懂这奇怪的音节是什么意思,但直觉告诉我,这种表达内心愤怒与无力的用词,跟那个神秘的她有关。因为,每每这个时候,帝国的主人总会笑弯那两只温柔而睿智的眼睛。
米芳大人见到我常伴帝国的主人时,眉不扬嘴不动,神情依然。
“小山,给宰相大人行礼。”
我不明白我吐字不清的魔法语,为何能吓到八面闻风不动的帝国宰相,就像我不明白帝国的主人当时为何会救下我并让我允许我侍奉他左右一样。
看到米芳大人冷硬的表相有了龟裂的痕迹,帝国的主人笑得颇为开心。这是帝国的主人难得一见的少年心态,弥足珍贵。
“这个能留多久?”
极度震惊之后,米芳大人又恢复成一惯老成的严肃面孔,他问了我本应该最关心的话题。王宫里极少有我的前辈们的信息,王宫主管唯一的告诫是每一任都不长久,他是个不多话的老人。
“呵呵,她很有趣呢。”
啊,这是帝国的主人对我的夸奖,真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便是当下离开王宫,不能再陪伴在帝国最最尊贵最最温柔的君王身边,我也心满意足了。
“等了那么久,终于到时间了么?”
这些字眼片断透露一个信息,帝国的主人也在等那个她。
五
帝国的监察使是个很危险的人。
埃斯特大人无疑是冰冷而美丽的,不同于塞斯都大人那如阳光般耀眼绚烂的俊美,他的周身散发着一种阴沉的俊美,天生的忧郁而深沉,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带给人一种阴霾的不适感。
关于他的负面传闻,帝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使是我这个从偏远山村出来的人,也能如数家珍。
他最爱呆的地方,据说是监察院下的重级牢狱,他喜欢刑求那些罪犯,有人传言,这是因为‘听他们的哀号求饶声能让我兴奋’,埃斯特大人的原话。他甚至创出九千九百九十九种最残酷的刑求手段,即使是意识最坚定的罪犯,在这位监察史大人手中,也熬不过半个时辰。
他手中掌握着帝国最霸道蛮横的监察大军,他的耳线遍布帝国内外,他对帝国臣民的监视已达到恐怖的无孔不入级别,他带领监察使执行任务时,不论对方罪过大小,一律以屠杀结束。
他总是阴沉沉的,帝国内曾有小娃娃吓哭的可怕传闻。
他不受帝国臣民欢迎,也不受帝国敌人魔族的喜欢。相比前者,后面这个还算是一个好消息,至少埃斯特大人的屠刀挥向的是帝国的敌人。
他嗜血而暴虐,疯狂而残酷,在战场上最喜欢把敌人一块块地分解,就用他随身带着的一把普通细剑。带着满身血腥下战场时,从他身上流下来的血水可以拖出数千米远,他任由那些恶心的腥臭与伤口恶化,非温特尔斯大神官亲临不愿医治,狠心折磨自己的同时,也狠狠地折磨着别人。
听说塞斯都大人对魔兽大军作战时,也是同样的不留情面,但是,给人感觉完全不同。塞斯都大人被军中将领誉为‘修罗战神’,而埃斯特大人则被人暗暗地称作‘邪恶的死神’。
我从没见过埃斯特大人除却冰冷之外的神情,哪怕是在与帝国的主人的争执之中。
四位大公中,我最怕这位杀人不眨眼的埃斯特大人。因为只有他,在听过我那破碎的难听的发音之后,会抽出带血的细剑冷不丁地刺进我的肩膀,若不是帝国的主人好心的怜悯,只怕我早已是那把死神之剑下的亡灵。
六
帝国的主人是位实力深不可测的高手。
我曾有幸亲眼一窥帝国的主人那有如神祗般的实力。
有一头暗金色的三头六翼翅七爪魔龙,穿破了帝国外围的重重防护圈,喷着黑色的气焰,直冲帝国最高的塔楼顶端。
那个顶楼的房间,养着帝国的主人最为宠爱的宠物,也是帝国的主人留连时间最久的地方,是个极为神圣的地方。
魔龙来袭时,帝国的主人正在沉思,完全地毫无防备,没有铠甲,也没有武器,更没有法力保护。
魔龙的影子逼近时,我惊骇得连叫都叫不出声,我不能保护我的主人,甚至没有足够的勇气提醒帝国的主人提防,真是糟糕,那么温柔的人一定会对懦弱无能的我很失望吧。
帝国的主人仅仅把头转了一个小小的角度,眉角微扬,似乎很诧异完美的帝国防线没有拦下一头品极中等的魔龙,帝国主人的反应仅此而已。
白色单脚的宠物鸟有些受惊,张开翅膀在架子上激动的飞动,扑哧扑哧猛拍,抖落片片的羽绒,带着青金色的光芒,好奇怪的宠物。
它很害怕,即使如此,白羽金目的宠物鸟还是不肯叫,与帝国的主人那浑然不在意的淡然形成强烈的对比,仿佛帝国的主人没有看到塔外威胁着的魔龙,仿佛这世间能让他动容的东西已不存在,我不禁暗暗惭愧自己的怯懦,却又情不自禁地为帝国主人的死生不惧气势而喝彩。
再后来,帝国的主人仅仅一招,就把塔楼外那只庞然大物给消灭,完完全全的消灭,灰飞烟灭,什么也没有留下。
这时,我才明白,帝国的主人那一眼,不是死生不惧的气势,而是对那头七爪魔龙能冲破重重包围出现在帝国的主人面前的最高赞赏,也是对帝**团不完美的前线上那些无能者最彻底的蔑视。
当时,领导帝**团亲赴前线的是帝国表面上的国君,听说,是帝国主人的兄长。
与英明睿智的帝国主人比起来,那位国君陛下确实是太无能了。
七
三年后,我失去了侍奉帝国主人的机会。
不用询问理由,当帝国的主人不再需要我时,我会自动地消失,我最不愿做的事就是令帝国的主人为难。
失去王宫安逸的保护,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没有人愿意雇佣一个‘笨蛋’的,虽然我不笨,但只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为了不让曾经亲睐过我的那个帝国最温柔最尊贵的人失望,即使生活再困难,我也会坚定地活下去。
慢慢地,靠做苦力,我攒了些许的银币,带着我从前博得四位大公会心一笑的册子,进了一家书局,里面的办事员非常亲切,和蔼得过分,告诉我一定会尽快地将书册送给上司审核,只要通过就能在整个帝国发行。
我心里放松许多。
我希望整个帝国都知道真正守护帝国带给他们幸福安定生活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君王。
离开时,有人小声地说,从前,若是有人敢出版发行跟帝国四位大公有关的书籍,统统都会被关进帝国的监察院。
正想问问是因为什么缘故时,已找不到人。
忐忑不安地等了数天后,出乎意料地,书局的办事员告诉我,已经审核通过获准在帝国境内外发行。
后来,我在书店陆陆续续看到许多写王宫秘闻的书,里面写的关于帝国主人的情节与文字五花八门,神乎其神,连说塞斯都大人养了七八十个情妇、埃斯特大人生饮魔人血生嚼魔人肉、温特尔斯大人与米芳大人性向一百问这类夸张的事也有人写,更夸张的是,买的人还很多,帝都的人争相传阅,相信的人也比比皆是。
这也证明,当时在书局里听到的那句话是对帝国的主人的恶意中伤。
我的书买得人一向很少。
***
那天,暴风帝国内的阳光一如以往的美丽而灿烂,道路两旁少见行人,黄土的泥路上尘土微扬,微风徐徐,空气中飘浮着芳香的花香。
一切很安详。
我躺在小杂货铺子的外面,头上盖着一顶帽子,遮挡午时过火的骄阳。
天气其实有些些偏热。
这个时候不会来什么客人,不如去镇上看看。
刚准备拿下帽子,一道阴影遮住了火热的阳光,不知是否错觉,在这道黑色的影子附近,有种很冷的寒气让人从脚底板升上心头,在我还没见到他的样子之前。
少女清脆而可爱的声音,清亮地在路旁响起:“哎呀,奇亚大陆天气怎么变得这么热,好像夏天一样闷热得让人难受哈哈,不过,我喜欢!”
只听前面半句的话,会让人很生气,暴风帝国里的阳光是帝国主人的神圣恩赐,任何人都不应该抱怨。
这个矛盾的小姑娘,有着不逊于灿烂阳光的金色头发,微卷的刘海下面,是张颇为耐看的雪白小脸,淡淡的眉与闪闪的金眸,下巴略尖,淡色的双唇微启,唇角微勾,像是随时准备展开可爱的笑容。
她身形不高,腰肢柔软,四肢细长,粗粗一打量,觉得这位声音活泼的少女身量不足,有些偏瘦。
小姑娘披着长发,穿着不合时宜的兽皮短褂,做工很粗糙,裹露着双臂和双腿,然而,皮肤的颜色却非常的漂亮,有种很粉嫩的感觉。她两手空空,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背着一根用兽皮包起来的法杖,走到我面前时,还低我小半个头。
即使她的装束如此简陋,但看起来,这位冒险者出身高贵,她身上有种不凡气质,眉宇间带着明显的贵族派头,遣词用句也是标准的贵族脾气,却绝不会令人生出厌烦之意,相反,会认定这位少女天生就该这样说话,该带着这样的高贵脾气,她就是有这样特别的魅力。
帝国中心,只有那一个人给我的感觉与她相当,那个人天生就该站在高高的云端。
最奇妙的是,这位少女肩上停着一只宠物鸟,跟帝国的主人那只最宠爱的白羽金喙鸟一样,只有一只脚。少女的这只不怎么好看,而且呱噪声不断,比之那只安静而又高贵美丽的,真是天差地远。
“喂”她伸出一只手在我眼前挥来挥去“店家,有没有人在啊我要换、啊,不,买水啊”
她的笑容很美,即使是这样狭促的取笑。
“请、请稍等。”真是太不称职了,原来我看她竟然看呆了,都忘了招呼客人。
经过这个小村庄的冒险者实在是太少了,尤其是笑得这么可爱而美丽的少女,更是尤如凤毛麟角。她的声音是我听过的最可爱的声音,我敢肯定帝国上下无一人能比得上。
她金色的眼睛朦朦胧胧,像有一层雾汽挡着,让人不能看透,但是,我相信,她一定有着最美丽的星眸。
***
小姑娘随手翻着放在柜子上的书册,挂着好玩的笑意念着那些夸张的书名,一个人笑得夸张带着可爱的狡黠,看得人目不转睛。挑了一会,她选中了我写的那本薄薄的寡人问津的书册,看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发出惊奇夸张开心的叫声,她的反应很独特,就好像她认识传纪中的四位大公,以及那位帝国的主人。
“噫?诶?啊哈哈阿达,你来看看,这个叫小山的人竟说阿豫是帝国最温和最无害的人好好笑
耶?说阿豫最痴情,天呐,真是让人想要发抖的冷笑话天天思念着他的情人,真是酸掉我的牙夜夜空虚寂寞杀了我吧,瞎掰也不带这样编的嘛哼,他一个人不知道过得有多逍遥快活!
啊,后面很有趣诶,亚斯做大神官了呀,好厉害,切,那个普列,一天到晚泡女人,——哈哈,活该,米芳那家伙吃到苦头了,嘻嘻,长皱纹了,未老先衰,哈哈真是解气呢。
呃,监察院是优在管呀,十二分滴同情那些被他逮着的人切,不准,他的武器该是一把寒冰枪才对啊,怎么还是细剑呢搞不懂诶”
我以为她不喜欢,因为她说我写得不对。
谁想到,她一脚踢向身旁站着像根柱子一样被我忽略很久的黑色影子,动作粗鲁而可爱:“喂!付钱!”
我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带给人无穷寒意与惊惧的黑色影子,从头罩到脚的法师袍,真是让人从骨子里都觉得冷。
“凭什么我付钱?”他的声音冷得能碾出冰屑来,虽然两个人的对话内容,有点像情侣间肉麻的小争执。
小姑娘一把把书册塞进前襟,大步流星冲到那个高高瘦瘦的黑色影子面前,纤细的手掌拽紧那件黑色的法袍,尽管她已经压低了声音,但是她的恼火显而易见:“你敢不听我的?”
这下子,感觉更深了。
真是一对性格怪异的情侣。
“懒得理你!”
黑袍法师冷冷地吐了四个字,丢下小姑娘,一个人消失在村庄的另一头,尾音还在我的耳边回荡,却眨眼间就不见了声音的主人。
这个法师情人,一定、一定很厉害。
可是,小姑娘不是会很可怜?被自己的情人如此冷漠地对待,她应该找一个爱护她的骑士呢。
我以为这位性子娇贵的少女会发脾气会骂人,然而,她没有,依旧笑眯眯的。
她只是很苦恼,因为她没有两个铜子付书钱。
我知道流浪的冒险者一向很穷,单看她的装束就知道,可是,连一个铜子也摸不出来的冒险者,我真的从来没有见过。
“如果你真的喜欢,书就送给你了。”我实在不忍心见这么美丽可爱的单纯少女为难,她都快把浑身上下摸光光了,也没有找到一点值钱的玩意儿。
小姑娘惊喜睁大眼睛,闪闪发亮,冒着‘真的吗、真的吗?’惊叹号,她开心得差点跳起来:“啊,店家,你真是一个好心的人”
一本堆在角落里积灰尖的从没卖座过的书,竟成就我是一个好心的人的名声,真是个涉世未深的单纯小姑娘呢,心里愈发对那个丢下小情人一个人走掉的黑衣法师不满起来。
这么可爱的少女,配那个冷冰冰的法师,真是暴殄天物!一朵鲜花插在牛*上!
“吐出来!给我吐出来!你这个贪吃的贼麻雀,把魔核全吃光了,害得我都没钱付帐,你太过分了,你再不吐出来,我就捏你肚子了哦”少女的娇嗔很悦耳,她本人则更可爱,跟她那只虽然丑丑的却是无比幸福的宠物鸟边笑边闹,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少女和单脚的鸟,脑子里总会想起那座单调的塔楼里,那孤单得安静的高贵宠物,温柔得寂寞的帝国主人。
今天,暴风帝国的阳光真是前所未有的无比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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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千年——他是一个流氓,没错,所有的流氓手段他都懂,流氓敢做的一切事他做起来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杀人,放火,吃喝嫖赌,无疑都是他的强项。与众不同的是,他拥有常人所不具备的异能,一种让他将一切流氓本质发挥到极至的异能——本书中所描写的一切,请勿模仿,如有不良后果,请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