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8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毕薇.Bil Wei     书名:那梨涡男孩
    现在算起来,易烊千璽已经十天没有回家了。
    我任性地一直住在易烊千璽家里,固执地认为,啊,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会回来找我吧。
    后来过了多久呢,不知道有多久了,久到我的头发和林以鹿一样长到腰际又剪短,又长长了又剪短,久到那隻轻松熊已经被我丢在角落积满灰尘,久到我已经忘了我脚踝上的那块伤疤,久到我把所有香港的老电影全部看了几遍。他还是没有来。
    回忆起王家卫的台词,“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我都会干哭,没有眼泪可以掉。
    过了太久了,但我还是记得易烊千璽的样子。他早餐喜欢喝加三勺糖的咖啡,他怕苦,他的手錶牌子,他唱的每一句歌词的调子,他回眸看向我的时候,眼睛里的感情,我都记得。
    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该多开心。
    既然这样了,我是不是该放下了?
    小时候早恋死去活来不肯跟对方分开,不论父母怎么劝都当做耳边风。后来自己觉着没意思了,放弃了。
    我是个只听自己的人。
    他的确够狠。他带我上山是??因为林以鹿以前喜欢上山,结果我被蛇咬了。他当时靠近我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是为了报復我,让我痛苦自责,让我在负罪中反省自己。
    然后趁我爱上他的时候再离开我,刀刀致命。
    有爱吗?
    有的吧。他那天上山的时候那么焦急,毫不犹豫地救下我,当我醒来时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假装很淡定地给我削苹果。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夜里他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帮我擦掉眼泪,看向我的时候眼眸带着温柔的琥珀顏色,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出来。
    我以为这是小说里会出现的场景,但他就在我身边,挽住我的手,要我听话,然后奖励我一个吻。
    幸好我还是很清醒,我知道,他就算带着一丁点爱也是对林以鹿的复製品的怜惜。
    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要是我是林以鹿就好了。大大方方接受他的爱,不用背负任何东西。
    但是我怎么可能是她呢。
    怎么可能呢。我办法假装自己是她。因为那样子会更加疼。
    疼的厉害。四肢百骸都是针扎的疼。
    可能就是这样吧,没办法爱,没办法狠,对林以鹿是这样,对易烊千璽也是如此。
    林以桥,你命贱。
    我试着去用另一段感情去结束我那段再也不想回忆的回忆。
    那天我拜託我的好朋友阿银帮我找男友的时候,她下巴快搁到了地上。
    “林以桥,你什么时候这么将就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无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只能选择将就了。
    我没答话,搂过她的肩膀大跨步迎着风走,豪迈而又小心地擦掉眼角的水渍。
    那个男的是个酒店经理。不带褶皱的西服,中规中矩地拿握刀叉,小口喝汤小口喝红酒,喝之前还惺惺作态地摇一摇。
    我当时低着头在玩手机,心烦意乱地解锁再锁屏,没电了的时候我把手机一摔,拿起酒杯一口闷了下去。
    不行。没他不行。不是他不行。
    那个男的竟然没有露出不好看的神情,只是悠悠然地咳嗽了一声,说:“小姐,你走吧。”
    我歪着头有些不解。
    “小姐既然有意中人了,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女孩子的时间是很宝贵的。”
    “是。”我挎上包推门而出,“我知道了,谢谢你。”
    你看吧,连一个不了解我的陌生人都看出来我的心上人一直盘踞着我七寸大的地方,我怎么能不知道我还在想念他。
    放下?你吃饭的时候筷子可以放下,你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可以放下,你回家的时候购物袋可以放下,你一直喜欢的人呢?
    可以吗?
    “小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厉害的话,世界就不得了了。”
    我又想起了林以鹿对我说过的话,要是我提早知道我以后的故事,我真想对她说,姐,你每次都说对了。
    我根本没有那么厉害。我什么都做不成。以为可以放下,原来是我太高估自己。
    骄傲不是一件好事,当你在一件事情上太过自信就会摔跟头。小学老师也教过我,当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刚结束完打架,狠狠地瞪了老师一眼,没听进去。
    这大概,就是后果和报应吧。
    有一天,大概是我生日这一天,我并不记得我的生日是多少号了,所以这一天就当做我的生日吧。
    当时我躺在沙发上吃薯片犒劳自己,门却啪一下就打开了。
    易烊千璽倚在门边上,看着我。
    我没有吃完的薯片掉在了地上。
    当时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后来我回忆起这种感觉,觉得整个世界一边下雨一边放烟花,当你慢慢地慢慢地麻痺自己的心脏,让它只能微微地跳动而不能產生任何感情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你来了一剂海洛因,是什么感觉?
    我呆呆的看着他,嘴里的动作停止了咀嚼。他的样子看上去比我好不了多少,一样的憔悴,黑眼圈浓浓地佈在那双好看的眼睛周围,青色的胡茬冒了出来,也没有剃,让人看上去有些痒痒的。
    我僵硬着身体把薯片捡回来,背过身去按遥控器。
    电视突兀的声音配合着我身体微微地颤动,空气里的浓度过高,低气压蔓延的迅速。
    他突然开口。我慌不择路地把电视的声音开到最大,咬着嘴巴让眼泪不掉下来。
    要是以前,他总会说我耍小孩子脾气。
    但易烊千璽还是继续在说。我不得不侧着耳朵仔细地听,生怕错过了一个字,我怕这次我再错过,就真的再也不会有任何期待了。
    “我来……找点东西。”他声音纯粹,却又沙哑,氤氳着水雾,带着独有的腔调和一股子我嗅不出来的伤感味道。
    我没有说话,眼睛死死地看着电视机屏幕,瞳孔却无法聚焦。
    易烊千璽拿的是那隻轻松熊。
    轻松熊的样子变得很难看。黑不黑白不白黄不黄,他还是一点都不嫌弃地把熊抱在怀里,自言自语:“你妈没把你照顾好,回去给你洗个澡好了。”
    我的眼泪便再也忍不住。
    他抱着轻松熊,慢慢走出了门。
    我把头深深的埋在抱枕里,哭得身体剧烈颤抖。我扯着头发,头皮的疼痛感让我清醒了一些。
    很安静。没有人说话,电视里的主人公也在静默着吸烟,窗外面的星星升起来,周围没有汽车声没有人群声,我只听到自己微微地抽泣。
    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视突然传来了春光乍泄的台词,“何宝荣将'不如,我们重头来过'掛在口边,这话对我很有杀伤力??,我和他一起很久了,中间也分开过,可每次听见他这么说,我总会跟他再走在一起。”
    我猛地一按遥控器,电视机黑了屏幕。
    就这样吧。不必要了。我狠下心站起来转过身,想摔门而出
    我是真的没想到,易烊千璽还在那里。我以为他已经走了,放肆地哭得很绝望,没想他他就蹲在门槛边上,月光洒在他好看的脸上,落在他的睫毛上跳舞。他平静地闭上眼睛,均匀的呼吸,抱着轻松熊在门槛边上睡了过去。
    我也蹲下来,仔仔细细地看着他。
    我就这么看着他,就这么看着他。他今天穿的白短袖,总让我记起那句,“除却君身三尺雪,天下何人配白衣。”
    真是好看。
    越凑越近的时候,他突然睁开眼睛抓住我的手腕,眼睛里朦朦胧胧的。
    我俩隔得很近,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目光也不知道搁在什么地方,只好停留在那隻熊上面。
    手腕的地方被他抓的有点烫,但不疼,他似乎一直在看着我。我对上他目光的时候,感觉他眼睛里闪着眼泪,却看不真切,可能自己眼里的雾气太多。
    我刚想说话,他就开了口。
    “林以桥,你说林以鹿是路,你是桥。条条大路通南北,桥却只能到达对岸。”
    “大抵你已经走过那座长长的桥,到我这儿了。”
    “林以桥,我不会说情话。”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街边卖油条的老阿姨,她相信他的爱人相信了几十年,一直在他们相遇的那条街等着他。
    风雨不改,从花裙子到围裙,从乌黑长发到白鬓霜霜。
    我很感谢易烊千璽。他只让我等了一会儿就来找我了。
    我后来没答应也没有不答应,我告诉易烊千璽,木头和火焰可以共存亡。火焰靠着木头燃烧,木头烧没了,火焰也随之消失。
    他目光灼灼,越过了无尽的黑暗岁月,投撒进那一枚金色的硬币。
    罪孽也好,不该也好,愤恨也罢,为什么不来一场豪赌?
    我妈从小就骂我不像林以鹿一样安静稳重,喜欢冒险,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但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都舔着伤口的鲜血笑。
    有什么不好?
    我就是这样,我希望直到我死,我的热血还一直在血管里燃烧,而且到我死后,我的坟墓上的花都开得正旺。
    于是我把我的易先生搂紧,连同那隻脏兮兮的轻松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