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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白衣总攻     书名:美食使我暴富
    美食使我暴富 作者:白衣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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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食使我暴富 作者:白衣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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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证明了自己的厨艺,迈出了自己璀璨人生的第一步。

    那么今天,他就要抛弃灵气,再次用这道香煎银飞鲟鱼籽证明自己的道路!

    最角落的黑袍在听到“征服对手”这一要求后,双手缓缓紧握成拳。

    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在美食猎人公会的苦涩日子。

    在这天才云集之处,依靠父辈进来的他那会儿被众人嘲笑是混子,是没有灵气的废物。难道是他不想和那些天之骄子一样拥有过人的灵气感应力吗?无数次的尝试也没能让食物拥有一丁点的灵气,他们嘴里总是说着“很简单”“只是一点灵气罢了”,可是对于那时候的黑袍来说,那些灵气是他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旁人说他做出的菜猪狗不食,可没有人知道他也对厨道拥有一颗炽热之心。

    当年他曾精心烹饪过一道酒熏鹿排,用美酒洒在火上,让酒味一点一点自然渗透入肉脂内。原本花枝鹿肉鲜嫩无比却难以消除膻味,用他这样的做法可以消除花枝鹿肉的膻味,味道绝佳。

    当他欣喜地想要将那盘酒熏鹿排端给众人品尝滋味时,那道倾尽自己心思的菜却因为灵气不足被人随意放到一边,他们口中说着等会儿就尝,可是直到凉透了也无人问津。

    黑袍是从基地的垃圾桶里找到那盘纹丝未动的酒熏鹿排的。

    没有人尝他的手艺,仅因为他不能将食物的灵气保存,所以他们便觉得他做出的东西糟糕透顶。再对比那会儿光芒乍现的孟小龙,小小年纪却因为超强的灵气感应力备受瞩目,和这些天才比起来,黑袍黯淡无光。

    他缓缓从随身空间里取出食材,用灵气最充沛的药材养大的花枝鹿,用各种顶级灵气食材酿就的灵酒,这些食材一取出来,整个高台都弥漫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灵气波动。

    黑袍傲然抬手,原本无神的眼眸骤然变得尖利。

    他今天要在此处告诉所有人,他才是真正的天才,所谓的灵气在他眼里不再是难求一现,而是唾手可得!

    第66章 菜成!

    孟怀玉不似旁人想的那么多, 尽管她也是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 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烹饪菜肴, 但是她也生不起什么豪情壮志。

    做菜嘛, 第一要素不是该保持愉快的心情去琢磨怎么将味道调好吗?光是思考选材还有分量重重问题便足以让人头疼了,哪里还有心思想什么杂七杂八的往事呢

    烹饪一道对于孟怀玉来说早是深入骨髓的一种习惯了。她小时候是个没妈的娃, 父亲爷爷都忙着钻研厨道, 又是心思简单的大男人, 当然没法把孟怀玉给宠成那些娇娇女, 不提漂亮公主裙和什么舞蹈钢琴班,就连个洋娃娃都没见过。

    孟怀玉自小的玩具是一把小菜刀, 她所安然处之的游乐场是孟家酒楼那个宽大的厨房。

    在她记忆始初,便见得那些色泽味道都不一样的食材摆在自己面前任她玩耍。用菜刀切开时, 柠檬的酸涩,黄瓜的清新,辣椒的辛辣,那些或是黯淡或是鲜艳的食材外衣包裹中的滋味便直观地摆在幼童面前, 这对于孟怀玉来说远比电视上的喜羊羊或是漫画书中的花仙子要来得有吸引力。

    做菜对于她来说不是一项工作,不是因为祖上都从事这种工作而学习, 而是因为这对于她来说是世间最大的趣事。

    喜欢品尝不同食材搭配产生的截然不同的滋味, 喜欢享受触碰新鲜食材时指尖感受到的鲜活气息,喜欢菜刀切开食材时那不同的反馈。

    从兴趣变为习惯, 却从未因习惯而让兴趣褪散, 这恐怕是她沉迷厨道的原因。

    最后这项比赛可以让选手自行携带食材, 像黑袍选用的那些灵气含量爆棚的食材, 那都是他为了今日准备已久的,工会再如何大方也没法满足每位选手的特殊要求。当然,要是想要使用官方提供的食材也是没问题的,只是会这样选择的人极少,而孟怀玉恰好就是这次决赛唯一选择使用官方食材的人。

    一只清柠橙子被孟怀玉拿在手里掂了掂,这是改良的品种,有柠檬的香气却没有它的辛酸,味道和香橙似的酸甜适口。清柠橙子的外皮被孟怀玉小心开了一个口子,小巧的银勺执于手,缓慢又小心地将果肉一一剔出置于一旁。

    清柠橙子的香气淡淡的散发开来,只是这虽然也算是灵气丰富的食材,与其他选手特意准备的食材相比仍是普通,但是孟怀玉并不挑剔。这些食材远比地球上的食物灵气丰厚,加之其滋味独特,不失为好辅料。

    手再抬起时拿的便不再是清柠橙子了,而是四朵形状各异的菊花,这倒是地球原产,只不过种类珍稀,竟然是少见的玉翎,颜色淡雅,由芯至花尖绿色依次递减,白绿层次渐变显得格外清新。而菊花的香气也如其色泽形状,分外雅致。

    这两样小清新的食材摆上桌,看起来好看是好看,不过让人瞅了没多少食欲。

    孟怀玉当然不是那种只顾摆盘不辨滋味的厨子,一道菜固然要外观美丽,但最重要的永远是——味道!

    三只螃蟹骤然出现,这回倒不是地球常见的品种,食材的等级更是远超清柠橙子,虽然比不上黑袍那只花枝鹿的灵气厚重,却也是难得的珍品。

    一只是天河星域百年长成的淹潮蟹,其生长期格外漫长,所以蟹黄厚重滑腻,螃蟹的风味十足;一只是先前零一去屠龙时偶然抓到的龙血蟹,蟹壳坚硬难摧,在这层层厚实的重壳包裹下,蟹肉却是软滑细腻,鲜嫩非常;最后一只是秋霜蟹,这螃蟹没有多少肉黄,但是独具滋味,尝用以生食,入口清甜不带丝毫海腥味。

    三只螃蟹挥舞着大小不一的钳子在厨台上乱爬,孟怀玉嘴一咧,好似地狱恶鬼似的冲着三只螃蟹伸出魔爪,也不惧怕蟹螯,手上好似武林高手一般动作娴熟飞快地解决了这三只螃蟹。或是取肉或是采黄或是卸壳,自有怀玉的打算。

    *

    “菜成。”

    除去孟怀玉洛离空及黑袍外,另两名晋级决赛者分别是牛头人和一血族少女,此刻第一个放下炊具直起身子的正是那血族少女。

    她轻悠悠地叹口气,看着自己眼前那水晶盘盛着的菜肴目光复杂。

    尽管竭尽全力,甚至动用了族内准备数百年的食材,她也不过堪堪将最后的菜品提升到了百分之七十的灵气。

    七十说来非但不低,更是千万人中方得一现的高水准,但是来到这儿了这血族少女才发现自己和旁人的巨大差距。

    且不说名声早传的洛离空,就说这两匹黑马孟怀玉和黑袍,他们能够掌控的灵气水准绝非自己可以相提并论,这一番比赛下来血族少女的心也越来越沉,最后看了看那盘料理,竟是羞愧地偏过头不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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