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惹众怒三堂会审说私情兄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莫言     书名:生死疲劳
    金龙打电话给我,说母亲病重垂危。我一踏进西门家厅堂,就知道上了他的圈套。
    母亲确实有病,但并没有垂危。母亲手扶着那根生满硬刺的花椒木拐棍,坐在厅堂西侧的一条长凳上,白发苍苍的头颅不停颤动,浑浊的泪水不断涌出。父亲坐在母亲右侧,二老之间,闪开足以坐进去一个人的距离。一见我进来,父亲剥下一只鞋子,低沉地吼叫着,蹦跳到我的面前,不由分说,对准我的左脸,狠狠地抽了一鞋底。我感到耳朵深处“嗡”地响了一声,眼前金花乱进,腮上火辣辣的。我看到在父亲跳起来的瞬间,那条长凳猛地翘了起来,母亲的身体随着落地,然后往后仰去。她手中那根拐杖宛如一支长枪,高高地举了起来,似乎直指着我的胸膛。我记得自己大叫一声“娘啊——”意欲冲上去扶持母亲,但我的身体却不由自由地倒退着,一直退到门口,然后坐在了门槛上。就在我感受着尾骨被门槛硌痛的同时,我的身体往后仰去,就在我感受着后脑勺子被台阶上的石头碰痛的瞬问,我已经躺成了头低脚高、半截门里、半截门外的狼狈姿势。
    没有人帮助我。我自己爬起来。我的耳朵里“嗡嗡”地响着,口腔里一股铁锈的味道。我看到爹被我腮帮子上的反作用力冲击得在厅堂里转了好几圈,立定之后,又抹着鞋子冲上来。爹的脸半边蓝半边紫,眼睛里喷射着绿色的火星。在几十年的大风大雨中熬过来的爹,有过无数次的愤怒,他愤怒时的样子我是熟悉的,但这一次,爹的愤怒里还搀杂着许许多多的情绪,有极度的悲伤,还有巨大的耻辱。他打我这一鞋底,决不是作秀,而是他使出了全身的力量。如果我不是正当盛年,骨骼坚硬,这一鞋底足可以把我的头打扁。即便我正当盛年骨骼坚硬,这一鞋底也使我的脑子受到了强烈震动。站起来,我晕头转向,一时竞忘了身在何处,眼前的这些人,仿佛都是没有重量的、闪烁着磷光、飘忽不定的鬼影。
    似乎是西门金龙挡住了欲向我发出第二次攻击的那个蓝脸的老头。他被搂住后,身体还像一条被钓离水面的黑鱼一样上下蹿动着。他还把手里那只又黑又沉重的鞋子对着我投过来。我没有躲闪,那一刻我大脑中负责指挥身体躲闪的那一部分休眠着。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样式陈旧而丑陋的大鞋像个怪物一样对着我飞来,就像飞向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身体。那大鞋碰到我的胸脯上,在我胸脯上留恋了片刻,然后不利不索地翻滚着落在地上。我大概动过低头观看这个鞋状怪物的念头,但头晕和目眩止住了我这个不合时宜、毫无意义的动作。我感到左边的鼻孔里一阵湿热,随着发生有虫爬出的痒感。我伸手摸了一下,极度头晕中我看到手指上沾着绿油油的、放着一种暗金色光泽的液体。恍惚地听到似乎是庞春苗的温柔声音在我耳朵深处说:你流鼻血了。随着鼻血的流出,我感到混沌的脑袋仿佛出现了一条缝隙,清风从这缝隙灌入,并不断扩大着清凉的面积,我从白痴状态中解脱出来,大脑开始正常工作,神经系统也恢复正常。这是十几天内我第二次流鼻血,第一次是在县政府门前,被洪泰岳的请愿队员脚底下使了个小绊子,狗抢屎一样趴在地上碰破了鼻子。啊,我恢复记忆了。我看到宝凤将母亲扶了起来。母亲嘴巴歪着,口水流到下巴上,含糊不清地说着:
    “儿子不许打我的儿子”
    母亲的那根花椒木拐杖躺在地上,犹如一条死蛇。一首熟悉的歌子,在我耳朵深处响起,还有几只蜜蜂绕着那旋律飞行:娘啊,娘啊,白发亲娘~~我感到深刻的内疚,我感到巨大的悲哀,热泪流进我的嘴巴,竟然是芳香的味道。母亲在宝凤怀里挣扎着,力量大得惊人,宝凤一人根本搂不住她。我从母亲的态势上,看出她是想去捡那条死蛇般的拐杖。宝凤理解了母亲的意图,双手搂着母亲,伸出一条腿,将那拐杖勾到近前,腾出一只手,把拐杖捡起来,放在母亲手里。母亲举起拐杖,捣向被金龙搂抱住的父亲,但她的胳膊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操控这根沉重的花椒木棍子,拐杖又一次落地,母亲放弃了努力,含混地骂着:
    “你这个狠种不许打我的儿子”
    这场混乱持续良久,慢慢平静下来。我的脑子已经基本恢复正常。我看到父亲蹲在厅堂的南墙根,双手抱着头,看不见他的脸,只看见一头刺猬毛般的乱发。那条长凳已被扶起,宝凤搂着母亲坐在上边。金龙弯腰捡起那只鞋子,放在父亲面前,冷漠地对我说:
    “伙计,我本不想介入这种破事,但老人们让我这样做,作为晚辈,只有服从。”
    金龙的手臂划了一个半圈,我的眼睛随着旋转。我看到了自己的已经表演完毕的、陷入痛苦和无奈中的父母,我看到了端坐在厅堂正中那张著名的八仙桌后的庞虎和王乐云夫妇——面对着他们我感到羞愧难当——我看到了在厅堂东侧长凳上并肩坐着的黄瞳和吴秋香夫妇,还有站在吴秋香背后、不断地抬起衣袖拭泪的黄互助。就是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我也没忽略她那浓密的、粗壮的、神奇的头发闪烁出的迷人的荧光。
    “你和合作闹离婚的事,大家都知道了,”金龙说“你和春苗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
    “你这个丧了良心的小蓝脸啊”吴秋香尖声哭叫着,扎煞着胳膊欲往我身上扑,但金龙挡住了她。互助将她按坐在凳子上,她继续叫骂着“俺闺女哪点对不起你?俺闺女哪点配不上你?蓝解放,蓝解放,你这样做,不怕天打五雷轰吗?”
    “你想娶就娶,想离就离?我家合作嫁你时,你是个什么东西?现在刚混出点人样来,就想蹬了我们?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黄瞳愤怒地说“找县委,找省委,找中央去!”
    “老弟啊,”金龙语重心长地说“离婚不离婚,是你个人的私事,按说连亲生父母都无权干涉,但这事牵扯面太广,一旦张扬出去,影响太大了。你还是听听庞大叔和庞大婶的看法吧。”
    从内心深处讲,我对父母、对黄家夫妇的态度,都不甚重视,但面对着庞家夫妇,我却感到无地自容。
    “不应该再叫你解放了,应该叫你蓝副县长啦!”庞虎咳嗽几声,嘲讽地说。他看了一眼身边体态臃肿的妻子,问“他们进棉花加工厂是哪一年?”没及妻子回答,他接着说“是1976年,那时你蓝解放懂什么?你那时疯疯癫癫,什么都不懂。可我把你安排到检验室学习棉花检验,既轻松又体面的活儿。许多比你有才、比你有貌、比你有背景的小青年,都在抬大篓子,一篓子棉花,二百多斤重,一个班八小时,有时候九小时,一上班就不停脚地小跑,那样的活儿是什么滋味你应该知道。你是季节工,干三个月就该下放回家,可我想到你爹和你娘对我们的好处,一直没让你下放。后来,县社要人,我又力排众议,把你弄去。你知道当时县社领导怎么对我说吗?他们说,‘老庞,你怎么把一个蓝面鬼卒推荐给我们呢?’我当时怎么对他们说?我说,这小伙子丑是丑点,但人忠厚老实,又有文才。当然,后来你干得不错,你步步高升,我为你高兴,为你骄傲,但你不会不知道,如果没有我推荐你进县社,如果没有我家抗美暗中扶植你,你蓝解放能有今天吗?你富贵了,要停妻另娶,这种事古来就有,你不怕丧天良,不怕被万人唾骂你就离去吧,娶去吧,与我们老庞家何干?可你他妈的竟敢把我家春苗她才多大啊,蓝解放?她比你小整整二十岁啊,她还是个孩子啊,你这样做,禽兽都不如啊!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爹你娘吗?对得起你岳父岳母吗?你对得起你妻子儿子吗?你对得起我老庞这条木腿吗?蓝解放啊,我是死里逃生之人,一辈子堂堂正正,宁折不弯,这条腿被地雷炸飞后我都没流一滴眼泪,文化大革命期间,那些红卫兵说我是假英雄,用我的木腿敲我的头,我都没流一滴眼泪,可你却让我”庞虎老泪纵横,他妻子哭着为他拭泪,他推开妻子的手,悲愤地说“蓝解放,你这是骑着我老庞的脖子拉屎啊”他弯下腰,呼呼地喘着粗气,撕扯下那条假肢,双手搬起,猛地投到我的面前,悲壮地说“蓝副县长,请你看在这条木腿的分儿上,看在我与你爹娘多年交情的分儿上,离开春苗。你想毁掉你自己,我们管不了,但你不能让我女儿为你殉葬!”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对不起。他们的话,尤其是庞虎的话,句句如刀,猛刺我的胸膛,我有一千条理由,似乎都应该向他们说声对不起,但我没有说;我有一万个借口,似乎都应该与庞春苗断绝关系,与黄合作重新和好,但我知道我已经做不到了。
    不久前黄合作用血字向我示威时,我确也想过就此罢休,但随着时间推移,对庞春苗的思念使我如失灵魂,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做不了任何工作。我也不他妈的想做任何工作了。从省城开会回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新华书店少儿部去找庞春苗。在她的工作位置上,站着一个紫红脸膛的陌生妇女,她用极其冷漠的态度告诉我,春苗休了病假。我看到店堂里那几个面孔熟识的女售货员鬼鬼祟祟地看着我。看吧,骂吧,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找到新华书店单身职工宿舍,她的房间锁着门。我趴在窗玻璃上,看到了她的床,她的桌子,她脸盆架上的脸盆和悬挂在墙上的圆镜子,我还看到了她床头上那个粉红色的玩具熊。春苗,我的亲人,你在哪里?我拐弯抹角地找到庞虎和王乐云在县城的家,这也是一个农村式的院落,大门上挂着铁锁。我大声喊叫,引得邻家的狗狂吠不止。尽管我知道春苗绝不可能躲到庞抗美家,但我还是壮着胆子敲了她家的门。这里是县委一号宿舍,二层小楼,围墙高耸,戒备森严。我亮出副县长身份才勉强蒙混过关。我敲她家的门。院子里的狗狂叫不止。我知道她家的大门上面有摄像头,如果家里有人,他们就可以辨认出我。但始终无人开门。那个放我进来的守门人,神色惶恐地跑过来,不是命令我走,而是哀求我走。我走。我走到车龙马水的大街上,恨不得当街大呼:春苗,你在哪里?没有你我已经不能活,没有你我宁愿死。什么名誉、地位、家庭、金钱这一切的一切,我都不要了,我只要你。我要见你最后一面,如果你说要离开我,那么,我马上死,你然后走
    我没有向他们道歉,更没有对他们表态。我跪下,给生我养我的父母磕了一个头,又掉转方向,给黄家夫妇磕了一个头,不管怎么说,他们是我的岳父母。然后,我正面向北,最隆重地、最庄严地给庞虎夫妇磕了一个头。我感谢他们对我的扶植和帮助,更感谢他们为我生育了春苗。然后,我双手捧着那条标志着历史和光荣的假肢,膝行上前,将它放在八仙桌子上。我站起来,倒退到门口,深深地鞠了一躬,直起腰,转身,一句话不说,沿着大街向西走去。
    我从司机小胡的态度上已经知道,我的官运就此结束了。我从省城回来,见到他第一面,他就向我抱怨起我老婆打着我的旗号调用公车。我这次回乡,他竟然以车子电路坏了为由不出车。我是搭了农业局的便车来的。现在,我步行,向西,那是去县城的方向,但我真的要回县城吗?我回县城干什么?春苗在哪里,我就应该去哪里,可春苗在哪里呢?
    金龙的卡迪拉克追上来,无声地停在我身边。他拉开车门,对我说:
    “上车!”
    “不必。”我说。
    “上来!”他用不容违抗的口吻说“我有话问你。”
    我钻进了他的豪华轿车。
    我进入他豪华的办公室。
    仰靠在柔软的紫红色真皮沙发上,他长长地喷出一口烟,双眼盯着水晶枝形吊灯,悠然地说:
    “老弟,你说这人生,是不是像梦一样?”
    我没有吭声,等着他往下说。
    “还记得我们河滩牧牛时的情景吗?”他说“那时候,为了逼你入社,我每天都要揍你一次。谁能想到,二十几年后,人民公社就像砂土堆成的房子,顷刻问土崩瓦解。我们那时做梦也想不到,你能当上副县长,而我能成为董事长,当年许多神圣的掉脑袋的事情,今天看起来狗屁不是。”
    我依然不吭声,我知道他想说的不是这些。
    他直起腰,将刚燃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烟揿在烟灰缸里,目光逼视着我说:
    “县城里有许多漂亮女人,你干吗去招惹那么个瘦猴似的小丫头?你实在熬不住了对我说啊,你想玩什么样的?黑的,白的,胖的,瘦的,我都能帮你弄来。你想开开洋荤,那也容易,那些俄罗斯洋妞,也不过一千元一夜!”
    “你如果拉我来说这些,”我站起来说“那我走啦!”
    “站住!”他愤怒地一拍桌子,烟缸里烟灰被震飞起来,他说“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何况也不是什么好草!”他又点燃一支烟,吸呛了,咳嗽着,把烟掐灭“你知道我跟庞抗美是什么关系?她是我的情妇!这西门屯旅游开发区,说穿了是我们两个人的买卖,我们的大好前景,都被你的ji巴给戳乱了!”
    “你们的事,我不感兴趣,”我说“我只管跟春苗的事。”
    “这么说你还不想罢手?”他问“你真想和小丫头结婚?”
    我坚定地点点头。
    “不行,绝对不行!”西门金龙站起来,在他宽阔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他站在我面前,猛捅了我胸膛一拳,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立即停止跟她交往,想操什么样的,包在我身上。操多了,你就会知道,女人,就是那么回事。”
    “对不起,”我说“你的话让我恶心,你无权干涉我的生活,我更不需要你帮我安排生活。”
    我抽身便走,他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沌住,用和缓一点的口吻说:
    “当然,爱情这事儿,也许确实是他妈的存在。我们商量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你先稳住劲,不要闹离婚,暂时也别和庞春苗接触。我们把你弄到外县去,或者更远点,市里,省城,起码是平调,做点工作就让你升一级。到那时候,你跟合作离婚的事,包在我身上。大不了就是钱呗,三十万,五十万,一百万,没有不他妈的见钱眼开的女人!然后,把庞春苗调过去,你们就享受爱情去吧!其实,”他顿了一下,说“我们并不情愿这样做,这要花多大的力量啊,但谁让我是你哥而她又是她姐呢?”
    “谢谢,”我说“谢谢你们的锦囊妙计,但我不需要,我真的不需要。”我走到门口处,又返回几步,说,
    “正如你刚才所说,你是我哥,而她又是她姐,所以我劝你们胃口不要太大,天网恢恢啊!我蓝解放搞婚外恋,说到底也不过是个道德问题,可你们一旦玩过了头”
    “你竞教训起我来了,”金龙冷笑着“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啦!现在,你给我滚蛋!”
    “你们把春苗藏在哪里?”我冷冷地问他。
    “滚!”他的怒骂声被裹着皮革的门扇隔绝了。
    我走在西门屯的大街上,没有来由地热泪盈眶。西边的太阳很灿烂,泪水使我看到了七色的彩光。几个半大孩子跟随在我的身后。跟随在我身后的还有几条狗。我大步流星,孩子们跟不上我的步伐。为了能看到我眼里的泪水,或者是为了能看到我丑陋的蓝脸,他们不得不飞跑着越过我,然后退行着,看着我。
    路过西门家大院时,我没有侧目,尽管我知道因为我的原因父母很可能不久于人世,我是不孝的儿子,但我决不退缩。
    在大桥头,洪泰岳拦住了我。他已经喝得半醉,他是从大桥酒馆里飘出来的,而不是走出来的。他用铁钳般的手指,抓住我的胸前衣裳,大声喊叫着:
    “解放,你这个小兔崽子!你们拘留我,你们拘留一个老革命!你们拘留一个毛主席的忠诚战士!你们拘留一个反腐败的勇士!你们拘留住我的身体,但你们拘留不住真理!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老子不怕你们!”
    几个人从酒馆里出来,把洪泰岳从我身边扯开。模糊的泪眼使我看不清这些人的面孔。
    我走上大桥,河里一片金光闪烁,仿佛一条伟大的道路。我听到洪泰岳在我背后大声嚷叫着:
    “小兔崽子,你还我的牛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