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认为不妥,但我方无证据!

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秦月汉时关     书名: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无罪?”
    “你这个律师,眼睛瞎了啊!”
    “你心是黑的吧,怎么能昧着良心说这种话!”
    旁听席上听到辩方要做无罪辩护。
    一个个都是非常愤怒的姿态。
    直接对着丁庄强怒道。
    毕竟这是摆在眼前的事。
    而且各方面证据都明确指向对方。
    你做无罪辩护这不是在恶心人吗?
    “无罪?”
    苏凡整个人也十分诧异。
    这律师疯了吧?
    还是说费湘红母子疯了。
    这种情况下不是应该考虑减刑吗?
    她们该不会以为高双双死了,自己这波死不认罪有用吧?
    苏凡以本场案件的受害者出席,此时坐在公诉人旁边,他大感震惊。
    “安静,安静,大家安静!”
    法官此刻开口道。
    现场群起愤昂的旁听这才安静了下来,但仍是感觉被恶心了一阵。
    “那现在请辩方律师提出陈辞。”
    现场安静了下来,只见到此刻的法官对着开口道。
    “各位,控方律师认为本案我的两位当事人证据确凿,并提出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拘禁罪、妨碍公务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罪等八项罪名,但我方认为不妥。”
    只见到丁庄强硬着头皮开口道。
    后悔。
    当初为毛要接这个单子。
    这单之后他不但要被业界鄙视,怕还得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说实话,对方证据确凿,这种罪名你别说把制定法律的那个叫来了,你就算把天王老子叫来也辩护不了无罪啊!
    “请辩方律师提交证据。”
    法官开口道。
    旁听席位上,众人也都非常好奇。
    对方能拿出什么证据出来。
    而高双双的母亲更是直勾勾的盯着丁庄强。
    那个黑盒子里的视频她看了。
    强行撑着身子看完,结束之后直接晕厥了过去。
    她至今想不通,女儿生前在遭遇那些非人折磨的时候,她究竟是怎么样忍受下来的。
    当狗一样关在笼子里!
    殴打!
    虐待!
    她现在甚至都不敢闭上眼睛。
    因为一闭上,就会想起自己女儿的笑脸和那些非人折磨的画面。
    “我方……无证据。”
    丁庄强苦笑着开口道。
    这种事他哪去找证据。
    真像费湘红所说的,整个假人证过来。
    证明那天晚上确实是苏凡推下去的?
    关键警方有母子二人的录音啊。
    并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你咋个推翻?
    做这些是会把他给送进去的。
    还三百万到手给你一百万呢。
    幸好提前收了十二万多。
    要不然这波可能亏大发。
    “法官先生,虽然我们没有证据,但我们母子是冤枉,而且控诉的这些罪名也子虚乌有,敲诈勒索三百万是因为他推我儿子下河!至于那些什么虐待之类的更是离谱,他们就是正常的情侣关系,性癖罢了。”
    只见到此刻被告席戴着手铐的费湘红开口道。
    被关了好多天。
    她此刻人也瘦削了不少。
    但她忍受不了被关十几年二十几年。
    所以她还是决定为自己和儿子做无罪辩护。
    一旦成功了,就是无罪释放。
    失败了那就上诉!
    她也了解过,庭审是可以有一审二审的。
    反正她不能坐牢。
    更不能坐那么长时间的牢!
    “做无罪辩护?无证据?”
    在场的众人有些懵。
    “??”
    苏凡也满头是问号。
    这律师路子挺野。
    是奔着重判去的吧。
    辩方律师丁庄强听到这话,只能默默的看着。
    法官要是信你还真有鬼了。
    说真的,要是对方积极点,至少这么多项罪名他还是有机会帮对方减轻刑罚的。
    结果非要这样弄出一个笑话,他能咋办。
    法律不是儿戏。
    不过虽然荒谬。
    但这一场庭审还是持续了四个多小时,中间还伴随着一次休庭。
    下午三点。
    “经过原告被告双方检举提证以及辩护陈诉,我和陪审团经过充分的讨论之后根据事实情况给本案做出如下判决。”
    所有人此时全体起立。
    “被告人费湘红,女,48岁。
    1、敲诈勒索300万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且为犯罪集团主犯不知悔改并造成恶劣影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为获得赔款,以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诽谤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
    3、拿着医院的伤情鉴定过来报故意伤害假案企图让他人受到刑惩,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
    4、殴打他人至耳膜穿孔、轻微脑震荡犯造成轻伤,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11万元。
    5、拒捕,妨碍公检人员执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责令限期退赔被害人苏凡经济损失120000元,欠条作废,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官对此宣布道。
    “22年,我还得赔钱!我不服!!”
    费湘红听到这话!
    顿时怒了!
    直接对着喊道!
    22年,她都七十岁了!
    她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请安静,被告人费湘红,你是不是还要增加一条藐视法庭罪?”
    看着费湘红一脸激动的模样。
    此刻的法官开口道。
    “委托人费女士,有什么事情请等宣判完在抗议。”
    丁庄强摸了摸脑门。
    也颇为无奈的开口道。
    费湘红这才不满的闭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岁。
    1、敲诈勒索300万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愿,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犯强制猥亵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赔偿受害者10万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殴打、侮辱等严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处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4、公然制作、售卖淫秽物品,并获利一万元整,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5、殴打受害者至耳膜穿孔、脑震荡、腹壁软组织肿胀挫伤、阴部流血、全身多处淤伤,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6、为获得赔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综上综合裁定,六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宣布完了这一对母子。
    检方还以伪证罪、敲诈勒索罪胁从犯起诉了高双双。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判处高双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但因为对方人已身亡,故而不执行。
    判决出来。
    皆大欢喜。
    两个全都是二十年往上。
    而高双双的母亲段莲此时心口那一口气终于缓了出来。
    在医院的洪立天接到判决通知书。
    人直接懵了。
    他居然被判了23年!
    他老妈不是说没事的吗?
    ……